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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普爱思(603168) - 莎普爱思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8-29 09:41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 则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三章 董事候选人的投票 第十条 采用累积投票制时,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前,股东会主持人应明确 告知与会股东对候选董事实行累积投票方式,董事会必须置备适合实行累积 投票方式的选票。董事会秘书应对累积投票方式、选票填写方法做出说明和 解释。 2 第五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拟选任 的人数,根据符合提名条件的股东、董事会的初步提名,由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提出董事候选人的建议名单,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由董事会向股东会 提出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会选举。 第六条 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会召开前作 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公开本人的详细资料,承诺公开披露的董事 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候选 人还应当就其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发表声 明。 第七条 被提名人应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个人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 ...
莎普爱思(603168) - 莎普爱思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9 09:41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 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1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人员组成根据《公司章程》确定。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 ...
莎普爱思(603168) - 莎普爱思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9 09:41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8月) 第一节 总则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董事会 授权履行职责。提名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节 人员组成 1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增 强董事会选举程序的科学性、民主性,优化董事会的组成人员结构,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第二条 为使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 选、审核、提议等相关工作。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不少于两名并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
莎普爱思(603168) - 莎普爱思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08-29 09:41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 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本公司关联交易决策 行为的公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国家证券主管部门和本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 第二条 关联交易的定义: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定义见 下文第三条)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具体包括: (一) 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 提供财务资助; (四) 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五) 租入或租出资产; (六) 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 赠与或受赠资产; (八) 债权或债务重组; (九) 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十) 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 (十一) 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等); (十二) 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十三) 销售产品、商品; (十四) 提供或接受劳务; ( ...
莎普爱思(603168) - 莎普爱思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2025-08-29 09:41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2025年8月) 第五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情形,按《股票 上市规则》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导致其违反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 规或损害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可以豁免披露。 第六条 本制度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国家有关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 规定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 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第七条 本制度所称的国家秘密,是指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的, 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 人员知悉,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 和利益的信息。 第八条 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相关信息尚未泄漏; (二)有关内幕人士已书面承诺保密; (三)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未发生异常波动。 暂缓、豁免披露的原因已经消除或者期限届满的,公司应当及时公告相关 信息,并披露此前该信息暂缓、豁免披露的事由、公司内部登记审核等情 况。 第四章 责任与处罚 第十一条 公司确立信息披露暂缓、豁 ...
莎普爱思(603168) - 莎普爱思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29 09:41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 差错范围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财务报告差错、信息错误遗漏等[4] 责任人 - 适用责任人范围包括董事、高管、控股股东等[4] 责任认定 - 出现差错审计部调查认定责任,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11] 责任追究 - 追究责任形式有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可单独或并用[11]
莎普爱思(603168) - 莎普爱思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5-08-29 09:41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范围 第六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及 1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 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 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董秘办是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 事机构,并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工作。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 音像及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的 ...
莎普爱思(603168) - 莎普爱思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9 09:41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对外投资 的管理,规范本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障本公司对外投资的保值、增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并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本公司对外进行的投资行为。即本公司将货币资金以及经 资产评估后的房屋、机器、设备、物资等实物,以及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 产作价出资,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建立本制度旨在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对本公司在组织资源、资产、投资等经营运 作过程中进行效益促进和风险控制,保障资金运营的收益性和安全性,提高本公司的盈利能 力和抗风险能力。 第四条 对外投资的原则: (四)采取审慎态度,规模适度,量力而行,对实施过程进行相关的风险管理,兼顾风险和 收益的平衡; (五)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必要时咨询外部专家。 (一)遵守国家法律、 ...
莎普爱思(603168) - 莎普爱思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9 09:41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 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 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 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 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 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 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 ...
莎普爱思(603168) - 莎普爱思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29 09:41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4]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报告[8]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9] 其他报告情形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需报告[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正常履职达或预计达3个月以上需报告[10] 信息报告时间 -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规定时点的当日预报重大信息[17] - 报告人应于每年年末最后一个工作日前提交下一年度工作计划[17] - 工作计划执行变更时报告人应第一时间通知董秘办[19] - 报告人应最迟于每月5号提供上月经营情况信息和本月工作安排[20] - 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三个月未完成的应及时报告相关情况,并此后每隔三十日报告进展[20][21] 信息报告要求 - 信息报告义务人书面报送重大信息应包含多类内容[23] - 报告人通知董秘办信息指第一时间以电话等方式通知并通知证券事务代表[24] 违规处理与生效 - 报告人未按规定履行义务致公司违规,公司可给予处分并要求赔偿[26]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