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邦股份(603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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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邦股份:亚邦股份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董事会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2024-03-25 10:19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4、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上述 5 名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需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下页为独立董事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 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28 fam 陆刚: 牟伟明: 2024 年 3 月 25 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邦股份")的独 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提名 选举许芸霞女士、张龙新先生、尹云先生、牟伟明先生、陆刚先生作为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
亚邦股份:亚邦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3-25 10:19
公司章程修订 - 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以符合法规及实际经营情况[1] - 增加独立董事与实际控制人关系要求[1][2] - 明确独立董事工作经验为法律、会计或经济等[2] - 增加独立董事个人品德及不良记录要求[2] - 扩大不得担任独立董事人员直系亲属范围[2] - 扩大股东及股东单位任职人员亲属限制范围[2] - 增加投资者保护机构提名独立董事职权[3] - 增加独立董事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审计等职权[4]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4] - 公司及独立董事本人保存资料至少10年[5]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或不委托出席将被提议解除职务[5] 修订进度 - 修订议案已通过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7] - 尚需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7]
亚邦股份:亚邦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25 10:19
证券代码:603188 证券简称: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于2024年3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16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芸霞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 事5人,实到5人,会议出席人数、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所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公司监事以及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该议案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亚 邦股份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亚邦股份: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2024-01-09 09:01
股权交易 - 首次挂牌转让子公司股权底价不低于26400万元,第二次不低于首次70%[2] - 2023年12月27日按26400.35万元挂牌未征集到受让方,2024年1月2日按18480.25万元征集到1个[3] - 2024年1月8日与千顺创投签署产权交易合同,转让价格18480.25万元[4][5] 交易标的 - 转让标的为公司所持安徽亚邦、临江化工和亚邦实业100%股权[8] 支付方式 - 受让方分期付款,5000万元(含保证金)1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2个月内付清[12] 影响 - 本次转让预计影响当前净利润5533.32万元(未经审计)[26]
亚邦股份:亚邦股份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2023-12-22 08:24
市场扩张和并购 - 2023年10月16日公司通过转让子公司股权议案,将连云港亚邦供热100%股权作价5.2亿转让[1] - 截至2023年12月22日,公司收到3.62亿股权转让款[2] - 双方已完成股权转让企业变更登记和运营权交割[2]
亚邦股份:亚邦股份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1 10:08
战略发展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四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5] 会议相关规定 - 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11] - 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7]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讨论关联议题关联委员回避,无关联委员过半数出席及通过[21]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3]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15]
亚邦股份:亚邦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1 10:08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制 度 (2023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指引以及江苏亚邦染 料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江苏亚邦染 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厉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 ...
亚邦股份:亚邦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1 10:08
证券代码:603188 证券简称: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6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于2023年12月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2 月1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芸霞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 到董事5人,实到5人,会议出席人数、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所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公司监事会 主席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该议案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求,为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产结构,降低公司 运营管理成本,聚焦主业发展。同意公司通过常州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打包转 让持有的临江化工100%股权、安徽亚邦100%股权 ...
亚邦股份:亚邦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1 10:08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委员中至 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 分之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应当为不在 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 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依据公司股东大会 的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 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上市公司内外部审计 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审计 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 ...
亚邦股份:亚邦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1 10:08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依据公司股东大会的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 序等事项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工作细则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 分之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