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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达精工(603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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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达精工(603331) - 百达精工: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7 08:16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5]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6]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6] 内幕信息知情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知情人范围[8] 管理规定 -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2] - 证券投资部为日常工作部门[3]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至少保存10年[11] 违规处理 - 擅自泄露内幕信息,董事会追究直接责任[16] - 违规造成严重后果等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17]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审议通过后生效[18]
百达精工(603331)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金礼才
2025-04-27 08:16
作为公司 2024 年度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 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发行的股份,具有法 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 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作为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的独 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本着客观、 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 情况,准时出席各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并对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总结如下: (一)个人工作履历 金礼才:男,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 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2013 年至今,任职于浙江中永中天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百达精工(603331)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金颖波
2025-04-27 08:16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的独立 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 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准 时出席各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并对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积极 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总结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 金颖波:男,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律 师。1990~1999 年任台州地区法律顾问处专职律师;2000~2010 年任浙江利 群律师事务所副主任;2011~2019 年任浙江多联律师事务所主任;2019 年至今 任浙江多联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现任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 2024 年度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 在上市 ...
百达精工(603331) - 百达精工: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7 08:16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 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 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 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 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
百达精工(603331) - 百达精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7 08:16
募集资金支取 - 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及时通知保荐机构[6] 募投项目论证 - 搁置超1年,对项目重新论证并披露情况[8] - 超投资计划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50%,重新论证并披露情况[9] 资金置换与使用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可6个月内用募集资金置换[9] - 闲置募集资金单次补流不超12个月[11] - 12个月内累计用超募资金补流和还贷不超总额30%[12]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项目节余低于100万或低于承诺投资额5%,免特定程序[13] - 节余占净额10%以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4] - 节余低于500万或低于净额5%,免特定程序,定期报告披露[14] 募投项目变更 - 变更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审计委员会等发表同意意见[16] - 变更实施主体在上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或仅变地点,免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公告[16] - 拟变更或转让置换项目,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报告上交所并公告[17] 项目核查与报告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进展,出具报告,审议后2个交易日报告上交所并公告[21] - 年度审计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披露年报时提交上交所并披露[21] 鉴证报告聘请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可聘请,董事会收到后2个交易日报告上交所并公告[21][22] 保荐机构核查 - 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度现场核查,会计年度结束后,董事会报告披露核查和鉴证结论[22]
百达精工(603331) - 百达精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7 08:16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 权。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 责,并履行勤勉尽责的义务,切实有效地监督上市公司的外部审计和内部审计等 重大事项,促进公司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提供优质的财务报告。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审计委员会履行职 责时,公司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第五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为审计委员会的日常执行机构。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并由 3 名或以上成员组成,独立董事成员应当过半数。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 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
百达精工(603331) - 百达精工: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7 08:16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 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设职工代表董事1名。 第四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 务,应当采取措施避免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冲突,不得利用职权牟取不正当利益。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 第二条 凡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的,不得担 任董事。 第三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 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 ...
百达精工(603331) - 百达精工: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7 08:16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 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
百达精工(603331) - 百达精工: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7 08:1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应占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以上,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6] - 特定股东及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10] - 有违规记录等情况的不得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12]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再被提名[13]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因辞职致比例不符要求应继续履职,公司60日内补选[16] - 每年保证不少于15天公司现场时间[23]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10年[23] - 向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说明履职情况[23] 会议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1] - 部分独立董事职权行使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7][19]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 部分事项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其他事项 -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适当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6] - 公司细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施行,修改由董事会提修正案[29][30] - 公司细则解释权归董事会[31] - 文档日期为2025年4月25日[32]
百达精工(603331) - 百达精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7 08:16
第三条 本制度的薪酬方案的确定参考以下因素: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 年 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高")依法履行职权,健全公司薪酬管理体系,建 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百达精工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对象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公司章程》 认定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 书等)。 (一)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 (二)体现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贡献大小及责权利相结合等因素; (三)注重收入市场化,制定合理的薪资结构比例,保持公司薪酬的吸引力 以及在市场上的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吸引人才。 (四)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