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能科技(603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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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能科技(603105) - 2018 Q2 - 季度财报
2018-08-15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2.4024亿元同比下降45.66%[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08.44万元同比增长53.83%[18] - 基本每股收益0.13元同比增长62.5%[1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5129.67万元同比增长51.46%[18] - 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45.6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上升53.83%[37] - 营业总收入同比下降45.7%至2.402亿元,上期为4.421亿元[136] - 净利润同比增长53.9%至5308万元,上期为3451万元[137] - 营业利润同比增长17.3%至5147万元,上期为4390万元[137] - 营业收入同比下降36.2%至2.76亿元(上期4.32亿元)[140] - 净利润同比大幅下降97.2%至113万元(上期4,039万元)[140] - 基本每股收益0.13元,同比增长62.5%[137]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为44.98%较上年同期21.94%大幅提升[37] - 财务费用同比增长249.1%至1108万元,上期为317万元[136] - 营业成本同比下降31.5%至2.36亿元(上期3.45亿元)[140] - 所得税费用为负122万元,同比转亏[137] 各条业务线表现 - 公司主营业务为分布式光伏解决方案、电站投资运营及光伏产品研发制造,采用"服务+组件"销售模式[24] - 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3965.08万元其中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及服务光伏发电和光伏产品分别占比50.49%41.04%和8.48%[36] - 公司光伏发电收入同比增长102.83%而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及服务和光伏产品收入同比分别下降48.45%和86.00%[36] - 公司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及服务光伏发电和光伏产品三项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9.70%74.07%和-4.87%[37] - 自持分布式电站并网容量达255MW,较上年同期81MW增加214.81%[41] - 光伏发电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02.82%[41] - 分布式光伏开发及服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48.45%[41] - 光伏产品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85.99%[41] - 自持电站发电业务毛利率为74.07%[41] 各地区表现 - 公司业务已从浙江扩展至江苏、湖北、安徽等省份[53]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国家规划2020年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达60GW,为"十二五"末装机容量的10倍[26] - 2018年5月31日光伏新政促使产品价格快速下降,投资成本大幅降低但回报率保持稳定[27] - 2015-2017年全国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从6,060兆瓦增至29,660兆瓦,年均复合增长率达121.23%[27] - 全国工业厂房仓库屋顶可开发潜力约252GW,是报告期末累计开发容量的9倍[28] - 光伏行业技术进步体现为光电转化效率稳步提高和产品成本逐步降低[29] - 公司核心竞争力包括强大的工业屋顶资源开发能力和专业的技术团队[30] - 公司累计获取屋顶资源达905万㎡涉及工业企业555家可建设约905兆瓦分布式光伏电站[31] - 中国分布式光伏潜在装机容量达252GW,是当前累计开发容量的9倍[53] - 截至2017年底中国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仅占光伏总装机容量的22.77%,远低于德国(75%)和美国(45%)[53] - 国家规划2020年末分布式光伏目标装机容量达60GW,为十二五末的10倍[53] - 2018年5月31日国家光伏新政对新建分布式光伏补贴进行调整[52] 资产和负债变化 - 货币资金减少36.93%至194,963,719.64元[44] - 应收账款增加78.20%至217,401,465.32元[45] - 固定资产增加29.04%至1,402,781,467.97元[45] - 短期借款增加134.32%至159,620,000.00元[45] - 长期借款增加98.81%至349,637,400.00元[45] - 货币资金减少至1.95亿元,较期初3.09亿元下降36.9%[129] - 应收账款增长至2.17亿元,较期初1.22亿元上升78.2%[129] - 存货下降至1.84亿元,较期初2.61亿元减少29.5%[129] - 固定资产增长至14.03亿元,较期初10.87亿元上升29.1%[129] - 短期借款增至1.60亿元,较期初6812万元上升134.3%[130] - 应付票据降至2.38亿元,较期初4.14亿元下降42.5%[130] - 长期借款增至3.50亿元,较期初1.76亿元上升98.8%[130] - 未分配利润增长至2.04亿元,较期初1.51亿元上升35.1%[131] - 短期借款同比增长116.3%至1.469亿元,上期为6792万元[134] - 应付票据同比下降37.9%至1.810亿元,上期为2.915亿元[134] - 资产总额同比下降3.1%至17.56亿元,上期为18.12亿元[134] - 负债总额同比下降8.4%至6.310亿元,上期为6.887亿元[134]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858.97万元[18]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流出9,859万元(上期流出9,664万元)[142]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流出2.46亿元(上期流出1.09亿元)[14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4.4亿元(其中借款4.21亿元)[143] - 期末现金余额降至2,948万元(期初8,511万元)[143] - 销售商品收到现金2.1亿元(上期2.13亿元)[142] - 支付各项税费7,288万元(上期3,674万元)[142] - 