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建股份(600853)
搜索文档
龙建股份: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日报之声· 2025-12-25 12:46
证券日报网讯 12月25日,龙建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2025年12月25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多项议案。 (编辑 楚丽君) ...
龙建股份:联合中标6.12亿元EPC总承包项目
证券时报网· 2025-12-25 12:04
人民财讯12月25日电,龙建股份(600853)12月25日公告,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龙建路桥广西有限公 司(简称"广西公司")和广西润宏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被确定为贵港市覃塘区畜禽 粪污资源化利用和糖料蔗生态种养循环产业园(种植部分)EPC总承包中标人,中标价6.12亿元。该项目 公司及广西公司承担的施工任务约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3.27%。 ...
龙建股份(600853.SH):联合体中标6.12亿元工程项目
智通财经网· 2025-12-25 11:59
智通财经APP讯,龙建股份(600853.SH)发布公告,近日,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龙建路桥广西有限公 司(简称广西公司),广西润宏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被确定为贵港市覃塘区畜禽粪污资 源化利用和糖料蔗生态种养循环产业园(种植部分)EPC总承包中标人,中标价6.12亿元。该项目公司及 广西公司承担的施工任务约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3.27%。 ...
龙建股份(600853) - 龙建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5-12-25 11:33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25-108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 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 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原由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召开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召开 2025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的 4 激励对象因工作调动离职、3 名激励对象退休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 资格,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 ...
龙建股份(600853) - 龙建股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12-25 11:32
第一条 为规范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龙建路桥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对《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进行修 订,形成本制度。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达到证券监管部门或者上海 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标准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将可能对公司股票及 衍生品种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在规定 时间内,通过规定的信息发布渠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 布,并在证券监管部门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 易价格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及 证券监管机构要求 ...
龙建股份(600853) - 龙建股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2-25 11:32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转让公司股份的管理工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下简称管理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 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遵守《公司法》《证券 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上交所)规则中关于股份变动的限制性规定。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应当规范、理性、有序, 充分关注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 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 - 1 - ...
龙建股份(600853) - 龙建股份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2025-12-25 11:32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督促公司 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 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龙建 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 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 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 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 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 律意识,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
龙建股份(600853) - 龙建股份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12-25 11:32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完善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度报告工作 中的作用,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第六号定期报告》《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履职指引》及《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龙建路桥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当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 行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履行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 期间所应当履行的各项职责,并认真编制其年度述职报告。 第三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至公司该年度董事会会议召开 之前,公司管理层应通过口头或书面等形式向独立董事全面汇报 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公司 可根据实际情况及独立董事要求安排独立董事到相关权属子公司 对重大事项进行实地考察与评估。 上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字。 - 1 - 第四条 担任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 ...
龙建股份(600853) - 龙建股份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5-12-25 11:32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信息披露管理工作,规范外部信息的报送和使用管理,维护信息 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和《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与保密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 单位、机关各部门的工作人员及其他可以接触、获取公司重大未 公开信息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 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 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以及正在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公司 内部报送、编制、审批期间的重大事项;尚未公开是指公司董事 会尚未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刊物 或者网站上正式公开发布。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外部信息使用人是指根据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权要求公司报送信息的各 - 1 - 级政府部门、监 ...
龙建股份(600853) - 龙建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与保密管理制度
2025-12-25 11:3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防范内幕交易及内 幕信息泄露,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公司本部、各权属单位及其他 公司内幕信息公开前能直接或间接获取公司内幕信息的单位及个 人。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 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 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是该项工作的主要责任 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 事宜。董事会办公室是具体实施的职能部门。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与保密管理制度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定义及范围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第五十二 - 1 - 条规定,涉及公司的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