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盛股份(60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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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盛股份:关于2026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日报之声· 2025-11-10 14:13
(编辑 任世碧) 证券日报网讯 11月10日晚间,万盛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拟在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担 保(包括已发生且延续至2026年的担保)。本次预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万盛股份:无逾期担保
证券日报网· 2025-11-10 14:11
证券日报网讯11月10日晚间,万盛股份(603010)发布公告称,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人提供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 ...
万盛股份:拟使用不超过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10 10:29
公司财务决策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1月10日审议通过议案,计划在2026年度使用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1] -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1] 公司营收构成与市值 - 2024年1至12月份,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工业,占比98.73%,贸易占比1.08%,其他业务占比0.19%[1] - 截至新闻发稿时,公司市值为72亿元人民币[1]
万盛股份:11月10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10 10:22
公司治理 - 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第五届第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文件 [1] 财务与经营 - 2024年1至12月份,公司营业收入构成为工业占比98.73%,贸易占比1.08%,其他业务占比0.19% [1] - 截至发稿时,公司市值为72亿元 [1]
万盛股份: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约为12.87亿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10 10:18
公司财务与经营概况 -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约为12.8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5.37% [1] - 2024年1至12月份,公司营业收入构成为:工业占比98.73%,贸易占比1.08%,其他业务占比0.19% [1] - 截至发稿,公司市值为72亿元 [1]
万盛股份(603010) -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1-10 10:1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9] - 最近36个月内不得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9] - 最近36个月内不得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9] - 会计专业人士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需会计等岗位5年以上全职经验[10]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1]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4] 独立董事履职规范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4] - 辞职应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披露原因及关注事项[15]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8] - 对重大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应含基本情况等并签字确认及时报董事会[21] - 任期届满前被解除职务可提异议,公司及时披露[14]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4] 专门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3] - 审计委员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2]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3]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4] - 提名委员会提建议未采纳需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管相关制度[23] 资料与费用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5]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8]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会公司原则上提前三日提供资料信息[28]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30]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持股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股东[33]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非董事、高管股东[33] 制度施行与解释 - 工作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施行,修改亦同[33] - 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解释[33]
万盛股份(603010) -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11-10 10:16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如无特别 说明均不含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万盛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成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成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成员担任,负责召 集并主持委员会工作,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与其董事任期相同,成员任期届满, 1 连选可以连任, ...
万盛股份(603010) -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1-10 10:1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信息披 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 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积极配合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告知公司已发生 或者拟发生的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以下 简称重大事项或者重大信息)。 第五条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 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 得非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依法需要披露但尚未披露的信息。 第六条 除依法 ...
万盛股份(603010) -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1-10 10:16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的稳定连续,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1 辞任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生效。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 员辞任、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 的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 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和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任、 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 ...
万盛股份(603010) -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1-10 10:16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 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及《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含分公司、孙公司,下 同)。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于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应视同 公司提供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 提供的保证、抵押、质押及其他形式的担保,包括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 保的担保。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执行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 股东会的批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事 项应由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决定。公司对 外担保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