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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精科(603370) - 江阴华新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华新精科华新精科(SH:603370)2025-09-25 09:3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4373.75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7495.00万元,股份总数174950000股,全部为普通股[7][20] - 公司设立时发起人认购股份数分别为江阴苏盛投资有限公司29346009.00股、华兴变压器制造有限公司12581780.65股,出资比例70%、30%[18]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0] - 收购本公司股份后,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24] - 发起人及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1年内不得转让[27]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7]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可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相关规定,否则可起诉[28] - 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相关方诉讼[33][35]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或连带责任[37]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审议多项重大事项,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4][78] -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3] - 股东可提临时提案,股东会通知、召开、主持、记录等有相关规定[60][72][73]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职工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10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董事会会议有召集情形,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18][119] - 董事会成员中应包括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125] 独立董事相关规定 -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任期、职权等有相关规定[126][133][13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132]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135] 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7]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有最低占比要求[163] - 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调整有相关规定[160][170] 公司合并、分立等相关规定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87]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等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有相应权利[188][190][194]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