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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远股份: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刘兴华
2024-03-29 09:41
独立董事提名 - 提名刘兴华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独立性要求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等相关人员不具独立性[3] - 近1年内有不具独立性情形人员不具独立性[4] 不良纪录标准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等候选人有不良纪录[4] 任职限制 - 兼任独立董事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5]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声明时间 - 提名人声明时间为2024年3月29日[7]
维远股份: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024-03-29 09:41
公司决策 - 利华益维远化学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1] - 会议审议通过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1] -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
维远股份: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2024-03-29 09:41
股东大会信息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4月2日[2] - 现场会议于2024年4月10日10点在山东东营召开[7] -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4年4月10日[7] 临时提案内容 - 维远控股3月29日提出临时提案,含换届选举、回购股份等议案[4][6] 选举相关 - 选举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股东代表监事2人[9][10] - 某上市公司应选董事5名、独立董事2名、监事2名[19] 议案相关 - 议案1、2等公告分别于2024年3月19日、30日披露[11] - 特别决议议案为14、18[11] -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有1、8等[11] - 议案19、20、21为累积投票议案[17] - 议案8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17] 公司计划 - 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15] - 公司有现金管理、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15]
维远股份: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巴树青
2024-03-29 09:41
候选人资格 - 具备5年以上法律等履职必需工作经验[2] - 未取得资格证书,承诺提名后参加培训取得[2] 独立性条件 - 不属特定股东自然人及其亲属[3] - 不在特定股东单位任职及其亲属[3] 合规情况 - 最近36个月未受证监会处罚或刑事处罚[4] - 最近36个月未受交易所谴责或多次通报批评[4] 任职限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4]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6年[4] 专业能力与审查 - 具备丰富会计知识经验,为注册会计师[4] - 已通过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4]
维远股份: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刘兴华
2024-03-29 09:41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经济等相关工作经验[2] - 持股1%以上或前10名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无独立性[3] - 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无独立性[3] 独立董事限制条件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不能担任[4]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能担任[4]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4]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6年[4] 其他 - 声明日期为2024年3月29日[6]
维远股份: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李润生
2024-03-29 09:41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等相关工作经验[2]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3家[4] - 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6年[4] 独立性限制 - 持股1%以上或前10名股东相关自然人不具独立性[3] - 在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相关亲属不具独立性[3] - 最近1年内曾有不具独立性情形人员不具独立性[3] 不良纪录情形 - 最近36个月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有不良纪录[4] - 最近36个月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有不良纪录[4] 声明时间 - 声明时间为2024年3月29日[6]
维远股份: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29 09:41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3月29日书面传签召开[3] - 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7日发出[3] - 董事会应到7名董事,实到7名[3] 议案表决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表决7票同意[4] -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表决7票同意[5] 后续安排 - 两议案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5]
维远股份: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巴树青
2024-03-29 09:41
独立董事提名 - 利华益维远化学提名巴树青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 被提名人承诺参加上交所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证[2] 独立性与不良纪录 - 特定股东及亲属、曾有不具备独立性情形人员不具备独立性[3][4] - 受证监会处罚、交易所谴责或多次通报批评候选人有不良纪录[4] 任职情况 - 被提名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未超3家[5] - 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5] 专业能力 - 被提名人是注册会计师,有丰富会计知识经验[6]
维远股份: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29 09:41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3月29日现场召开[2] - 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7日发出[2] - 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3名[2] 审议议案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3] - 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3] 后续安排 - 两个议案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3,4]
维远股份: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03-29 09:41
监事会换届 -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届满开展换届选举[1] - 第三届监事会拟由3名监事组成[1] - 2024年3月29日审议通过换届选举议案[1] 候选人情况 - 拟提名董利国、季官文为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1] - 职工代表监事岳玉荣由职代会选举产生[2] 任期安排 - 第三届监事会成员任期三年[2] - 选举前第二届监事会继续履职[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