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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远股份: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3-18 09:37
内部控制情况 - 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财务报告内控有效[4][5]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收占合并报表对应总额之比均为100%[9] 缺陷评价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营收潜在错报重大缺陷定量标准为错报>营收总额5%[14] - 非财务报告内控直接财产损失重大缺陷定量标准为损失>营收5%[15] 整改情况 - 公司发现的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控一般缺陷均已整改完成[16][18] - 内控评价报告基准日未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和重要缺陷[19]
维远股份: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2024-03-18 09:37
会议信息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4月10日10点召开,网络投票9:15 - 15:00[3][4] - 会议审议17项议案,相关内容3月19日披露[5][6] 议案情况 - 第8项议案关联股东徐云亭等回避表决[7] - 第14项为特别决议议案,7项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9] 股东登记 - 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2日,登记方式多样[12][15] - 现场登记4月8日8:30 - 11:30、14:00 - 17:00,在证券部[16] 其他 - 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人员费用自理[18] - 联系地址在山东东营,电话0546 - 5666889,传真0546 - 5666688[20] - 委托表决需选“同意”“反对”“弃权”,未指示受托人有权表决[24]
维远股份: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3-18 09:37
战略委员会组成 -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3名董事组成[4] - 委员由董事长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6] 任期与会议规则 - 委员任期与董事一致,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6] - 会议通知提前三天发出,全体同意可免[15]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其他规定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免其职务[16] - 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可现场或电子通讯召开[17] - 非现场表决,主持人三日内通知结果[19]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2]
维远股份: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3-18 09:37
资产交易 - 公司拟出售资产给利津炼化,不含税价11264195元[4][5] - 交易标的账面净值9763145.21元,评估增值150.10万元[8][9] - 本次交易含税价12634241.47元,受让方15个工作日内付清[10] 交易审议 - 2023年3月18日董事会通过出售资产议案[5][13] 交易影响 -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利于优化配置[4][5][12]
维远股份: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3-18 09:3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需具备较丰富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三个条件之一[4] - 独立董事候选人最近36个月内不能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7]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0]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0]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3]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相同,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4] - 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六年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14] 独立董事履职与解除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15] - 董事会或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16]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辞职报告在下任填补缺额后生效,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16]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8]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3][24][25] -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23] -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2] - 审计委员会审核的部分事项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取得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9]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时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自行召集[22] 资料保存与会议通知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向其提供的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3] - 公司应不迟于规定期限向独立董事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不迟于召开前三日提供资料,会议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4]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4]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31] - 公司应保证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等[33]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37] -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与其职责适应的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38] - 独立董事不应出具空白委托书,不对受托人全权委托,授权一事一授[29] - 一名独立董事一次董事会会议接受委托不超两名独立董事[29] - 独立董事因故无法出席董事会会议应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委托书应载明相关内容[28][29]
维远股份: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3-18 09:37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3名公司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6] 任职规定 - 独立董事委员连任不超六年[6]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25] 会议安排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无管理层与外部审计单独沟通会议[10]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四次,每季度至少一次,提前5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23] 决策流程 - 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审议并提建议,董事会再审议[19] - 财务部提供资料协助审计委员会决策[16] - 审计委员会会议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17] 检查要求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7] 审计时间 - 外部审计机构进场不晚于年报披露日前二十个工作日[18] 会议规则 - 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3] - 审议事项过半数非关联委员通过有效,未通过则提交董事会[24] 资料保存 - 会议记录等资料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不少于十年[26] 信息披露 - 披露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背景、经历及变动情况[29] - 年报时在交易所网站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29] - 履职发现重大问题触及标准,及时披露事项及整改情况[29] - 提审议意见未被采纳,披露事项并说明理由[29]
维远股份: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3-18 09:37
