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仙通(603239)
搜索文档
浙江仙通(603239)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17 09:41
营业收入和净利润 - 浙江仙通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269,550,301.34元,同比增长20.44%[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945,061.21元,同比增长71.03%[4]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总收入为269,550,301.34元,同比增长约20.41%[14]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净利润为51,945,061.21元,同比增长70.6%[15]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27.04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0.3%[21] - 净利润为4.64亿元,同比增长84.1%[21] - 综合收益总额为4.64亿元,同比增长84.1%[22] - 每股收益为0.17元,同比增长88.9%[22]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3,164,364.39元,同比下降289.13%[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155,534,497.71元,同比下降23.9%;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188,698,862.10元,同比增长1.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3,164,364.39元[1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55,983,761.17元,同比增长169.8%;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8,546,987.88元,同比下降8.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7,436,773.29元[1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432,664.33元,主要用于支付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32,664.33元[18]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3,839,744.57元,同比下降51.5%;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99,233,772.96元[1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19亿元[2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74亿元[2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43亿元[23]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51亿元[23] 资产情况 -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财报显示,流动资产合计达到939,982,801.04元,较上期增长约4.57%[11] - 公司固定资产为421,600,015.07元,较上期略有下降,但仍保持较高水平[12] - 流动资产合计为982,194,888.04元,同比增长10.9%;非流动资产合计为554,203,272.06元,略有下降;资产总计为1,536,398,160.10元[19] 股东情况 - 前十名股东中,台州五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数量最多,为78,750,000股,持股比例为29.09%[8] -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9]
浙江仙通:关于公司2024年度授信额度及授权办理有关贷款事宜的公告
2024-04-17 09:41
证券代码:603239 证券简称:浙江仙通 公告编号:2024-008 2024年公司(含子公司浙江五行橡塑有限公司)预计向相关合作银行申请总计 不超过人民币8.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授信期内,该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包 括融资性保函、非融资性保函)、国内信用证、进口信用证、进口押汇、贸易融 资、票据置换等业务。各合作银行的授信额度以银行的具体授信为准。在上述授信 额度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筹划需要向银行进行贷款业务。担保方式 为:信用、保证、抵押和质押。 同时授权董事长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8.00亿元的贷款、综合授信融资额度的前 提下,决定与金融机构签署各类融资合同,并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融资 合同等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本决议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 开之日止。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8 日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授信额度及授权办理 有关贷款 ...
浙江仙通: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17 09:41
现金管理计划 - 拟用不超2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3] - 期限不超十二个月,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3] - 投资品种为可转让大额存单及结构性存款[4] 决策与实施 - 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财务部组织实施[4] - 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议有效期十二个月[4] 影响与风险控制 - 不影响主营业务,能提升业绩和回报股东[8] - 按规定控制风险并及时披露情况[4][6]
浙江仙通: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4-17 09:41
章程修订 - 2024年4月1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2] - 独立董事相关任职、提议开会等规定[2][3] - 各委员会人员组成规定[3][4] 分红政策 - 调整章程现金分红政策需董事会决议且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5]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5] - 未作现金股利分配预案需年报披露原因及独董发表意见[6] 生效与登记 - 上述事项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7] - 董事会根据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7]
浙江仙通: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17 09:41
业绩相关 -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4] 会议情况 - 2023年召开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各期报告[2] 合规情况 - 报告期内无对外担保,无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4][5] 未来展望 -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履职,促进公司规范运营[7]
浙江仙通: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2024-04-17 09:41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浙江仙通橡塑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林素燕、申屠宝卿和颜文标担任,林素燕为主任委员[1] 2023年工作情况 - 2023年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4次,全体委员均出席[1] - 审核公司定期报告,监督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1][3] - 认为立信完成2023年度审计,程序合理合规[3] - 审阅2022年度审计总结及2023年度计划[3] - 认为公司已健全内控体系[4] - 协调管理层与外审沟通[4] 2024年展望 - 2024年关注内部审计及内外审计沟通工作[5] - 健全完善内审制度,发挥监督职能[5]
浙江仙通:2023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17 09:41
业绩总结 - 2023年营业总收入10.66亿元,同比增长13.81%[5] - 2023年净利润1.51亿元,同比增长19.68%[5][6] - 2023年派发每股0.32元现金红利,上市以来派红利超8亿,年复合分红近80%[4]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新能源等8个项目获定点,年底在研新项目车型42个[9]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德国产高端炼胶生产线产能1.5万吨,新增设备提升产能[10] 其他新策略 - 2023年开展反路演50多场,接待调研300多人次,参加会议200多场[14] - 2023年建立ESG体系,优化系统提升智能制造水平[10][11][12] 未来展望 - 2024年以维护股东利益为核心,力争营收和净利润同步发展[17] - 三年内建成25亿先进产能,上报项目争取拿地开工[20]
浙江仙通: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的公告
2024-04-17 09:41
薪酬计划 - 2024 年度董事长叶未亮计划税前薪酬 0 万元[1] - 副董事长李起富计划 44.4 万元[1] - 董事、总经理金桂云计划 60 万元[1] - 独立董事薪酬标准 5 万元/年[2] - 监事会主席崔伟燕计划 0 万元[1] - 监事王燕青计划 15.6 万元[1] - 监事郑椒娇计划 10.38 万元[1] - 总工程师鲍卫平计划 43.2 万元[1] - 财务总监刘玲计划 36 万元[2] 审议情况 - 董事、监事薪酬议案待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
浙江仙通: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17 09:41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39 证券简称:浙江仙通 公告编号:2024-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 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崔伟 燕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召集及召开 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不同意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 ...
浙江仙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案)
2024-04-17 09:4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0]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六年[11] 独立董事履职与补选 - 不符合规定应立即停止履职并辞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2]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12]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5][17] 独立董事履职监督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职务[15]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0]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2]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3] 公司协助职责 - 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职[26]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26]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会,原则上不迟于会前三日提供资料信息[26]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10年[26] 费用承担 - 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