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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纺城(60079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修订)
2025-10-24 09:32
委员会组成 - 提名委员会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4] 选举与任期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7] 会议规则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过半数通过[17] - 关联委员回避,无关联过半数出席且过半数通过[13]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细则自决议通过实施[13][16]
轻纺城(600790) - 公司章程(2025修订)
2025-10-24 09:3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1997年1月发行2925万人民币普通股,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 - 公司注册资本为146579.0928万元[4] 股份相关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17037.78万股,面额股每股1元[11] - 公司股份总数146579.0928万股,均为普通股[12]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2]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股份数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6]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凭证[22]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程序违法等可在60日内请求撤销[23]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1]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出任董事一人,独立董事四名[8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87]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89]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3] - 独立董事应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95] 财务与分红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111]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11]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4] 其他 - 党建工作经费按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一定比例安排,党员活动经费人均每年不低于上级规定标准[68]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120]
轻纺城(60079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修订版)
2025-10-24 09:32
内幕信息界定 - 大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或控股权变化超一定比例属内幕信息[6] - 公司营业主要资产抵押等超30%属内幕信息[6] - 内幕信息是涉公司经营财务重大未公开信息[5] 管理责任与适用范围 - 董事会为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主责[2] - 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相关子公司[3] 档案与保密要求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保存至少10年[12] - 知情人接触信息至披露需签保密协议[13] 交易限制与处理 - 知情人敏感期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20] - 发现内幕交易2个工作日报监管局[15] 制度实施与解释 - 制度2025年10月24日发布,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21][29] - 董事会负责制度解释[30]
轻纺城(60079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修订)
2025-10-24 09:32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至七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选举后报董事会批准[6] 审计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披露财务报告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9] - 监督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评估其独立性和专业性等[9] - 监督评估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和监督制度建立实施等[10] - 审阅财务报告,对真实性等提意见[11] - 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包括制度设计适当性等[11] 审计委员会会议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通知,公司提前三日提供资料[17]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议,提前三日通知[17][18]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9] 信息披露 - 披露年度报告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21] - 审计委员会意见未被采纳,公司披露事项及理由[21] - 按规定披露审计委员会就重大事项出具的专项意见[22] 工作细则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4] - “以上”含本数,“过”“不足”不含本数[24] - 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24]
轻纺城(600790)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修订版)
2025-10-24 09:32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3]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4] - 持有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关联法人[4] - 持有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4] 关联交易披露与审议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拟发生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担保除外)应及时披露[12] - 公司与关联法人拟发生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交易(担保除外)应及时披露[12] - 公司与关联人拟发生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重大关联交易(部分除外)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拟与关联人发生重大关联交易,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同时审核[15]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5]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以出资额作为交易金额适用相关规定[13] - 公司拟放弃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公司同比例增资或优先受让权以对应金额为交易金额适用相关规定[14] - 关联交易定价应公允,有多种参考原则和定价方法[19] - 与关联人进行应披露关联交易,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相关文件[21] - 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重要事项中披露报告期内重大关联交易事项[21]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订立书面协议并根据总交易金额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24] - 可对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合理预计,按预计结果提交审议和披露,超出预计重新提交[25]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变化或期满续签,根据总交易金额提交审议并披露[25] - 拟购买关联人资产价格超账面值100%的重大关联交易,公告溢价原因,为股东提供投票便利[26] - 公司以估值方法评估拟购买资产定价,关联交易实施后连续三年年报披露实际盈利与预测差异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审核[27] - 公司需与关联人就资产实际盈利不足预测数签订补偿协议[27] - 公司以特定估值方法评估拟购买资产定价,需披露两种以上评估方法相关数据,独立董事发表意见[27] -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可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提供判断依据[27] 豁免情况 - 公司与关联人部分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如获赠现金、关联人低息提供资金等[28] - 公司与关联人部分交易可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如公开招标导致的关联交易等[29]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现金出资设公司,可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29] - 关联人低息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或担保,公司可申请豁免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29] 制度实施 - 本制度对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关联董事、关联股东作出定义[32][33]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原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废止[34]
轻纺城(60079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修订)
2025-10-24 09:32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4]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十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通知[12]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9] - 讨论关联议题关联委员回避,过半数无关联委员出席,无关联委员过半数通过决议[13] 薪酬与考评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股东会审议,高管薪酬方案报董事会批准[7] - 对董事和高管考评经述职、评价等程序[10]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3] - 下设工作机构小组由公司办公室人员组成[4]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15]
轻纺城(600790) - 投资者关系管理规定(2025修订版)
2025-10-24 09:32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规定 (2025年修订)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完善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实现相关利益者价值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它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 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 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 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 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 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 ...
轻纺城(600790)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修订版)
2025-10-24 09:32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 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募 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七条 集团公司内部成立项目投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募投项目调查、申 报、筹建等方面的协调工作; 第八条 部门职责 (一)投资证券部是募投项目投资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是:调查论证募投 项目可行性,并组织专家进行研讨,拟写可行性报告;对拟投资的项目向上级有 关部门申报材料,进行立项申批工作,以获得合法的投资权限;参与募投项目建 设前期的规划、设计等工作;检查督促基建项目的进度、质量,促进募投项目筹 建的早完工、早投产、早出效益; 在募集资金使用管理中,投资证券部同时负责联络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 督部门,配合公司做好募集资金使用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编制披露工作,以及 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时的信息披露工作,并协调 ...
轻纺城(60079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修订)
2025-10-24 09:32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修订)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 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 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二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六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时将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 股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 ...
轻纺城(60079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修订)
2025-10-24 09:32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修订) 第二章 董事会会议制度 第五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六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逐一征求 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 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 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4 人,职工代表董事 1 人。 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2 人。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会议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包括安排会议 议程、准备会议文件、组织会议召开、负责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纪要的起草工 作。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