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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民健康(603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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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民健康(603222) -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11-13 11:30
证券代码:603222 证券简称:济民健康 公告编号:2025-055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 年 12 月 1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北院路 888 号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 ...
济民健康(603222) -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5-11-13 11:30
会议决策 - 2025年11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7名董事全出席[2] - 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议案,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3] - 通过制定及修订部分管理制度议案,部分提交股东会审议,部分董事会通过后生效[3][4] - 通过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提名5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5] - 通过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案,拟定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6] 人员情况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丽莎、田云飞、邱高鹏分别于2016年、2008年、2013年加入公司[8][9] - 独立董事候选人郑峰任律所高级合伙人,兼任多公司独立董事[12] - 王兴斌任恒勃控股独立董事,王呈斌任浙江三门农商行董事[13]
济民健康:11月13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13 11:26
公司治理 - 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五届第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 [1] - 会议审议了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等文件 [1] 财务与业务构成(2025年1-6月) - 营业收入主要来自医药制造行业,占比52.07% [1] - 医疗服务行业收入占比46.01% [1] - 医药贸易行业收入占比1.54% [1] - 其他业务收入占比0.38% [1] 市场数据 - 公司当前市值为60亿元 [1]
济民健康(603222) -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1-13 11:17
第一条 为规范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规范披 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 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报告,并由董事会秘书及时向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下属子公司、分公司的负责人为信息报告人。 信息报告人负有向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报告本制度规定的重大信息, 并提交相关文件资料的义务。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 ...
济民健康(603222) -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3 11:17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 | |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第三章 | 股份 2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2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6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9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1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3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4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17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0 | | 第一节 | 董事 20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4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27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29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31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3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33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38 | | 第三节 |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9 | ...
济民健康(603222) -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3 11:17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公开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内部审计部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公司章程》,遵 循客观性、政策性和预防为主的原则,对本公司及控股、参股公司的经营活动和 内部控制进行独立的审计监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 重要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当保证 内部控制相关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审计工作管理,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和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以及《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或人员对公司、控股 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 ...
济民健康(603222) -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2025-11-13 11:17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 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内幕信 息及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的日常工 作部门。未经董事会批准,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 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 第三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 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需按照本 制度规定积极配合公司做好内 ...
济民健康(603222) -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3 11:17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上市规则》")、《济 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 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所称"披露"是指 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条件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披露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 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三条 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 ...
济民健康(603222) -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3 11:17
委员会设置 - 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工作机构[2] - 战略委员会由3 - 5名董事组成,至少含1名独立董事[4] - 审计等三委员会均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4] 会议规则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8] - 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一次,其他委员会例会每年至少一次[11] 产生与任期 -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委员任期与董事相同,届满经提议和通过可连任[4] 细则生效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属董事会[14]
济民健康(603222) -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1-13 11:17
管理目的与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是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2][3][5] - 应遵循充分披露、合规披露等原则[5][6] 工作对象与沟通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等[8] - 沟通方式有公告、股东会等多种[8]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财务等信息[8][9] 管理职责与人员 - 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事务[10] - 从业人员需熟悉公司及法规、有沟通技巧等[10] 信息披露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年报等编制、披露及信息汇集[10][11] - 可自愿披露现行规定外信息[12] - 应披露信息须第一时间在指定报纸和网站公布[14] 其他规定 - 开展管理应遵守规定,避免违规[3][4] - 持续自愿披露信息,避免选择性披露[13] - 披露预测性信息需列明风险并及时更新[13] - 其他职能部门协助,未经授权人员避免发言[13] - 安排多种渠道培训工作人员[13] - 五种情形下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4] - 制度未尽事宜或冲突以法规为准[1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7]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