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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核建(60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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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核建(601611) - 中国核建关于202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2025-08-28 12:32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2]2967号《关于核准中国核工业 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控股股东中国核工业集 团有限公司等十二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371,639,466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 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6.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508,566,395.50元,扣除 各项发行费用合计11,392,822.5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497,173,572.91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 会师报字[2022]第ZG12562号验资报告。 证券代码:601611 证券简称:中国核建 公告编号:2025-052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核工业 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
中国核建(601611)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力
2025-08-28 12:3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需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取得培训证明[1]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具独立性[2] - 近36个月受处罚人员不具任职资格[3]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4]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候选人情况 - 已通过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5] - 确认符合任职资格并承诺辞任[5]
中国核建(601611)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吴万良
2025-08-28 12:32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吴万良,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提名为中国核工业 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 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中国 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 诺如下: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 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 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 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 制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 ...
中国核建(601611)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陈力
2025-08-28 12:32
独立董事提名 - 提名陈力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 被提名人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 独立性与不良记录 - 特定持股和任职亲属等不具备独立性[2][3] - 近36个月受处罚或谴责的有不良记录[3] 任职限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5]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声明时间 - 声明发布于2025年[6]
中国核建(601611)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严臻
2025-08-28 12:32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等相关工作经验[1] - 需有注册会计师资格且5年以上全职相关工作经验[5] 独立性限制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无独立性[2]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无独立性[2] 任职禁止情况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不能担任[3] - 近36个月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能担任[3] 兼任限制 - 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3家[4] 连续任职限制 - 在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中国核建(601611)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严臻
2025-08-28 12:32
独立董事提名 - 提名人提名严臻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 被提名人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 - 被提名人持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有5年专业岗位全职经验[3] 任职资格 - 特定股份和股东关联人员不能担任独立董事[2] - 被提名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未超三家[3] - 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3] 审查情况 - 被提名人已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3] - 提名人核实确认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要求[3] 声明日期 - 声明日期为2025年8月27日[4]
中国核建(601611) - 中国核建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08-28 12:31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证券代码:601611 证券简称:中国核建 公告编号:2025-055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 年 9 月 22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 500 号中核科创园 A1 办公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22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 年 9 月 22 日 至2025 年 9 月 2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
中国核建(601611) - 中国核建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8 12:28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现场召开,9位董事全部参会[1] 议案表决 - 《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全同意通过[1] - 《关于202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全同意通过[2] - 《关于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5票同意通过[3] - 《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的议案》全同意通过[3]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全同意通过,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 - 《关于修订<董事会授权管理规定>的议案》全同意通过[5] - 《关于修订<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全同意通过[6] - 《关于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全同意通过,《独立董事工作规则》需提交股东会审议[7] - 《关于部分应收款项拟进行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5票同意通过[8]
中国核建(601611) - 中国核建独立董事工作规则
2025-08-28 12:11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至少占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4]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8]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应单独计票并披露[10]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0] 独立董事补选与解职 - 独立董事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在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0]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应继续履职至新任独立董事产生,公司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2]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19]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1] -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20] -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0]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的资料应至少保存10年[23]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应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4] 审议事项规定 - 应当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包括关联交易、变更或豁免承诺方案等[17] - 应当经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包括披露财务信息、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等[19]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需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7] 股东定义与沟通机制 - 主要股东指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或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1]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非董事、高管的股东[31] - 公司应健全独立董事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机制[30]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责任 - 公司应不迟于规定期限向独立董事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27]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会,公司原则上应提前三日提供资料和信息[27] - 公司应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7]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29]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9] -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29] 规则生效与解释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拟定,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1]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2]
中国核建(601611) - 中国核建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08-28 12:10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充分、完整,保护投资 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核工业 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当存在可能对公司 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监管 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或公司主动披露的信息时,根据有关规 定及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 的媒体发布信息披露文件。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 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 / 31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 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 有规定的除外。 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