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翔药业(603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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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翔药业(603229) - 奥翔药业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暨修订、制定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5-10-30 08:13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2025年10月30日拟取消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2] - 拟修订《公司章程》,明确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内容[4]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4] - 发起人股份1年内不得转让,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6]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7]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审议重大资产交易、关联交易、担保等事项有金额和比例要求[12][13][14][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16][17]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1/2以上表决权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22]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每届任期三年,独立董事不超六年[36]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39]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37][38]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提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50%可不提取[51] - 符合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可供分配利润的20%[53][55] - 董事会每三年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62][64] 其他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披露[66] - 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67] - 公司修订、制定22项内部管理制度[73][74][75]
奥翔药业(603229) - 奥翔药业信息披露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08:13
信息披露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奥翔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 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所称"披露"是指 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条件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披露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实际控制人、关联方、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 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重整投资人等相关方,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 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 董事 ...
奥翔药业(603229) - 奥翔药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08:13
业务资金 -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须用自有资金,不得用募集资金[2] 审议规则 - 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等情况需经股东会审议[7][8] 额度期限 - 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金额不超已批额度[8] 披露规则 - 金融衍生品交易损益及亏损达一定标准应及时披露[11] 人员制度 - 交易业务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建立岗位责任制等[6] 职责分工 - 董事会负责额度控制等,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6] 制度执行 - 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起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4][17]
奥翔药业(603229) - 奥翔药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08:13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 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奥翔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 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 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的日常工 作部门,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披露、备案、监督、 管理等日常工作。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及能够实 ...
奥翔药业(603229) - 奥翔药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08:13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管理工作,保证公司重大信息依法及时归集,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本制度第 二章规定的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或情 形(以下简称"重大信息")时,本制度规定的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以下 简称"报告义务人")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向董事会秘书、董事长、董事会报告的 制度。 第三条 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和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以下统称"下属各单位")的负责人和其他相关人员。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董事会秘书具 体组织和协调。公司 ...
奥翔药业(603229) - 奥翔药业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08:13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明确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职权范围,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 科学决策,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浙 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责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一人,独立董事三 人。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1 (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授予的其他 职权 ...
奥翔药业(603229) - 奥翔药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08:13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 ...
奥翔药业(603229) - 奥翔药业关于提前归还部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2025-10-24 09:46
募集资金情况 - 截至2025年10月23日,累计归还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2] - 2020年度募资8000万,补流期2024 - 12 - 13至2025 - 12 - 12,未还5000万元[4][7][8] - 2022年度募资15000万,补流期2025 - 04 - 28至2026 - 04 - 27,未还15000万元[6][8]
奥翔药业:已累计回购0.63%股份
格隆汇· 2025-10-09 08:21
公司股份回购执行情况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5,201,200股 [1] - 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3% [1] - 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1.39元/股,最低价为7.52元/股 [1] - 公司已支付的总金额为5000.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1]
奥翔药业(603229) - 奥翔药业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5-10-09 08:16
回购方案 - 首次披露日为2025年1月27日[2] - 实施期限为2025年1月24日至2026年1月23日[2] - 预计回购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2] - 用途为股权激励和/或员工持股计划[2] 回购进展 - 截至2025年9月30日累计回购股数5201200股,占比0.63%[2][5] - 累计已回购金额50006023.36元[2][5]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7.52元/股至11.39元/股[2][5] 价格调整 - 原上限不超14元/股,2025年7月17日起调为不超13.90元/股[3][4] 9月情况 - 2025年9月未实施股份回购[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