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耀皮玻璃:耀皮玻璃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12-04 09:26
证券代码:600819/900918 证券简称:耀皮玻璃/耀皮 B 股 公告编号:临 2023-039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新增累积投票制内容 1、第八十一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候选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当单一股 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 30%及以上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可以将其持有的对所有董事或者监事的表决权累积计算,并将该等累积 计算后的总表决权在董事或者监事候选人之间自由分配其表决权,既可以分散 投于多人,也可集中投于一人。 股东大会表决实行累积投票制应执行以下原则: (一)出席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持有的累积计算后的总表决权为该股 东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乘以股东大会拟选举产生的董事或者监事人数。 (二)每一出席大会的 ...
耀皮玻璃: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04 09:25
十届十八次届董事会会议文件 1.6 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十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建立健 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负责 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的董事,除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之外,在薪酬和考核 部分中是指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在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在提名部分及其他方面是 指公司全体董事。 本工作细则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章程》中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二名为独立董事。 第五条 ...
耀皮玻璃:耀皮玻璃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04 09:25
证券代码:600319/900913 证券简称:耀皮玻璃/耀皮 B 股 公告编号:临 2023-038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 事会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十 八次会议(临时会议)的通知及会议材料,并于 2023 年 12 月 4 日 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 3 名,出席会议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修订<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议 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最新 相关 ...
耀皮玻璃: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12-04 09:25
十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文件 1.3 耀皮玻璃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上海耀皮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本规 则的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依法行使权利。 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 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 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 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应当报告中国证监会上 ...
耀皮玻璃: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
2023-12-04 09:25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 O 二三年十二月四日 | 第二节 | | 监事会 | 32 | | --- | --- | --- | --- | | 第八章 | 党委会 | | 33 | | 第九章 | |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4 | | 第一节 | | 财务会计制度 | 34 | | 第二节 | | 内部审计 | 36 | | 第三节 | | |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7 | | 第十章 | 通知和公告 | | 37 | | 第一节 | | 通知 | 37 | | 第二节 | | 公告 | 38 | | | | | 第十一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8 | | 第一节 | | |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38 | | 第二节 | | 解散和清算 | 39 | | 第十二章 | | 修改章程 | 41 | | 第十三章 | | 特别条款 | 41 | | 第十四章 | | 附则 | 41 | 十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文件 1.2 耀皮玻璃公司章程 序 言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公司名称: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 司)(简称"公司")的前身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 ...
耀皮玻璃: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12-04 09:25
十届十八次董事会文件之 1.4 耀皮玻璃董事会议事规则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经十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维护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益,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能力,促使董事 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保障董事的合法权益,保证董事会决策程序及决议 的合法性,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责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第四条 董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七)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 的方案; (二)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八) 在股东 ...
耀皮玻璃:耀皮玻璃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04 09:25
证券代码:600819/900918 证券简称:耀皮玻璃/耀皮 B 股 公告编号:临 2023-037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十八 次会议(临时会议)的通知及会议材料,并于 2023 年 12 月 4 日以通 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 8 名,出席会议董事 8 名。本次会议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修改公司治理方面部分制度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监管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发展质量, 规范公司运作,提高科学治理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
耀皮玻璃: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2023-12-04 09:25
十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文件 1.1 耀皮玻璃独立董事制度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经十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制度,更好地维护公司及中 小投资者的权益,有效规避公司决策风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 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 ...
耀皮玻璃:上海耀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3-11-20 07:38
证券代码:600819/900918 证券简称:耀皮玻璃/耀皮 B 股 公告编号:2023-036 上海耀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三、后续增持计划 (一)拟继续增持主体名称:香港海建实业有限公司。 2023 年 11 月 20 日,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建材的全资子 公司香港海建通知,香港海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部分 B 股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香港海建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 建材的全资子公司 首次增持基本情况: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建材(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上海建材")的全资子公司香港海建实业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海建")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耀皮玻璃 B 股股 份 5000 股,对应增持金额为 1,230 美元(不含税费)。 后续增持计划:香港海建拟自首次增持之日起 12 个月内 ...
耀皮玻璃(600819)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27 16:00
营业收入情况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15.71亿元,同比增长18.81%;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39.65亿元,同比增长14.99%[4] - 2023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为3,965,496,090.02元,较2022年前三季度的3,448,671,842.38元增加[15] 净利润情况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22.62万元,同比增长140.30%;年初至报告期末为 - 9096.76万元[4] - 2023年第三季度净利润为-1.1672607023亿元,2022年同期为3312.671804万元[17]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情况 - 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2亿元,同比增长3002.48%;年初至报告期末为2.12亿元,同比增长32.81%[5] - 2023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1171246673亿元,2022年同期为1.5941598154亿元[19][20] 每股收益情况 - 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01元/股,同比增长150.00%;年初至报告期末均为 - 0.10元/股[5] - 2023年第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10元/股,2022年同期为0.031元/股[18] 资产与所有者权益情况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81.31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3.6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33.73亿元,较上年度末下降2.95%[5] - 2023年9月30日货币资金为900,803,319.11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804,006,483.40元有所增加[13] - 2023年9月30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为150,278,893.15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353,986,956.13元减少[13] - 2023年9月30日应收账款为803,669,740.78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664,400,210.81元增加[13] - 2023年9月30日存货为1,446,806,911.00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1,256,037,961.23元增加[13] - 2023年9月30日资产总计为8,131,407,599.80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7,847,686,673.50元增加[13][14][15] 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 本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合计935.23万元,年初至报告期末为3039.06万元[6] 股东总数情况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49946户[7] 股东持股情况 - 上海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88亿股,持股比例30.83%,为第一大股东[8] - 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19亿股,持股比例12.74%[8] - NSG UK ENTERPRISES LIMITED持股1.00亿股,持股比例10.70%[8] - NSG UK ENTERPRISES LIMITED持有A股100,046,672股、B股23,961,912股,合计124,008,584股,占公司总股本13.26%[11] 营业成本情况 - 2023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成本为4,092,024,383.73元,较2022年前三季度的3,459,691,592.08元增加[15] 流动与非流动负债情况 - 2023年9月30日流动负债合计为2,702,256,404.06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2,679,673,075.43元增加[14] - 2023年9月30日非流动负债合计为897,896,699.25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729,587,738.99元增加[14] 营业利润情况 - 2023年第三季度营业利润为-1.1076460599亿元,2022年同期为4592.858516万元[16]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情况 - 2023年前三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4339155373亿元,2022年同期为-3.8095138982亿元[20]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情况 - 2023年前三季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786.476285万元,2022年同期为2.7694564442亿元[20] 销售与购买现金情况 - 2023年前三季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44.7534269447亿元,2022年同期为38.6859576166亿元[19] - 2023年前三季度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33.3898460866亿元,2022年同期为29.9259601284亿元[19] 借款与偿债现金情况 - 2023年前三季度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6.2552294226亿元,2022年同期为7.0223322285亿元[20] - 2023年前三季度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为7.9842803175亿元,2022年同期为4.03066071亿元[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