募集资金情况 - 2021年9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3750万股A股,募集资金总额40.645亿元,净额38.799亿元[1] - 截至2021年末,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17.434亿元,专户余额1.954亿元[3] - 截至2022年末,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37.805亿元,专户余额1.099亿元[3] - 2023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362亿元,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专户均于2023年注销[4]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9734.332万元,占比2.39%[10] 项目投资情况 - 35万吨/年苯酚等联合项目承诺投资6.48亿元,调整后6.143亿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6.162亿元,投资进度100.30%[10] - 10万吨/年高纯碳酸二甲酯项目承诺投资5.382亿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5.463亿元,投资进度101.51%[10] - 研发中心项目承诺投资8036万元,调整后1667.659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1897.318万元,投资进度113.77%[10] - 60万吨/年丙烷脱氢及20万吨/年高性能聚丙烯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23.8059317283亿元,投资进度101.70%,2023年11月丙烷脱氢项目投入使用[11]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3.7009149943亿元,投资进度100.02%[11] - 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截至期末累计投入1.8456079244亿元,投资进度100.00%[11] 资金使用操作 - 2021年9月公司使用9.4882983870亿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4] - 2022年3月公司同意使用不超过16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12个月[15] - 2023年补充流动资金35.229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2.25亿元,理财收益122.027万元,利息收入12.006万元,手续费支出4940.4元[4] 项目调整与变更 - 35万吨/年苯酚、丙酮、异丙醇联合项目因控制开支使募集资金略有结余,项目已投产不再投入募集资金[21] - 研发中心项目调整建设内容、选用高性价比设备,部分募集资金节余,新材料研发中心已投入使用[21] - 60万吨/年丙烷脱氢及40万吨/年高性能聚丙烯项目调整为60万吨/年丙烷脱氢、20万吨/年高性能聚丙烯装置及配套设施[21] - 公司拟将35万吨/年苯酚等两项目节余募集资金9734.33万元投向调整后的60万吨/年丙烷脱氢及20万吨/年高性能聚丙烯项目[21] 合规情况 -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无违规情形[23] -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如实反映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24] -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无违规情形[25]
维远股份: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3-18 09:37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6] 任职与会议规则 - 独立董事委员连任不超6年[6] - 会议提前3日通知,全体同意可免除[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10年[18] - 工作细则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审议通过生效[27][28]
维远股份: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4-03-18 09:3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1375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55000万元[7] - 公司股份总数为55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15] 股权结构 - 维远控股认购10850万股,占比31%[13] - 东营永益投资认购6120万股,占比17.49%[14] - 东营远达投资认购5950万股,占比17%[14] - 东营汇泽投资认购5780万股,占比16.51%[14] - 徐云亭认购1050万股,占比3%[14] - 李玉生等11人各认购350万股,各占比1%[14] - 袁崇敬等5人各认购350万股,各占比1%[15] 股份管理 - 收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10日内注销,其他情形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21] - 因特定原因收购股份不得超已发行股份10%,3年内转让或注销[22]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4]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对违规决议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2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诉讼[29][30]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32] - 控股股东损害公司利益应承担赔偿责任[32] 重大事项审议 - 单笔财务资助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况需股东大会审议[36]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大会审议[37]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后提供担保需审议[3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审议[38]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1]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1] - 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临时提案[50] - 召集人应提前通知并披露资料[50][51] - 股东大会投票时间有规定[52]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53] - 股东大会延期或取消需提前通知并说明原因[53] - 股东大会主持人按规定产生[58][59][60]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2]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65] - 特定股东可提出董事、监事候选人[67]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30%及以上选举董事、监事采用累积投票制[67] - 当选董事、监事候选人得票数应超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半数[68]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需在2个月内实施[72] 董事会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84] - 董事会可决定一定金额内重大资产事项及关联交易[88][89]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89] - 董事长对特定金额日常生产经营合同有决策权[9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91] - 董事会会议召开通知时间有规定[92]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通过有要求[93] - 董事关联关系表决有规定[94] 总经理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98] - 总经理对特定金额日常生产经营合同及关联交易有决策权[99] 监事会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包括1名职工代表监事[109]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110] - 监事会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1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13]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115] - 最近三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117] - 年末资产负债率超70%或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支出达到一定比例可不现金分红[117] - 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19]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比例有规定[120]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15天通知[124]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4] - 公司合并等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29][130][134][135] - 公司特定情形解散应成立清算组并通知债权人[134][135] - 控股股东定义[142]
维远股份: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润生
2024-03-18 09:37
会议情况 - 2023年召开4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3] - 独立董事参加战略委员会2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2次[3] 业绩披露 - 2023年1月30日披露2022年年度业绩预减公告[6] - 2023年7月15日披露2023年半年度业绩预减公告[6] 其他情况 - 报告期内无对外担保、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6] - 未发生业绩快报、预告修正情形[8] - 2023年度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8] - 公司及股东未发生违反承诺履行情况[8] - 2023年度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