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邦股份(603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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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邦股份(60318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5 10:16
信息披露主体与范围 - 制度适用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人员和机构[2]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相关人员等主体[46] 报告披露要求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记载公司基本情况等内容[11] - 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记载公司基本情况等内容[12] 业绩相关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4]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等情况应及时披露相关财务数据[14] 特殊情况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8] - 公司变更名称等应立即披露[19] 重大事件披露 - 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等情况时及时披露重大事件,有进展或变化也应及时披露[20] - 涉及收购等致股本重大变化应披露权益变动情况[20] 其他规定 - 信息披露文件应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规定的媒体发布[8] - 证券部负责与投资者等信息沟通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36] - 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文件由证券部保存10年[44]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和修改,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46] 公司与时间信息 - 公司为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47] - 时间为二〇二五年十月[47]
亚邦股份(60318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5 10:1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有违法违规记录者不得被提名为独立董事[7]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2] 独立董事任期与补选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六年[12] - 特定情形下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3][14]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应解除职务[18]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4]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10年[25] 会议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2] - 特定事项需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21] - 部分事项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21]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7] 信息披露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5] 公司支持与保障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条件和人员支持[27] - 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7] - 审议重大事项前听取意见并反馈采纳情况[28][29] - 及时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保存资料至少十年[29]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9] - 配合独立董事履职,阻碍可报告[29][30] - 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否则可申请或报告[30] 费用与保险 - 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30]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30] 津贴 - 给予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披露[30]
亚邦股份(60318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5 10:16
董事会秘书任期与聘任 - 每届任期三年,可连续聘任[6]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6个月内完成聘任[8] - 聘任后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多项资料[7] 任职限制 - 近3年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等情形不得担任[4] 职责与工作要求 - 负责信息披露事务,协调相关工作[9] - 组织编写信息披露文件并审核确认后发布[15] - 组织协调答复监管部门问询函并通报董事会[15] - 作会议记录并至少保存十年[14] - 有权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查阅相关文件[13] 细则实施 - 本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自通过之日起实施[21]
亚邦股份(60318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5 10:16
投资类型与部门职责 - 公司对外投资分为证券投资、委托理财和权益投资[7]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负责重大对外投资信息收集并提建议[12] - 证券部负责拟定产业投资计划等工作[10] - 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财务及监控工作[10] 投资审议流程 - 权益性投资经证券部调研论证,报多部门审议[12] - 证券投资或委托理财由财务部提议,报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12] - 重大投资资产总额占比10%以上经董事会审议[14] - 重大投资资产总额占比50%以上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批[15] 投资公司管理 - 对外投资组建新公司派出人员参与运营决策[20] - 对派出人员进行考核奖惩[22] - 对外投资公司遵循公司财务会计制度[23] - 对对外投资公司进行审计[23] - 对外投资公司执行信息披露制度[24] - 对外投资公司报告重大事项[24] - 对外投资公司明确信息披露责任人并备案[24] 投资处置 - 经营期满等情况收回对外投资[25] - 有悖经营方向等情况转让对外投资[27] - 投资转让按规定办理[27] - 处置投资程序与权限与实施投资相同[27]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股东会通过后执行[29]
亚邦股份(603188) - 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2025-10-15 10:16
市值管理制度 - 公司制定市值管理制度提升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2] - 市值管理遵循合规、系统等原则[3][4] - 市值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证券部执行[6] - 董事长是市值管理第一负责人[7] - 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和信息披露[8] 提升价值方式 - 公司可通过并购重组等提升投资价值[10] 禁止行为 - 公司在市值管理中不得操控信息等[14] 监测预警 - 公司应对市值等关键指标及行业平均水平监测预警[16] 股价异常处理 - 连续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20%属异常[17] - 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最高收盘价格50%属异常[17] - 股价异常时启动预警机制并报告董事会调整策略[17] - 股价短期连续或大幅下跌时分析原因并必要时公告澄清[17] - 股价异常时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传递公司价值[17] - 符合条件且不影响经营时可制定实施股份回购计划[17] - 推动相关人员制定实施股份增持等计划提振市场信心[17] 制度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19]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9]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9]
