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龙杰(603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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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龙杰(603332)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7-13 08:15
舆情管理 - 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应对影响[2] - 舆情工作组由董事长等领导处理工作[3] - 证券事务部负责采集、分析和上报舆情[4] - 一般舆情证券事务部处置,重大舆情工作组决策[6]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审议通过后生效[11]
苏州龙杰(603332)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07-13 08:15
关联方识别 - 公司特定人员应主动识别关联方并报告[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自然人则为关联自然人[4] 关联交易审议 - 重大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后提交董事会讨论[10] - 董事会表决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2] - 股东会表决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回避,其表决权不计入有效总数[13] 关联交易披露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需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7] - 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经相关程序并披露[17] - 与关联人交易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提供审计或评估报告并股东会审议[17] 特殊情况处理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公司,全现金出资且按比例确定股权可豁免股东会审议[18] - 关联交易未达标准但依规需股东会审议的应履行程序和披露义务[20] 财务资助与担保 - 公司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19]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反担保[20] 交易金额计算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涉及有条件金额以预计最高金额为成交金额[20] - 连续12个月内与同一或相关联人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计算金额[20] 委托理财 - 公司与关联方委托理财以额度计算,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22] 其他规定 - 未达规定标准的关联交易事项由董事长决定[23] -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签书面协议明确定价政策,条款重大变化需重新审批[25] - 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应公允,有多种参考原则[26]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2025年7月11日发布[30][32]
苏州龙杰(603332)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07-13 08:15
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 - 年度报告编制为独立董事提供条件,其负有保密义务[2] - 制订年报计划提交审阅,履职应有书面记录[2] 独立董事履职 - 审计期间会同沟通安排,关注业绩预告[3] - 收到初步意见后与事务所沟通问题[3] - 重大风险收到警示函应发表意见[3] 会议与聘请 - 2名以上认为材料有问题可要求延期,董事会采纳[4] - 半数以上同意可独立聘外部机构,费用公司承担[4] 报告披露 - 编制披露《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并在股东会报告[5]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拟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负责解释[5]
苏州龙杰(603332)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2025-07-13 08:15
投资决策权限 - 董事长对非证券等对外投资决策权限为交易涉及资产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等[4][5] - 董事会对非证券等对外投资审议决定限额为交易涉及资产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等[5][6] - 公司一年内发生的风险投资低于50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通过,超过则报股东会审议[8] -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取得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8] 投资流程 - 上市公司指定专门机构负责重大投资项目可行性等研究和评估[11] - 项目立项前考虑公司业务规模等并提出投资建议报董事会或董事长立项备案[11] - 项目立项后成立投资项目评估小组进行可行性分析评估,可聘请中介机构参与[11] 财务管理 -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外投资财务管理,筹措资金并办理相关手续[12] - 公司财务部门加强对外投资收益控制,设置总账和明细账并定期核对[16] 投资管理 - 公司对外投资项目实施后根据需要派驻产权代表跟踪管理[15] - 对外投资的收回、转让、核销按金额限制经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或董事长决定后执行[18] - 对外投资项目终止时对被投资单位财产等全面清查,结束后确保资产和债权及时收回入账[18] - 核销对外投资应取得不能收回投资的法律文书和证明文件[18] - 财务部审核对外投资资产处置相关资料并及时进行会计处理[18] - 对外投资项目实施后由负责管理部门跟踪并评价效果,三年内至少每年一次向董事会书面报告情况并提处置意见[20] 监督检查 - 内部审计部门行使对外投资活动监督检查权[21] - 内部审计监督检查内容包括岗位设置、授权批准制度执行等多方面情况[21] 办法相关 - 办法与其他规范性文件冲突时按其他文件执行[23] - 办法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23] - 办法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实施[23]
苏州龙杰(603332)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7-13 08:15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3] 召集请求与反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主持[8] 临时提案规则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0][11] 通知时间要求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5] 股权登记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8] 会议变更规则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该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3] 投票时间规定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1] 自行召集要求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应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证券交易所备案,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0] 股东权利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权利[19] 董事选举制度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19] 决议公告内容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等[21] 会议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4] 方案实施时间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4] 决议撤销请求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25]
苏州龙杰(60333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7-13 08:15
股份转让 - 董事、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6]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6] 股票买卖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10]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10] 减持规定 - 减持应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披露计划[12] - 实施完毕或未完成应二日内报告公告[14] - 集中竞价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7] 信息申报 - 个人信息变化二日内委托公司申报[14] - 股份变动二日内申报公告[15] 短线交易 - 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收益归公司[17]