购建长期资产支付2.53亿元(上期1.09亿元)[14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由正转负,从1995万元变为-1207万元,同比下降160.5%[14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3亿元,同比扩大7.1%[14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003万元,同比下降60.8%[146]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5314万元,同比减少262.4%[146]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2568万元,同比减少45.8%[146]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为5.16亿元,同比下降26.3%[146]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2.84亿元,同比下降39.5%[146]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为4.99亿元,同比增加6.1%[146] 自持电站业务运营 - 自持电站业务通过"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运营,优先按折扣价向屋顶业主供电[25] - 公司自持电站并网发电约76兆瓦较上年同期42兆瓦同比增长80.95%[36] - 公司累计自持电站规模约255兆瓦[36] - 公司通过租赁屋顶建设自持电站,租赁年限通常为20年[54] 子公司财务表现 - 全资子公司桐乡科联新能源报告期末资产总额2.994亿元,净资产1.047亿元,报告期营业收入2052.8万元,净利润1198万元[51] - 全资子公司上虞芯能新能源报告期末资产总额1.58亿元,净资产6097.2万元,报告期营业收入1106.9万元,净利润605.8万元[51] - 全资子公司嘉兴能发电子科技报告期末资产总额2.186亿元,净资产8252.9万元,报告期营业收入9772.2万元,净亏损330.4万元[51] 股东结构和股份锁定承诺 -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利忠张文娟张震豪及其控制法人股东承诺自2018年7月9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61] -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且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61] -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利忠承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股份[62] - 股东杭州鼎晖新趋势承诺自2018年7月9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62] - 股东杭州鼎晖新趋势承诺因2016年6月30日增资扩股所持新增股份自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62] - 持股5%以上自然人股东董事戴建康承诺自2018年7月9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63] - 董事戴建康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且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63] - 董事戴建康承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股份[64] - 公司董事章竞前及高级管理人员金治明张健钱其峰陈建军承诺自2015年12月22日认购新增股份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64]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64] - 公司监事褚建新、叶莉、钱鹏飞等承诺自2015年12月22日认购新增股份完成登记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65] - 公司核心员工肖育辉、施雪萍等15人承诺自2015年12月22日认购新增股份完成登记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6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象屿瑞杉等承诺自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67] - 除上述股东外其余所有持有公司公开发行前股份的股东承诺自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67] - 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25%[65][66] - 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65][66]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396户[115] - 根据2018年7月3日登记数据公司股东总数为84,146户[115] - 第一大股东海宁市正达经编有限公司持股69,920,000股占比13.98%[117] - 股东张利忠持股49,280,000股占比9.86%[117] - 杭州鼎晖新趋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持股44,276,000股占比8.86%[117] - 股东张震豪持股28,560,000股占比5.71%[117] - 股东戴建康持股27,892,000股占比5.60%[117] - 股东张文娟持股25,200,000股占比5.04%[118] - 海宁市正达经编有限公司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69,920,000股[120] - 张利忠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49,280,000股[120] - 杭州鼎晖新趋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44,726,000股[120] - 张震豪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28,560,000股[120] - 戴建康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27,892,000股[120] - 张文娟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25,200,000股[120] - 刘沛涛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13,440,000股[120] - 海宁市乾潮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12,600,000股[121] - 