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宇股份(60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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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龙宇: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9-02 10:25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经本所律师核查,为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已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 前即 2024 年 8 月 17 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上海龙宇数 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并于 2024 年 8 月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于 2024 年 9 月 2 日 14:00 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778 号上海金陵紫金山大酒店四楼金陵厅召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 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对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已按有关法律 ...
*ST龙宇: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4-08-30 13:09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ST 龙宇 公告编号:2024-082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5 月 6 日 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 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后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 (一)关联交易情况及进展 1、关联方欠款情况及进展 截至 2024 年 8 月 30 日,公司与在 2023 年度报告中补充认定为关联方单位 的苏州名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茂盛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谊和通 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在 2024 年往来业务中发生的未履行完毕的采购、 销售合同对应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余额(以下简称"关联方欠款")如下表: 上述关联方欠款合计为 91,791.34 万元。公 ...
*ST龙宇: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2024-08-30 13:09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ST 龙宇 公告编号:2024-080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是对 2018-2022 年度、2023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进行追溯调整,其影 响涉及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以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等相关项目,不涉 及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等财务数据。 根据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 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 2019、2020、 2021 和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进行审计并将出具审计报告,对 2018 年 度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将出具鉴证报告,相关更正后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 告或专项鉴证报告将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披露。 一、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概述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
*ST龙宇: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4-08-30 13:09
一、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于 2024 年 8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二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材料,并 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出席会议监事 3 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及其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ST 龙宇 公告编号:2024-079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 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未发现参与本次财务报表编制、报告编制以及 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 ...
龙宇股份(603003) - 2024 Q2 - 季度财报
2024-08-30 13:09
财务数据 - 公司2024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9.16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1.4%[104] - 公司2024年上半年净利润为1.54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53.6%[106] - 公司2024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9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7.4%[106] - 公司2024年6月30日资产总计为45.26亿元,较2023年12月31日减少7.5%[101] - 公司2024年6月30日流动资产为16.92亿元,较2023年12月31日减少18.7%[101] - 公司2024年6月30日非流动资产为28.34亿元,较2023年12月31日增加0.5%[101] - 公司2024年6月30日流动负债为6.49亿元,较2023年12月31日减少37.4%[101] - 公司2024年6月30日非流动负债为0[101] - 公司2024年6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36.72亿元,较2023年12月31日减少0.6%[101] 现金流 - 公司2024年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55亿元[111] - 公司2024年上半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5.50亿元[112] - 公司2024年上半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97亿元[112] - 公司2024年6月30日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36.49亿元[112] 业务情况 -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数据中心(IDC)和大宗商品贸易[20] - IDC业务是公司战略转型的核心业务,公司拥有自建高品质互联网数据中心,为客户提供IDC基础服务[20] - 国家政策大力推动算力基础设施建设,IDC行业正迎来高速发展和高质量发展并行的新一轮繁荣期[23] - 智算中心引领数据中心建设,IDC行业正面临从以云计算为主的数字化转型通用算力,转向为AI大模型的训练和应用推理服务的智能算力的结构性转型[24] - 公司将依托自身业务经验及优势,丰富底层基础设施业务服务,为客户提供高效的智算资源和智算解决方案[24] 重大事项 - 公司终止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在会计处理上作为加速行权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费用立即计入当期损益[16][40] - 报告期内大宗商品业务关联方出现应收款逾期情况,使得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较去年同期减少[16] - 公司收回山东岚桥石化有限公司的款项,确认单项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18] - 公司上海磐石项目实行分布式边缘智能算力节点的战略部署,以覆盖上海全域的边缘计算站点赋能垂类应用边缘段端智能化算力部署的需求及发展[31] - 公司成功中标并交付"中国移动上海公司2024年AI算力试验平台服务项目",打造从算力核心部件到组网再到软件平台,并持有算力基础设施资产的一体化服务标杆案例[32] 风险提示 - 公司发展 IDC 业务形成一定金额的商誉,存在商誉减值风险[51] - 公司大宗商品贸易业务存在安全生产风险和关联方应收预付款项回收风险[51] - 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51] 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 - 公司严格遵守环保法规,不存在环境违法行为[59] - 公司推进绿色数据中心建设,持续优化节能措施,减少碳排放[61] - 公司未披露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等相关工作[63]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动[55]
*ST龙宇: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未经审计暨公司股票可能触及停牌和规范类强制退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2024-08-30 13:09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ST 龙宇 公告编号:2024-081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未经审计暨公司股票 可能触及停牌和规范类强制退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编号:沪证监决〔2024〕175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 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公司对《决定书》 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公司已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 露义务,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等文件。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 项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对更正后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全面审计并出具新的审计报告, 可能被认 ...
*ST龙宇: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4-08-30 13:09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ST 龙宇 公告编号:2024-077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独立董事何晓云女士对本次董事会第一项议案和第二项议案投弃权票。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 2024 年 8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三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并 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5 名,亲自出席董事 5 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其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1 票弃权。 独立董事何晓云女士弃权,理由如下:审议文件《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全文及其摘要》 ...
*ST龙宇: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尚未完成暨公司股票可能停牌的风险提示公告
2024-08-29 12:11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ST 龙宇 公告编号:2024-077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尚未完成 暨公司股票可能停牌的风险提示公告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如不能在 2024 年 8 月 31 日前履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披露程序,公司股票存在停牌不超过 2 个 月的风险。 公司正就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与审计机构进行最终的核实和确认,并与上 海证监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积极的沟通,尽力避免上述导致公司股票停牌的 事项发生。 2、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编号:沪证监决〔2024〕175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 上海证监局决 ...
*ST龙宇: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尚未完成暨公司股票可能停牌的风险提示公告
2024-08-28 10:13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ST 龙宇 公告编号:2024-076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尚未完成 暨公司股票可能停牌的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预计不晚于 2024 年 8 月 31 日前完成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并履行相关审 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尚处 于最终复核确认阶段,目前公司正加紧与审计机构一同对相关财务数据进行会计 差错更正的核实与确认,以确保在 2024 年 8 月 31 日前履行相关审议披露程序。 二、相关风险提示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8.4 条"上市公司财务会计报 告因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未在规定期限内 改正的,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应当自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起停牌,停牌期限 不超过 2 个月"。如公司不能按时履行会计差错更正的审议披露程序,按照上述 规则公司股票存在停牌不超过 2 个月的风险。 公司正就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与审计机构进行最终的核实和确认,并与上 海证监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积极的沟通,尽力避免上述导致公司股票停牌的 事项发生。 2、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 ...
关于对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独立董事何晓云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2024-08-28 09:21
上证公监函〔2024〕0185 号 关于对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独立 董事何晓云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当事人: 何晓云,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独立董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对何晓云采取 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4〕310 号) 查明的事实, 何晓云作为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未勤勉尽责,未在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 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中真实反映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何晓云未勤勉尽责,违反 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0 号)第三条,《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 上市规则》)第 4.3.1 条、第 4.3.8 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2.2.10 条、第 3.5.1 条、第 3.5.15 条、第 3.5.29 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2 条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