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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元信托(60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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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超45家机构高管变更 信托业掀人事迭代潮
北京商报· 2025-11-19 23:31
行业高管变动概况 - 信托业高管变更潮持续,2025年至今已有超过45家机构发生核心管理层更迭 [1][3] - 人事变动涉及机构类型广泛,包括中信信托、平安信托等头部机构,以及上海国际信托、国投泰康信托等央企及地方国资背景机构和万向信托、爱建信托等民营及混合所有制机构 [3] - 变动职位涵盖董事长、总经理等多个关键岗位,11月以来多家机构人事变更密集,如浙商金汇信托、中诚信托、华润深国投信托、建元信托、山西信托等 [1][2] 高管变动驱动因素 - 高管密集变更主要源于信托业转型,2024年正式实施的信托业务“三分类”新规推动行业告别依赖房地产、政信的传统融资类业务模式 [4] - 新规对高管团队专业能力提出全新要求,需具备更强专业能力和创新精神以深入理解并执行资产管理、财富管理和受托服务等新业务方向 [5] - 市场竞争加剧,公司需要通过高层管理团队更新来增强市场竞争力和应对能力,并提升内部治理结构和风险管理水平 [5] 行业转型成效与新方向 - 信托业转型已取得成效,截至2024年末投向证券市场的资金信托规模占比攀升至46.17%,首次超越传统融资类业务成为第一大配置领域 [5] - 此前占比居首的房地产领域,其资金信托占比已降至4%以下 [5] - 转型期机构探索回归信托本源,加大绿色金融、ESG占比,并关注新基建、不良资产处置、企业重整等新领域机会 [7] 高管任命方式与未来展望 - 信托公司内部升迁或股东集团调派成为一把手的主要方式,大集团重视内部人才发掘和培养以提升大股东对公司运营的深度参与 [3] - 人事密集变动态势预计短期内持续,但随着行业转型推进和公司找到适合发展路径,管理层稳定性将增加,长远更重视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发展 [7]
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获监管机构 核准并撤销监事会的公告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章程》并撤销监事会等多项议案 [1] - 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已获核准 [2] - 本次《公司章程》核准生效后,公司监事会同步撤销,其职责由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步废止 [2] 相关规则文件更新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 [2] 对过往监事的评价 -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自成立以来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对其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
建元信托(600816) - 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2025-11-12 09:32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7] - 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7] 股东会召开情形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最低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三分之二时需召开[7]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召开[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需召开[7] - 独立董事或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应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7][8]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4] 股东会通知 - 年度股东会提前二十日、临时股东会提前十五日以公告通知股东[16] - 通知应披露提案具体内容及相关资料[16] 股权登记与投票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8]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9] 决议通过条件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7] 决议事项类型 - 董事会工作报告等事项由普通决议通过[27] - 公司增减注册资本等事项由特别决议通过[27]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7] 表决相关规定 - 关联股东对相关事项表决时应回避[28]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28] - 超过规定比例部分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0]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0] 资料保存期限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永久,其他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6] 方案实施时间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公司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7] 决议撤销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或章程,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轻微瑕疵且未产生实质影响的除外)[38] 规则适用与解释 - 本规则未规定的,适用《公司章程》并参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规定执行,与《公司章程》规定不一致时,以《公司章程》为准[41] - 本规则有关条款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相抵触时,自动废除并按相关规定执行[41]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53][54]
建元信托(600816) - 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2025-11-12 09:32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至11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董事,独立董事不少于总数三分之一[4] - 除独董和职工董事候选人外,其他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持股3%以上股东提名,独董候选人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4] 董事会决策权限 - 董事会决定对公司当期损益影响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或核销资产[6]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4次定期会议[8] - 特定情况应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主持[8][9]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5日通知,紧急情况除外[9][10] 会议通知 - 书面会议通知应含会议日期和地点等内容[12]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提前3日发出,临时会议变更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12]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5] - 董事每年至少亲自出席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会议[15] 独立董事管理 - 独董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其职务[15] - 独董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公司应3个月内召开股东会解任并选举新独董[16] 议案审议 - 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须超全体董事人数半数同意,担保交易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披露[19] - 重大事项表决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决通过,不得书面传签[20] 关联表决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1] 暂缓表决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议案不明等,可要求暂缓表决[22] 资料保存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永久,其他资料不少于十年[23] 规则适用 - 本规则与《公司章程》规定不一致时,以《公司章程》为准[25] - 本规则有关条款与相关法律法规等抵触时,自动废除并按规定执行[26]
建元信托(600816) - 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
2025-11-12 09:3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1992年首次发行A股5000万股,1994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9,844,448,254元[9]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9,844,448,254股,全部为普通股[16]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6]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19] - 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后,部分情形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1] - 股东及其关联方等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达5%,自取得股权之日起五年内不得转让,特殊情形除外[23]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35]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股东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程序或内容违反章程,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撤销[3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董事等给公司造成损失时,可请求相关诉讼[38]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自有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7] - 股东会审议固有业务单笔额度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融资等事项[47]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等多种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49]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九至十一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董事一人,独立董事不少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91] - 董事会决定对公司当期损益影响达一定比例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事项[94]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度至少召开四次,召开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02]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公司每年应从税后利润中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5] - 公司每年应从税后利润中提取5%作为信托赔偿准备金,累计总额达注册资本20%时可不再提取[125]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130] 其他重要规定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39]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47] - 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52]
建元信托(600816)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获监管机构核准并撤销监事会的公告
2025-11-12 09:30
公司治理 - 2025年7月30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章程等议案[1] - 2025年11月11日收到修改公司章程批复[2] - 章程核准生效后撤销监事会,职责由风控与审计委承接[2]
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会议基本信息 - 会议类型为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旨在就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与投资者交流 [2][3] - 会议定于2025年11月21日(星期五)16:00-17:00举行,召开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2][5] - 会议召开方式为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2][5] 参会人员信息 - 公司参会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长秦怿先生、总经理曾旭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岗先生、财务总监丛树峰先生及独立董事吴大器先生 [4] 投资者参与方式 - 投资者可在2025年11月21日会议期间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在线参与互动 [4] - 投资者可在2025年11月14日至11月20日16:00前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提问预征集”栏目或公司邮箱进行会前提问 [2][4] - 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说明会召开后相关内容可在上证路演中心查看 [2][4][6] 联系与咨询 - 投资者可通过联系董监事会办公室进行咨询,电话为021-63410710,邮箱为600816@j-yuantrust.com [6]
建元信托(600816)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5-11-10 09:30
财报发布 -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发布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3] 业绩说明会 - 2025年11月21日16:00 - 17:00举行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在上证路演中心召开[3][4][5][6] - 2025年11月14日至11月20日16:00前可进行提问预征集[5][6] - 参加人员包括董事长秦怿、总经理曾旭等[6] 联系信息 - 联系部门为董监事会办公室,电话021 - 63410710,邮箱600816@j - yuantrust.com[7] 查看方式 - 说明会召开后可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情况及主要内容[7]
建元信托:董事任职资格获监管机构核准
证券日报之声· 2025-11-05 13:07
公司人事变动 - 建元信托于11月5日晚间公告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关于姚俊先生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 [1]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已核准姚俊先生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1]
建元信托(600816) - 关于董事任职资格获监管机构核准的公告
2025-11-05 08:30
人事变动 - 公司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批复,姚俊担任公司董事任职资格获核准[1] - 姚俊简历信息详见2025年7月12日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 - 0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