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邦股份(603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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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邦股份(603188)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5 10:16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应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6] 专户管理与协议 - 商业银行3次未配合,公司可终止协议注销专户[7] - 募集资金到账1个月内,公司应签三方监管协议[6] - 公司应审慎选银行开专户,超募资金也应专户管理[6] 项目论证与延期 - 项目搁置超一年或超期限投入未达50%,公司应重新论证[10] - 项目预计无法按期完成,延期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1] 资金使用规定 - 资金用作置换等需董事会审议,保荐人或顾问发表意见[11] - 资金应专款专用,原则用于主营业务,不得财务性投资[2][9] - 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6个月内用募集资金置换[12] - 闲置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2] - 闲置资金临时补流单次不超12个月[14]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项目节余低于100万或5%,年度报告披露[18] - 全部完成后节余低于500万或5%,定期报告披露[18] - 全部完成后节余占10%以上,股东会审议通过[18] 核查与报告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项目进展,披露专项报告[20] - 年度审计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21] - 会计部门设台账记录资金使用[22] - 内审机构至少半年检查资金情况并报告[22] - 保荐人或顾问每半年现场核查,年度出具专项报告[22] - 董事会在专项报告披露核查与鉴证结论[23] 违规处理与办法说明 - 保荐人或顾问督促未履行协议方整改并报告[23] - 违规使用致损失,责任人担责[23] - 办法“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25] - 办法依法规修改,必要时修订[25] - 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5]
亚邦股份(60318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2025-10-15 10:16
离职制度 - 适用于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多种离职情形[2] - 辞任生效后承担忠实义务期限为六个月[11] - 正式离职5日内办妥移交手续[7] 股份转让 - 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8] - 任期届满前离职,每年转让不超25% [9] - 所持股份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9] 履职规定 - 任期届满未改选或聘任,原人员继续履职[4] - 辞任致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原董事继续履职[4] 追责复核 - 对追责决定有异议,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1] 实施时间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3]
亚邦股份(60318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5 10:16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四名以上非高管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4] 提名及会议规则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15]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通过[15] 会议通知与委托 - 提前三天发通知,紧急可口头,一致同意可豁免[15] - 一名委员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独董委托独董[17] 关联议题与记录保存 - 关联议题关联委员回避,不足二分之一提交董事会[22]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7] 议案报送与细则生效 - 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8]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20][22]
亚邦股份(60318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5 10:16
制度制定 - 制度依据多项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制定[2] 适用范围与责任认定 - 适用公司董事、高管等人员[3] - 责任认定原则为实事求是、过错与责任适应等[3] 责任追究 - 多种情形追究责任人责任[5] - 董事长等对年报及财报担主要责任[9][10] 执行部门与形式 - 审计部负责收集资料、认定责任并拟处罚意见[12] - 追究责任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12] 处理与考核 - 恶劣情形从重或加重处理,有效阻止从轻或免处理[13][14] - 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14]
亚邦股份(60318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5 10:16
信息报告义务人 - 公司董高、各部门及子/分公司负责人等为信息报告义务人[4] - 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权的股东为重大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31] 报告标准 - 日常交易购买原材料等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需事前报告[7] - 日常交易出售产品等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5亿需事前报告[8] - 重大交易除特定三项外,资产总额、净额、成交金额等占比及金额达标需事前报告[9][10] - 重大诉讼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报告[14]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总资产30%需报告[16] - 股东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1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需报告[18] -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当期损益影响占比超10%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报告[19] - 公司预计年度、半年度经营业绩出现净利润为负等情形需按规定时间报告[22] - 购买或出售资产涉及资产总额或交易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报告[25] - 重大交易虽未达标准但可能影响股价需报告[26] -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或传闻影响股价需上报[26] 报告相关规定 - 公司重大信息接收联络机构为证券部[27] - 信息报告责任人在特定最早时点报告重大信息[27] - 信息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信息当日内报告证券部,紧急情况第一时间报董事长等[27] - “第一时间”指报告人获知应报告信息的24小时内[36] - 报告方式包括电话、电子邮件、传真或其他书面方式[36] 制度相关 - 制度与国家法律等抵触时,以国家法律等规定为准并随其变化修改[36]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经审议通过后生效[36] 违规处罚 - 信息报告义务人未履行义务致公司违规,处罚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33] - 未按制度履行报告义务包括不报告、未第一时间报告等情形[33]
