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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远股份(60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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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远股份: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024-03-18 09:38
会议情况 - 利华益维远化学2024年3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1] - 应参会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会3人[1] 议案表决 - 《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3] - 《关于向关联方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
维远股份: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03-18 09:38
担保审议规则 - 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5] - 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5]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5]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5]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且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6]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股东回避表决,由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5][6] 担保流程 - 被担保人应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向财务部门提交担保申请书及附件[7] - 董事会秘书或证券部应在收到财务部书面报告及担保申请相关资料的3个工作日内进行合规性复核并反馈意见[8] 信息披露 - 信息披露应包括截至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及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10] - 公司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披露内容含担保总额及占净资产比例[19] - 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担保,部分情况通知董事会秘书披露[19]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交易日未还款或出现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及时披露[19] 担保管理 - 财务部门定期填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表并呈报董事会,抄送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16] - 被担保债务展期需继续担保视为新担保,按规定程序审批[16] - 财务部门专人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定期分析并向董事会报告[16] - 对外担保债务到期督促被担保人偿债,逾期等情况及时了解并采取措施[16] 其他 - 独立董事根据《8号指引》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17] - 违反制度规定,董事会视情况给予责任人处分[23]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7]
维远股份: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03-18 09:38
募集资金情况 - 2021年9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13750万股,每股发行价29.56元,募集资金总额40.645亿元,净额38.7993543396亿元[6]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专户均注销[8] - 2023年募集资金理财收益122.027397万元,利息收入12.00614万元,手续费支出4940.4元[9]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9734.331533万元,占比2.39%[14] 项目投入情况 - 2023年从募集资金专户实际支付项目金额3.3588088158亿元,涉及多个项目[8] - 35万吨/年苯酚、丙酮、异丙醇联合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进度100.30%,2020年10月投入使用[14] - 10万吨/年高纯碳酸二甲酯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进度101.51%,2023年1月投入使用[14] - 研发中心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进度113.77%,2022年12月投入使用[14] - 60万吨/年丙烷脱氢及20万吨/年高性能聚丙烯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进度101.70%,2023年11月投入使用[15] 资金使用调整 - 公司将35万吨/年苯酚、丙酮、异丙醇联合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9734.33万元投向60万吨/年丙烷脱氢及20万吨/年高性能聚丙烯项目[23] 其他情况 - 2021 - 2023年公司有资金置换、现金管理等操作[17][18] -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24]
维远股份: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2024-03-18 09:38
责任险购买 - 拟为董监高买责任险,责任限额不超1.4亿,保费不超45万,期限1年[2] - 2024年3月18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该议案[4][1] - 议案因董事回避直接提交股东大会,监事会同意[4][5] - 提请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含确定细节及续保[3] - 投保人是公司,被保险人是全体董监高[2]
维远股份: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3-18 09:37
担保情况 - 公司拟为中燃宝港提供1.4554亿元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5年,无反担保[3][8] - 截至公告日,实际担保余额1.4554亿元,无反担保,逾期累计数量为0[4] - 拟担保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1.69%,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12] 股权与审议 - 公司持有中燃宝港19%股权,董事吕立强任其董事[7] - 担保议案已通过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 融资与项目 - 中燃宝港拟融资7.66亿元开发建设液化烃库区项目[10] 财务数据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燃宝港资产总额2.356315亿元、负债0.013119亿元、净资产2.343196亿元,未实现营收[7]
维远股份: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3-18 09:37
审计相关 - 公司审计委员会监督信永中和2023年审计资质及工作[1] - 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具备审计资质和专业能力[1] - 审计期间与信永中和充分沟通,督促按时提交报告[2] - 审计委员会审阅并表决2023年财报,同意提交董事会[3] 报告信息 - 报告日期为2024年3月18日[5]
维远股份: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4-03-18 09:37
2023年情况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为韩鲁[1] - 召开四次会议,审议定期报告及关联交易等事项[3] - 认为各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无重大问题[8] - 审查认为日常关联交易正常,未损害中小股东利益[11] 2024年计划 - 建议继续聘任信永中和担任审计工作[6] - 督促制定2024年内部审计计划[7] - 规范履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14]
维远股份: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2024-03-18 09:37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 第十三号——化工》的相关要求,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现将 2023 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注:新能源新材料相关产品主要包括:碳酸二甲酯、聚碳酸酯、聚碳酸酯改性合金等产品。 证券代码:600955 证券简称:维远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二)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单位:元/吨 | 主要原材料 | 2023 | 年度均价 | 2022 | 年度均价 | 同比变动幅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纯苯 | | 6,396.41 | | 7,100.75 | | -9.92 | | 丙烯 | | 6,212.55 | | 6,888.60 | | -9.81 |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 ...
维远股份: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3-18 09:37
审计相关 - 信永中和审计维远股份2023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3] - 信永中和认为维远股份于该日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7] - 审计报告日期为2024年3月18日[8] 责任说明 - 建立健全和评价内控有效性是维远股份董事会责任[4] - 注册会计师负责对内控有效性发表意见并披露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5] 风险提示 - 内控有固有局限性,推测未来有效性有风险[6]
维远股份: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4-03-18 09:37
2023年关联交易 - 向关联方销售实际发生72116.49万元,与预计差58553.51万元[5] - 自关联方购买实际发生21327.16万元,与预计差17152.84万元[5] - 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93444.56万元,与预计差75706.35万元[5] 2024年关联交易预计 - 向关联方销售预计233470.00万元[5] - 向关联方采购预计48050.00万元[5] -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81520.91万元,较2023年增加[5][8] 其他 - 关联方利津炼化注册资本43527.32万元[9] - 与关联方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