海宁瑞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8,885,000股[121] - 西藏瑞东财富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6,883,000股[121]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承诺 -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利忠、张文娟和张震豪承诺其附属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67] - 实际控制人承诺不向竞争对手提供公司专有技术或销售渠道等商业秘密[69] - 实际控制人承诺若违反同业竞争承诺,所获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并赔偿公司损失[69] - 实际控制人承诺将持续遵守同业竞争承诺直至不再持股5%以上且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69] - 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公司目前不存在任何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70] - 实际控制人承诺不从事与公司业务构成竞争的活动并将商业机会优先让予公司[71] - 持股5%以上自然人股东戴建康及其附属公司确认不存在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72] - 戴建康承诺对参股企业与公司存在竞争的业务行使否决权[73] - 戴建康承诺不向竞争对手提供公司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73] - 股东杭州鼎晖新趋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确认不存在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74] - 所有相关方承诺若违反竞争条款则收益归公司所有并赔偿损失[71][73] - 相关承诺持续有效至持股比例低于5%且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73] - 公司独立法人地位和自主决策权得到所有相关方的尊重和保障[71][73] - 所有声明和承诺被视为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共同作出的具有约束力的保证[70][71][72][73][74] - 持股5%以上股东同业竞争承诺有效期至其持股比例低于5%[76] - 违反同业竞争承诺所获收益将全部归公司所有[75] - 实际控制人张利忠、张文娟和张震豪承诺杜绝非法占用公司资金资产[76] - 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认合理价格原则[77][78] - 违反关联交易承诺需公开道歉并承担赔偿责任[77][78] - 海宁市正达经编有限公司作为法人股东承诺规范关联交易[77] - 董事戴建康以股东及董事身份承诺避免不正当关联交易[78] - 所有关联交易承诺均标注"不适用"且未发生违反情况[76][77][78] - 关联交易承诺方保证不以任何形式非法占用公司资金[79] 股价稳定和股份回购承诺 - 公司承诺若触发股价稳定条件将使用最近一期未分配利润的30%进行股份回购[81] - 股价稳定措施触发条件为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80][82] - 控股股东承诺以享有的上一年度利润分配为限实施增持[82] - 稳定股价方案需在触发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80][82] - 若股价连续10个交易日高于每股净资产可中止稳定措施[81] - 所有股价稳定承诺有效期至2021年7月8日[80][82] - 公司承诺就未履行稳定股价义务向投资者提供赔偿[81]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公告前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81][82] - 稳定股价措施触发条件为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83][84] - 董事及高管增持金额上限为其上一年度薪酬的十倍[84] - 增持股份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84] - 未履行增持义务将等额扣减薪酬或解除职务[84] - 股价连续10个交易日高于每股净资产可中止稳定措施[83][84] - 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高于每股净资产可终止稳定措施[83][84] - 招股说明书虚假记载需在30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85] - 股份回购需在触发义务后6个月内完成[85] - 回购价格按发行价格加算同期银行存款利息[85] - 投资者损失赔偿以直接经济损失为限[86] 担保和融资 - 公司拟接受关联方担保融资总额不超过6亿元[93] - 关联方张利忠提供担保[93] - 关联方海宁市乾潮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93] - 关联方海宁市正达经编有限公司提供担保[93] - 担保资金融资方式包括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承兑贴现、贸易融资、项目贷款、融资租赁等形式[93] - 报告期末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为4.866亿元人民币[100] - 公司担保总额占净资产比例为45.39%[100] - 关联方为芯能科技提供最高担保金额2800万元[94][96] - 张利忠为子公司提供单笔最高担保金额3900万元[94] - 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70%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3053万元[100] - 浙商银行嘉兴海宁支行为主要债权人涉及担保金额1.6亿元[94] - 担保期限最长5年(2017.5-2022.5)[94]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4.866亿元[100] - 关联方担保涉及6家不同子公司(芯能/上虞/德清等)[94][96] - 未为股东及实控人关联方提供担保(C=0)[100]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0,530,000元[101] -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0亿元[101] - 子公司为公司及其他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0亿元[101] 环保和设施 - 浙江芯能光伏废水处理能力为800吨/天[106] - 浙江芯能光伏酸雾废气处理能力为3000立方米/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