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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丰股份(603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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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丰股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2 10:53
立 億 30 64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 年度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让邢分于证明该审计报告是否由具有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 " 进行查验 品码:沪24ZV5JSOZ 报告 为了更好地理解万丰股份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工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INA SHU LUN PA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 关于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F10364 号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丰股 份")2023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 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
万丰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22 10:53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5月13日13点30分在浙江绍兴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3] - 网络投票2024年5月13日,交易系统9:15 - 15:00,互联网9:15 - 15:00[5] - 审议16项议案,4月20日通过,4月23日披露[7][8] - 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8日,A股代码603172,简称万丰股份[15] 公司策略 - 拟用闲置募集和自有资金现金管理[23] - 提出2024年度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23] - 拟续聘立信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23] - 拟修订多项公司制度和章程[23]
万丰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4-22 10:53
股权认购 - 宁波御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购5830万股,持股比例58.30%[1] - 俞杏英认购1500万股,持股比例15.00%[1] - 绍兴天扬投资合伙企业认购1000万股,持股比例10.00%[2] - 姚晨华认购670万股,持股比例6.70%[2] - 宁波怡贤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购500万股,持股比例5.00%[2] - 宁波瑞好投资有限公司认购500万股,持股比例5.00%[2] - 全体发起人合计认购10000万股,持股比例100%[2] 公司治理 - 董事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4]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大会等多项职权[4][5] - 董事会设审计等专门委员会,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5] - 监事会审核定期报告并提书面审核意见[6] - 监事会负责检查财务等工作[6] 利润分配 - 股东大会决议后,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7] - 无重大资金支出且满足条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8] - 最近三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8] - 成熟期无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9] - 成熟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9] - 成长期或阶段难分且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9] - 重大资金支出指未来12个月内支出超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9] - 重大资金支出也指未来12个月内支出超总资产30%[9] - 利润分配可采取多种方式,优先现金分红[8] - 现金分红条件为盈利、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8] - 原则上至少每年分配一次,可中期现金分配[9] 章程修订 - 2024年4月20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1] -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修订手续[13] - 《公司章程》经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并自上市日起施行[13]
万丰股份: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22 10:53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证券代码:603172 证券简称:万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 2023 年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234,339,989.09 元,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 40,452,349.30 元,母公司 2023 年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241,905,223.03 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 ...
万丰股份: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4-22 10:53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二)符合《管理办法》第六条所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薪酬与考核、审计、提名等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应 当在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中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并由独立董事中 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独立董 ...
万丰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22 10:53
证券代码: 603172 证券简称:万丰股份 公告编号: 2024-008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金额及期限: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 使用不超过 25,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 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2、投资种类: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 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 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 (三)现金管理投资品种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拟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 产品。 3、审议程序:2024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 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
万丰股份: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2024-04-22 10:53
董监高薪酬方案 - 2024年4月20日会议审议2024年度董监高薪酬方案[2] - 董事、监事薪酬方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 薪酬标准 - 独立董事薪酬每人每年10万元(含税),按年发放[3] - 不同职务董监高薪酬按相应规则发放[3] 其他规定 - 董监高离任按实际任期算薪酬,个税公司代扣代缴[3]
万丰股份:关于2023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2024-04-22 10:53
产量销量 - 2023年1 - 12月分散染料产量9243.14吨、销量9092.56吨[1] - 2023年1 - 12月滤饼产量5551.00吨、销量674.14吨[1] - 2023年1 - 12月主要产品合计产量14794.14吨、销量9766.70吨[1] 营业收入 - 2023年1 - 12月分散染料营业收入431368469元[1] - 2023年1 - 12月滤饼营业收入69503245.59元[1] - 2023年1 - 12月主要产品合计营业收入500871714.59元[1] 平均售价 - 2023年分散染料年度平均售价47441.92元/吨,较2022年下降13.55%[3] - 2023年滤饼年度平均售价103099.13元/吨,较2022年下降32.27%[3] 平均单价 - 2023年木质素平均单价7294.70元/吨,较2022年下降14.78%[4] - 2023年MF平均单价5223.27元/吨,较2022年下降7.77%[4] - 2023年还原物平均单价34209.94元/吨,较2022年下降3.03%[4] - 2023年二硝基苯胺6 - 溴 - 2,4平均单价23770.10元/吨,较2022年下降34.23%[4] - 2023年氢溴酸平均单价12798.67元/吨,较2022年下降45.06%[4]
万丰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4-04-22 10:53
审计委员会变更 - 2023年10月28日公司变更审计委员会成员,变更后为张春梅、王众、周英[1] 审计委员会会议 -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1] 外部审计机构 - 立信事务所为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建议续聘为2024年外部审计机构[3] 审计评价 -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审计、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4][5]
万丰股份: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4-22 10:53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 出现《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 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 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