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盛华源(601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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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盛华源(601096):毛利率同比继续改善,盈利增速环比下降
长江证券· 2025-11-17 09:20
投资评级 - 投资评级为买入,并维持该评级 [6] 核心观点 - 公司毛利率同比继续改善,但盈利增速环比下降 [1][4] - 公司产能改造和升级建设持续推动,规模效应和数字化持续贡献降本,电网投资保持持续景气 [9] 2025年三季报业绩总结 - 2025前三季度营业收入73.4亿元,同比下降3.1%;归母净利润2.8亿元,同比上升58.5%;扣非净利润2.7亿元,同比上升88.9% [2][4] - 2025年第三季度单季营业收入24.4亿元,同比下降0.1%,环比下降6.7%;归母净利润0.8亿元,同比上升9.3%,环比下降22.8%;扣非净利润0.8亿元,同比上升16.1%,环比下降21.5% [2][4] 盈利能力分析 - 2025前三季度毛利率达12.13%,同比提升3.02个百分点;2025Q3单季度毛利率达12.55%,同比提升1.56个百分点,环比持平 [9] - 2025前三季度四项费用率达5.77%,同比上升0.25个百分点 [9] - 2025Q3单季度四项费用率达6.16%,同比上升0.21个百分点,环比上升0.09个百分点,主要系管理和研发费用率贡献 [9] 资产负债与现金流 - 2025Q3末存货达22.92亿元,同比下降7.1%,环比上季度末上升11.6% [9] - 2025Q3末合同负债达4.90亿元,同比上升11.2%,环比上季度末上升14.7% [9] - 2025Q3末资产负债率达53.83%,同比下降0.57个百分点,环比上升0.61个百分点 [9] - 2025前三季度经营净现金流达4.18亿元,同比持平;2025Q3经营净现金流达2.53亿元,同比大幅上升198.5%,环比下降45.6% [9] 财务预测与估值 - 预计公司2025年归母净利润达3.6亿元,对应市盈率约32倍 [9] - 预测每股收益2025E为0.13元,2026E为0.17元,2027E为0.20元 [14] - 预测净资产收益率2025E为7.7%,2026E为9.1%,2027E为10.2% [14]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离任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1-13 18:29
董事离任基本情况 - 公司董事仇恒观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董事职务 [2] - 辞职申请已送达公司董事会 [3] 离任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 仇恒观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 [3] - 此次董事离任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 [3] - 董事离任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发展 [3] - 公司将依据有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补选工作 [3] 离任董事后续安排 - 仇恒观先生将继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3] - 公司对仇恒观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和努力表示衷心感谢 [3]
宏盛华源:仇恒观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证券日报网· 2025-11-13 13:45
公司人事变动 - 宏盛华源公司董事仇恒观因工作原因辞去董事职务 [1] - 公司董事会于11月13日晚间收到辞职申请 [1]
宏盛华源(601096) - 宏盛华源关于公司董事离任的公告
2025-11-13 12:01
人员变动 - 公司董事仇恒观因工作辞职,离任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2][3] - 仇恒观原定任期至2027年6月19日到期[3] - 仇恒观离任后将在控股子公司任职[3] 后续安排 - 公司将尽快完成董事补选工作[5] - 仇恒观继续遵守相关承诺[5]
宏盛华源:公司董事仇恒观离任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13 10:56
公司人事变动 - 公司董事仇恒观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董事职务 [1] 公司业务构成 - 公司营业收入高度集中于输电线路铁塔业务,该业务占比97.62% [1] - 其他业务收入占比为2.38% [1] 公司市值信息 - 截至发稿,公司市值为125亿元 [1]
宏盛华源(601096) - 宏盛华源关于公司董事离任的公告
2025-11-13 10:46
人事变动 - 宏盛华源董事仇恒观因工作原因于2025年11月13日申请辞职[2][3] - 仇恒观原定任期到2027年6月19日,离任后任办公室主任等职[3] - 公司将尽快完成董事补选工作[5] 其他情况 - 仇恒观存在未履行完毕公开承诺,将继续遵守相关规定和承诺[3][5] - 公告于2025年11月14日发布[6]
宏盛华源(601096) - 章程
2025-11-12 12:47
上市与股本 - 2023年8月30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12月22日在上交所挂牌上市,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6,878.8772万股[5]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7,515.5088万元[6] - 发起人共5名,各有持股比例[13] - 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91,239.1910万股,已发行股份数为267,515.5088万股[14] 股份管理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4] - 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在三年内处理[19]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21]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上市一年内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1] 股东权益与责任 - 5%以上股份股东等短卖收益归公司所有[22] - 股东撤销决议期限为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下可诉讼[27] - 股东滥用权利需担责,控股股东等不得违规[29][31] 交易审议 - 关联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审议[35] - 多类交易指标超50%且达一定金额需股东会审议[36][37] - 单笔财务资助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39]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9] - 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0] - 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临时提案[48] - 股东会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0] 决策流程 - 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经党委前置研究后由董事会等决定[7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外部董事超半数[87] - 交易涉资产总额等达10%以上须报董事会批准[9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4次会议[97] 独立董事相关 - 多种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02] - 担任需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05] 专门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等各有组成和运作要求[109][110][111] 利润分配 - 分配税后利润提10%列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3] - 利润分配方式及现金分红条件和比例[124][125] 信息披露 - 按规定时间报送披露各类报告[123] 会计师事务所 - 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聘期一年[135] 公司清算与存续 - 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修改章程等使公司存续需特定表决通过[148]
宏盛华源(601096)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1-12 10:48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4]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8][9][10] 通知时间 - 董事会同意后5日内发临时股东会通知[8][9][10]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16] 股东权利 - 10%以上股份股东连续90日以上可自行召集主持股东会[11]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3] 投票相关 - 网络投票开始不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当日上午9:30[18] - 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5] - 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5] 决议执行 - 派现等提案通过后公司2个月内实施[31] - 决议由董事会组织贯彻,高管实施[34] 其他规则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23] - 规则由董事会解释,股东会通过后生效[36]
宏盛华源(601096)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1-12 10:47
董事会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3]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6] 会议通知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五日通知[7] - 专门委员会会议公司应不迟于会前3日提供资料[7]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变更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发出[9] 会议举行与决议 - 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9] - 审议通过提案须全体董事半数以上投赞成票[15] - 担保事项决议除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还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5] - 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决议须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8] 投票与审议 - 董事未出席且未委托代表视为放弃投票权[11]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21]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有问题,会议应暂缓表决[22] 会议记录与公告 - 会议记录应包括多项内容,相关人员需签字[22][23] - 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办理,披露前相关人员保密[25] - 涉及特定事项分别披露决议公告和重大事项公告[25] 决议落实与档案保存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检查通报[26]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7] 规则生效与解释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7]
宏盛华源(601096)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2025-11-12 10:47
关联方定义 - 控股股东指持股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等为公司关联方[6] 资金往来规定 -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得占用公司资金[10] - 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等垫支费用、拆借资金等[10] 担保与交易审批 - 公司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1] -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事项[15] 防范机制 - 公司董事长是防范资金占用及清欠工作第一责任人[15] - 公司设立防范资金占用领导小组,董事长任组长[16] - 公司独立董事至少每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17] 资金清偿 -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原则上以现金清偿,严格控制非现金资产清偿[19] 违规处理 - 董事、高管协助纵容侵占资产,董事会视情节处分或提议罢免[22] - 公司或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造成不良影响,对负责人给予处分[23] - 公司或子公司违反制度致投资者损失,对责任人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23] 制度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按证监会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抵触时以有效规定为准[25] - 制度由财务资产部负责解释[25]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