亚邦股份(60318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5 10:16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可设1名职工董事和1名董事长[4]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4]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以上非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8]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8] 董事会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上下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11] - 8种情况发生时,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12] - 定期和临时会议,证券部分别提前10日和3日发书面通知,紧急可口头通知[14] - 定期会议通知发出后变更事项或提案,原定会议召开日前3日发变更通知[17] 董事会会议出席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收购本公司股份事项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19] - 审议关联交易等事项,委托和受托出席有相应限制原则[19]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多于两名董事的委托[20] 董事会会议表决 - 董事会会议表决一人一票,以书面或举手方式进行[22] - 有关联关系的会议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23] - 董事会作出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6] - 对财务资助和提供担保事项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26] 其他规定 - 提案未获通过且条件因素未变,董事会会议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27] - 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会议日期、地点、召集人等内容[28] - 董事对记录有不同意见可签字说明,必要时报告监管部门或发表声明[28]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上交所规则办理,披露前相关人员保密[29]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30]
亚邦股份(603188)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5 10:16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控股子公司的管理,规范控股子公司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和《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 50%以上的股 权,或者持股 50%以下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 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控股子公司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公司作为出资人,依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和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以股东或控制人的身份行使对控股子公司的重大 事项监督管理,对投资企业依法享有投资收益、重大事项决策、管理者选择、股 权处置、监督审计等权利。 第 ...
亚邦股份(603188) - 对外担保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5 10:16
担保审议规则 - 公司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普通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7]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9]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七种情形,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7] - 股东会审议连续12个月内累计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时,需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 担保额度管理 - 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可分别预计两类子公司未来12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任一时点担保余额不得超额度[9] - 向合营或联营企业提供担保,可预计未来12个月新增担保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任一时点担保余额不得超额度[9] - 合营或联营企业担保额度调剂,获调剂方单笔调剂金额不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等[9] 风险披露与责任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15个交易日内未还款等重大风险事项,公司应及时披露[14] - 公司独立董事应在年度报告中对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11] - 控股股东等不及时偿还担保债务等造成损失,董事会应采取措施追讨并追责[16] - 发生违规担保应及时披露并解除或改正,降低损失并追责[16] 违规追责 - 经办担保事项相关单位、部门或人员为责任人[16] - 违规或失当对外担保造成损失,相关责任人应赔偿[16] - 董事等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造成损失,公司追究责任[17] - 未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擅自签订担保合同,公司依法追责[17] - 责任人违规担保造成损失应赔偿,涉嫌犯罪移送司法[17] 制度说明 - 本制度“以上”“达到”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19] - 制度与其他规定不一致时,以其他规定为准[19]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由董事会提修正案[19]
亚邦股份(60318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2025-10-15 10:16
适用人员 - 适用制度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等[2] 审批与制定 - 股东会审批董事薪酬方案,董事会审批高管薪酬方案[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4] 具体实施 - 行政人事部和财务部负责薪酬及考核工作实施[5] 薪酬模式 - 独立董事领固定津贴,公司承担合理费用[7] - 高管实行年薪制,由基本和绩效薪酬构成[7]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9]
亚邦股份(603188) -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5 10:16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 安全,明确资金使用权限,规范资金使用程序,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保证货币资 金核算真实、准确、完整,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的货币资金应当用于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任 何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占用本公司货币资金。不得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借款。 第三条 财务部是公司货币资金管理的职能部门,根据预算目标,负责公 司的资金筹集、调度、使用、审核等项具体工作。 第二条 货币资金是企业资产中流动性较强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 和其他货币资金。货币资金的管理和控制应遵循以下原则: 1、严格职责分工 2、实行交易分开 3、实行内部稽核 4、实施定期轮岗制度 对于公司的重大资金调度和使用,财务部应当根据公司总经理、董事会、股 东大会的决议、决定进行调度、使用。其他任何个人或单位无权干预本公司资金 调度、使用。公司总经理、董事会、股东大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统筹 安排公司资金的筹集、调度、使用、审核工作。 财务部门统一负责货币资金的收支核算。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