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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光学(603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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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光学(603297) -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4-25 16:27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5-006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以电 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 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 出席董事 9 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联席董事长毛磊先生 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 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 ...
永新光学(603297) -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5-04-25 16:27
业绩总结 - 2024年度母公司报表净利润2.2567309028亿元,累计未分配利润10.3244220617亿元[3] - 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0858167137亿元[4] 分红情况 - 拟每10股派现8.5元,合计派现9429.6195万元[2][3][4] - 2024年现金分红9429.6195万元,2023年1.061678275亿元,2022年1.060584亿元[5] - 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3.065224225亿元,现金分红比例127.20%[5][6] 决策进展 - 2025年4月24日董事会通过利润分配预案[7] - 预案尚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4][7][11]
永新光学(603297) -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04-25 16:26
限制性股票授予 - 2023年7月28日向98名激励对象授予61.8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42.48元/股[6] - 2023年10月16日向48名激励对象授予10.30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42.48元/股[7]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 拟回购注销211,800股限制性股票,含个人离职4,200股、业绩不达标207,600股[12][14] - 2024年4月拟回购注销3位离职激励对象20,000股,回购价42.48元/股[8] - 2024年6月回购注销20,000股,总股本由111,170,500股变为111,150,500股[9] - 2024年8月拟回购注销1位离职激励对象2,000股,回购价42.48元/股[10]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 2024年10月同意对27.96万股符合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并办手续[10] - 2024年11月27.96万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11] 利润分配 -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110,936,7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8.50元,共派94,296,195元[16] 股本变化 - 两次回购注销后总股本从111,150,500股减至110,936,700股[18] - 限售流通股从421,400股减至207,600股,无限售流通股不变[20] 其他 - 本次回购支付款项约8,997,264元加部分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17] - 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财务和经营成果无实质影响[21]
永新光学(603297) -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5-04-25 16:26
限制性股票回购 - 2025年4月24日通过回购注销2023年部分限制性股票议案[1] - 3名激励对象离职、139名因业绩未达标,拟回购211,800股[1] - 回购价格42.48元/股[1] 债权人申报 - 债权人45日内可要求清偿或担保[2] - 申报地点为宁波高新区公司证券部[3] - 申报时间2025.4.26起45天,8:00 - 17:00,联系人岑唯,电话0574 - 87915353[3]
永新光学:2025一季报净利润0.56亿 同比增长21.74%
同花顺财报· 2025-04-25 16:26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2025年一季度基本每股收益0.5元,同比增长21.95%,较2024年一季度0.41元和2023年一季度0.43元均有提升 [1] - 每股净资产17.94元,同比增长7.1%,较2024年一季度16.75元和2023年一季度15.53元持续增长 [1] - 每股未分配利润10.9元,同比增长10.21%,较2024年一季度9.89元和2023年一季度8.8元稳步上升 [1] - 营业收入2.2亿元,同比增长1.85%,较2024年一季度2.16亿元和2023年一季度1.88亿元小幅增长 [1] - 净利润0.56亿元,同比增长21.74%,较2024年一季度0.46亿元和2023年一季度0.47元显著提升 [1] - 净资产收益率2.83%,同比增长16.94%,较2024年一季度2.42%有所改善,但仍低于2023年一季度3.16% [1] 股东持股情况 - 前十大流通股东合计持股8039.53万股,占流通股72.61%,较上期减少72.34万股 [1] - 永新光电实业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持股3221.73万股,占比29.1%,持股数量未变 [2] - 宁兴(宁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减持8.41万股,现持股1171.34万股,占比10.58% [2] - 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减持0.7万股,现持股162.03万股,占比1.46% [2] - 加茂资讯技术有限公司和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新进前十大股东,分别持股66.64万股和65.15万股 [2] - 中国建设银行-景顺长城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上海混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退出前十大股东 [2] 分红情况 - 公司2025年一季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
永新光学(603297) -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2025-04-25 16:26
股票发行 - 拟向不超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融资不超3亿且不超去年末净资产20%[2][3][5] - 发行数量不超发行前股本30%,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日均价80%[3][6] - 发行股票一般6个月内不得转让,部分情形18个月内不得转让[6] 资金用途与利润分配 - 募集资金用于主营业务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8] - 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按发行后股份比例共享[10] 其他 - 授权有效期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尚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11][16] - 发行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12]
