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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同泰(60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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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同泰:股权投资管理制度(2024年5月)
2024-05-16 09:05
股权投资决策与执行 - 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是股权投资决策机构,各企业未经批准不得开展投资活动[4] - 公司管理层是股权投资执行机构,运营管理部负责投后管理[4] - 项目金额超董事会权限需上报股东大会审议[7] 项目计划与审批 - 每年末制定下年度股权投资项目计划,计划外新增“一事一批”[7] - 项目需进行可行性分析,上报与审批书面进行[8] - 提报董事会材料应含投资方案等[9] 项目管理与监督 - 审议通过项目要控制进程和资金,超预算需追加审批[9] - 投资办定期对下属子公司项目监督检查[10] 特殊情况关注 - 股权投资逾期1年以上需关注[13] - 企业停产或停业1年以上需关注[13] - 企业连续3年亏损且扭亏无望需关注[13] - 参股企业连续3年不分红或比例不达标需关注[13] 其他规定 - 股份公司增资等事项需向管理层会议报告请示[14] - 运营管理部建立企业股权变动台账和档案[14] - 企业检查考核项目报批和预算执行情况[14] - 投资未报批或超预算未报批将追责问责[14]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16]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7]
人民同泰: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5-16 09:05
股东大会信息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6月6日14点召开[3] - 会议地点为哈尔滨市道里区哈药路418号公司七楼会议室[3] -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4年6月6日[6] 议案相关 - 审议议案包括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11项[8] - 特别决议议案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9] -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有3项[11] 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31日[14] - 股东登记时间为2024年6月5日[15] - 议案于2024年3月28日披露[9]
人民同泰: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管理办法(2024年5月)
2024-05-16 09:05
责任体系构建 - 制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管理办法构建经营投资责任体系[2] 责任追究范围 - 公司管控、风险管理等多方面造成资产损失应追责[5][6][7][8][9] 资产损失界定 - 一般资产损失金额500万元以下(不含)或有一定不良影响[13] - 较大资产损失金额5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以下(不含)或有严重不良影响[13] - 重大资产损失金额2000万元以上(含)或影响持续经营和发展能力[13] 处分及扣减标准 - 警告处分扣减0%-20%绩效奖金及其他奖励[21] - 记过处分扣减20% - 50%绩效奖金及其他奖励等[21] - 记大过处分扣减50% - 100%绩效奖金及其他奖励等[21] - 降职、免职处分扣减100%绩效奖金及其他奖励等[21] 损失对应处理 - 一般资产损失对责任人警告、记过等,扣减0%-50%绩效奖金及其他奖励[23] - 较大资产损失对责任人记过、记大过等,扣减50% - 100%绩效奖金及其他奖励[23] - 重大资产损失对责任人记大过等,扣减100%绩效奖金及其他奖励[23] 其他规定 - 同一事件责任人按最高标准扣减绩效奖金及其他奖励[25] - 未造成资产损失但有严重后果参照办法处理[25] - 七种情形责任人可从轻或减轻处理[25] - 管理层人员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理由董事会批准[26] - 中层及以下管理人员由管理层批准[26] - 对不在公司领薪等责任人有权追索赔偿、诉讼[27] - 对违反党纪党员党委按规定处理[27] - 按人员聘任权限开展责任追究工作[29] - 管理层建立责任追究工作报告制度[29] - 企业细化责任追究规定并履行审批程序[29] - 未按规定开展追究工作对公司负责人追责[29]
人民同泰:关于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2024-05-15 10:04
业绩数据 - 2023年净利润2.92亿,同比增长10.47%[3] - 2019 - 2023年营收增20.36亿,达103.90亿[3] - 2023年经营性现金流3.33亿,同比增0.26亿[3] - 2019 - 2024年一季度应收账款从31亿增至43亿[3] 分红方案 - 2023年拟10股派1.44元(含税)[4] - 近三年累计分红不低于年均净利润30%[5] 业务策略 - 批发业务医疗引新品,商业加强运营管理[6] - 零售开展营销,优化结构,发展新零售[6]
人民同泰: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2024-05-06 09:49
业绩说明会信息 - 公司计划于2024年5月15日15:00 - 16:00召开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2][3][5][6] - 会议在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以网络远程方式召开[3][5][6] - 投资者可在2024年5月7日 - 5月14日16:00前征集问题[5][6] 报告披露信息 -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 - 4月20日披露《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 参会及联系信息 - 参会人员有董事长、总经理等[6] - 联系人是曲睿女士,电话0451 - 84600888,邮箱renmintongtai@hyrmtt.com.cn[5][6][7]
人民同泰(600829)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19 08:52
财务数据分析 - 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2.09%,主要原因是处置下属子公司导致销售减少[5] - 剔除处置子公司影响后,营业收入增长2616.35万元,同比增长1.0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9.12%,主要是公司持续提升精细化管理、强化费用预算管理、节约融资成本[5]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货币资金为10.54亿元人民币[11]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应收账款为43.68亿元人民币[11]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存货为10.35亿元人民币[11]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短期借款为11.12亿元人民币[12]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应付票据为12.53亿元人民币[12]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应付账款为14.00亿元人民币[12]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实收资本为5.80亿元人民币[13]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未分配利润为21.43亿元人民币[13]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28.30亿元人民币[13]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为73.53亿元人民币[13] - 营业总收入为25.98亿元,同比下降2.08%[14] - 营业成本为23.56亿元,同比下降2.25%[14] - 销售费用为1.00亿元,同比下降5.89%[14] - 管理费用为2,332.08万元,同比增加5.83%[14] - 财务费用为461.89万元,同比下降23.51%[14] - 净利润为7,833.39万元,同比增加8.58%[14,15] 经营活动和现金流 - 应收款项融资较期初增加6440.73万元,主要是银行承兑汇票回款增加[7] - 预付款项较期初增加1146.19万元,主要是预付供应商的货款增加[7] - 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加546.89万元,主要是往来款项增加[7] - 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1586.51万元,主要是支付上年计提的员工绩效奖金[7] - 