苏州龙杰(60333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5-07-13 08:15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信息管理要求 - 董事会为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3]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需填知情人档案并记录信息[13] - 重大事项需制作进程备忘录,相关人员签字确认[14] 保密与责任 - 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不得泄露和内幕交易[10] - 公司向控股股东等提供信息前明确保密义务[9] - 违规将追究责任,致损失视情节处罚[17] 报送与保存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和备忘录[14] - 档案和备忘录自记录起至少保存10年[15]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审议通过生效实施[19] - 制度发布时间为2025年7月11日[19]
苏州龙杰(603332) - 公司章程
2025-07-13 08:1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9年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973.5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6347184元[7] - 公司股份总数为216347184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9] 股权结构 - 张家港市龙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61600000股,持股比例70%[16] - 席文杰持股11352000股,持股比例12.9%[16] - 赵满才持股1980000股,持股比例2.25%[16] - 何小林持股1584000股,持股比例1.8%[16] - 王建荣持股1320000股,持股比例1.5%[16]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9]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6]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9] 股东权利与责任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相关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行为提起诉讼[35] -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8] -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8]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50]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0] - 年度股东会需提前二十日、临时股东会需提前十五日以公告通知股东[6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7]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名[102]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原董事仍履职[101] - 董事会审批对外投资等事项,交易资产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10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53] - 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158]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158]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158]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158]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80] - 公司合并应在作出决议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债权人30日(接到通知)或45日(未接到通知)内可要求清偿或担保[183] - 公司分立应在作出决议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分立前债务由分立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183]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在股东会决议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债权人30日(接到通知)或45日(未接到通知)内可要求清偿或担保[185]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在10日内公示[190]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清算义务人应在15日内组成清算组清算[193]
苏州龙杰(603332)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13 08:15
董事会各委员会组成 -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5名非独立董事组成[4]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2名[17] -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3名[3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47] 委员会会议要求 -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 -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4] -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4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55] 委员会职责 - 战略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2] -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等[15] - 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29]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45] 委员产生与任期 - 各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17][31][47] - 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4][17] 其他规定 -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3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47]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40]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38] - 审计委员会应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进行一次检查[3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临时会议需提前三天通知,紧急事由可随时通知[54] -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5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评需经述职、评价、提出报酬及奖励方式并报董事会等程序[52] -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58]
苏州龙杰(603332)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07-13 08:15
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应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7] 募投项目规定 - 募投项目超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11]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可在6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14] 资金管理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4]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5] - 超募资金12个月内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还贷不超总额30%[16] 协议签订与终止 - 公司应在1个月内与相关方签三方监管协议[7] - 银行3次未配合,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7] - 协议提前终止,公司应两周内签新协议并公告[9] 资金使用审议 -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还贷需经审议通过[16] 节余资金披露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资金低标准,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8] - 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标准,定期报告披露[18] - 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占比超10%,需股东会审议[18] 核查与报告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公告报告[25] - 年度审计时公司聘请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并披露[26] - 保荐人或顾问至少半年现场调查一次[28] - 年度结束后保荐人或顾问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28] 用途变更 - 公司募投项目变更需履行程序并公告[20] - 特定变更情形不视为用途变更,经董事会审议公告[20] - 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需公告相关内容[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