永新光学(603297) -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2025-04-25 16:21
业绩总结 - 审计公司对永新光学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关联资金往来汇总表发表审计意见[3] 数据相关 - 南京江南永新光学2024年期初占用资金余额1201.84万元,累计发生3000万元,利息63.2万元,期末余额4265.04万元[11] - 永新光学(香港)2024年期初期末往来资金余额均为344.23万元[11] -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2024年期初余额1546.07万元,累计发生3000万元,利息63.2万元,期末余额4609.27万元[11]
永新光学(603297) -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25 16:21
业绩总结 - 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8.92亿元,主营业务收入为8.70亿元,占比97.53%[6] - 宁波求凝光学股份有限公司本期营业收入7.1999741944亿元,同比增长约14.99%[24] - 该公司本期营业成本4.4720164817亿元,同比增长约11.49%[24] - 本期财务费用 -4598.173151万元,同比减少约102.51%[24] - 本期投资收益4584.68443万元,同比增长约131.12%[24] - 本期营业利润2.4256596046亿元,同比增长约20.01%[24] - 本期利润总额2.4278727417亿元,同比增长约20.48%[24] - 本期净利润2.2567309028亿元,同比增长约23.36%[24] - AXAL IN AC - 4 - 11X D1 H HK ST F1本期营业总收入8.9176436092亿元,同比增长约4.41%[22] - 该公司本期营业总成本6.8005284091亿元,同比减少约1.39%[22] - 该公司本期净利润2.0804865885亿元,同比减少约11.36%[22] 财务数据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2.07亿元,坏账准备为0.11亿元,账面价值为1.96亿元[8] - 流动资产期末数为15.1112087454亿元,同比增长约7.11%[17] - 流动负债期末数为3.1576760308亿元,同比增长约26.1%[17] - 非流动资产期末数为7.8722298417亿元,同比增长约15.5%[17] - 非流动负债期末数为4557.610891万元,同比增长约55.47%[17] - 负债合计期末数为3.6134371199亿元,同比增长约29.17%[17] - 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数为19.3700014672亿元,同比增长约6.87%[17] - 资产总计期末数为22.9834385871亿元,同比增长约9.85%[17] - 应收账款期末数为1.9558316063亿元,同比增长约2.63%[17] - 在建工程期末数为2.164222149亿元,同比增长约98.2%[17] - 递延收益期末数为4210.380994万元,同比增长约91.41%[17] 现金流量 - 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本期为9.9259329283亿元,同比增长10.2%[25] - 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本期为7.2928732549亿元,同比增长7%[25] -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2.6330596734亿元,同比增长20.2%[25] - 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本期为20.5480855217亿元,同比增长54.5%[25] - 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本期为27.9803729085亿元,同比增长200.7%[25] - 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 -7.4322873868亿元,同比下降286%[25] - 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本期为1.46594亿元,同比增长107.6%[25] - 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本期为2.0163847518亿元,同比增长33.4%[25] - 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 -5504.447518万元,同比增长31.6%[25] - 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为 -5.2381046458亿元,同比下降196.1%[25] 所有者权益变动 - 公司2024年年初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6.2071907663亿元,上年同期为15.2922501189亿元[1] - 本期所有者权益增减变动金额为14043.942428万元[1] - 综合收益总额本期为2.2567309028亿元,上年同期为1.8293045076亿元[1] - 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本期变动金额为1991.713536万元[1] - 利润分配本期减少10616.78275万元[1] - 专项储备本期增加1017.02614万元[1] 在建项目 - 医疗光学设备及精密光学元组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预算37.6亿元,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为49.72%[177] 财务政策与准则 -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三项规定,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部分变更对财务报表无影响[146][147] 税收政策 - 增值税税率为13%、6%、5%,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政策[148] - 本公司和南京永新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香港永新和辉煌光学为16.5%,WESSEL为0.00%,其他纳税主体为25.00%[148] - 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15%,有效期三年[148] -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南京永新作为先进制造业企业,可按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150]
永新光学(603297) -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2025-04-25 16:21
激励计划与回购 - 2023年7月4日和21日会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6][7] - 2025年4月23 - 24日通过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议案[7] - 拟回购注销211,800股限制性股票[10] 利润分配 - 2024年度拟10股派8.5元,共派94,296,195元[13] 回购情况 - 回购价42.48元/股,业绩未达标另计利息[13] - 拟自有资金回购,不影响财务经营和管理团队[14][15][18] 其他 - 将公告相关文件,已履行现阶段信披义务[17] - 法律意见书2025年4月24日出具[20]
永新光学(603297) -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控审计报告
2025-04-25 16:21
目 录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第 1—2 页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5〕6195 号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新光学公司)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永新 光学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永新光学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