租赁负债较期初减少1226.23万元,主要是按租赁合同到期日付款[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3,629.68万元[16,1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077.14万元[17,18]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02.99亿元[17,18] 业务经营情况 - 批发业务方面,公司完善丰富经营品种、强化优质新品引进、持续开展黏合项目和推广项目等[5] - 零售业务方面,公司充分发挥品牌优势、发展DTP品种销售、改善品种结构、强化商品品牌力、提升会员粘性和活跃度[5] - 母公司其他应收款中包含应收股利5.7亿元[18] 其他信息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未发生重大会计政策变更[23] - 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1,287,954.56元[19] - 2024年第一季度净利润为580,778.56元[21] - 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04,123.19元[22] - 2024年第一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0,000.00元[22] - 2024年3月31日资产总计为1,787,656,630.84元[19] - 2024年3月31日负债合计为101,197,841.06元[19] - 2024年3月31日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686,458,789.78元[19] - 2024年第一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0010元[21] - 2024年3月31日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2,452,554.78元[22]
人民同泰(600829)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3-27 16:00
公司概况 -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在黑龙江省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184] - 公司主要从事医药流通业务,主要客户包括黑龙江省的各级医院及医药企业的经销商[187] - 公司经营活动需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进行质量控制[188] - 公司主要经营活动包括投资管理及咨询、医疗行业投资、医疗医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等[188] 公司股权重组 - 哈药集团和哈药股份分别持有公司非流通股份17,327.54万股和11,598.75万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44.82%和30%[185] - 公司将天鹅股份水泥类资产全部转让,并分三次受让哈药集团三精制药有限公司100%股权[184] - 2005年8月,公司更名为"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184] - 2011年4月,公司以2010年末总股本386,592,398股为基数,以盈余公积按每10股转增5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转增后股本总额为579,888,597股[185] - 2012年1月,哈药股份持有三精制药的股份比例由30%上升至74.82%,成为公司控股股东[185] - 三精制药以其拥有的全部医药工业类资产及负债与哈药股份持有的哈药集团医药有限公司98.5%股权进行置换[185] - 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哈药集团三精制药有限公司,便于置出资产的承接[185] - 2015年3月,公司与哈药股份签署《置出资产交割确认函》,哈药股份于交割日成为持有新三精有限100%股权的股东[185] - 目前,公司579,888,597股股份已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84] - 公司于2015年3月24日完成哈药股份98.5%股权的收购,成为医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187] - 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完成对除哈药股份所持股份以外的全部已上市流通普通股的要约收购[187] 会计政策 - 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190] - 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194,195] - 公司采用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197] -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以控制为基础[198,199,200] - 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和业务[200]
人民同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
2024-03-27 11:21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 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发挥审 计委员会的监督、评估、核查作用,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鉴于公司董事、审计委 员会委员刘波先生及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哈书菊女士辞职,经 公司 2023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选举 独立董事韩东平女士、董事尹世炜先生、独立董事郭丹女士共同组成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 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韩东平女士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全体委员 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 会议 | 时间 | | | | | 审议事项 | | ...
人民同泰: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武滨)
2024-03-27 10:24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 度》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诚信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及时了 解公司运营情况,积极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 地发表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依法维护公司利 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独立董事 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情况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武滨:1960 年生,研究生,高级咨询师,执业药师。曾任山西 省医药公司企业管理科副科长,山西省医药管理局商业处副处长,山 西省药材公司副经理,山西省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经济运行部部长、总 经理助理;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常务副会长;现任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 会专家委员会委员、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亚宝药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德展大健 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 西振东制药 ...
人民同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7 10:24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 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 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 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 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 负责人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1 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