亚邦股份(60318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5 10:16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4] - 公司董监高变动属内幕信息[4] - 公司新增借款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6]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6]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6] 内幕信息知情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知情人[6] 信息记录与保存 - 公司应记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等并让其确认[8] - 相关主体应填写知情人档案并分阶段送达公司[9] - 公司进行重大事项应制作进程备忘录并让人员签名[10] - 知情人档案及备忘录自记录起至少保存十年[11] 报送要求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11] - 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公司应在二日内报送情况及处理结果[18] 责任追究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违规,公司保留追责权利[18]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将受公司处分[14][18] - 中介服务机构违规,公司可视情况处理并追责[19] 其他 - 当内幕信息发生,知情人需告知董事会秘书[11] - 董事会秘书组织填写登记表并核实报备[12] - 公司要加强对知情人的教育培训[21]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2]
亚邦股份(603188) - 亚邦股份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5 10:1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4年9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7200万股[8] - 公司注册资本为57017万元,股份总数为57017万股[10][26] - 公司由亚邦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起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8000万元[23] 股权相关 - 亚邦化工集团设立时持股3350万股,比例41.88%[23] - 许旭东设立时持股780万股,比例9.75%[23] - 尹云设立时持股600万股,比例7.50%[23] 股份转让与限制 - 发起人等股份1年内不得转让[34]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25%,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34] - 公司收购股份按情形不同有转让或注销时间限制[31]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对违规收益收回、决议无效或撤销等有相关权利[36][40] - 特定股东对董高人员造成损失有诉讼请求权[44]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有召开情形[57][58] - 股东会审议重大资产、担保等事项有标准和表决要求[53][55][78]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91][99] - 董事任职有资格限制,对公司负有义务[90][9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行使多项职权,制定议事规则和权限标准[100][102] - 董事会会议召开有时间和人数要求[105][107]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4名,含3名独立董事,会议有出席和决议要求[122] 总经理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28][129] 财务与分红 - 公司4个月内披露年报,2个月内披露中报[136] - 提取10%法定公积金,有转增要求[136][137] - 公司有现金分红要求和比例标准[140][141]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股东会决定聘用和解聘[149] - 公司合并、分立等有通知和公告要求[159][161]
亚邦股份(603188)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5 10:16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自然人是关联人[5] 关联交易决策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低于30万、法人低于300万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下由总经理决定[13]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以上、法人300万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应履行决策程序并披露[13] - 与关联人交易3000万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拟发生应披露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会议审议且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5] 会议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14]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5] 关联交易原则 - 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公开公允、书面协议、关联股东董事回避表决原则[10] - 关联交易定价应公允,有多种定价参考原则[11] 资金资产保护 - 公司应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关联交易违规占用或转移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12] 财务资助与担保 - 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17] 额度与期限 - 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9] - 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应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0] 特殊情况 - 与关联人发生可免于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的交易类型有9种[20] 家庭成员定义 - 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十八周岁子女及其配偶等[24]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5]
亚邦股份(60318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5 10:16
股份转让限制 - 上市交易1年内董事和高管不得转让股份[4] - 离职后半年内董事和高管不得转让股份[5] - 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25%[7]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8] 买卖时间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5]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5] 信息申报与披露 - 任职、信息变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11] - 减持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披露计划[13] - 减持完毕2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告[14] - 未实施或未完毕区间届满后2个交易日报告公告[14] - 股份被强制执行2个交易日内披露[14] - 因离婚等拟分配股份及时披露[14] - 持股变动达标准按规定报告披露[15] 监督与处罚 - 董秘每季度检查买卖披露情况[11] - 违规买卖及未申报监管部门处罚公司追责[17]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和修订[19]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9] - 为江苏亚邦染料2025年10月相关制度[20]
亚邦股份(603188)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5 10:16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 - 涉及国家、商业秘密可按规定暂缓或豁免披露[3][4] - 特定情形下应及时披露,违规将受处罚[4][10] - 决定需审批、登记,材料保存十年并报送[7][8]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改,审议通过生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