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纺城(60079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修订)
轻纺城轻纺城(SH:600790)2025-10-24 09:32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至七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选举后报董事会批准[6] 审计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披露财务报告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9] - 监督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评估其独立性和专业性等[9] - 监督评估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和监督制度建立实施等[10] - 审阅财务报告,对真实性等提意见[11] - 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包括制度设计适当性等[11] 审计委员会会议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通知,公司提前三日提供资料[17]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议,提前三日通知[17][18]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9] 信息披露 - 披露年度报告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21] - 审计委员会意见未被采纳,公司披露事项及理由[21] - 按规定披露审计委员会就重大事项出具的专项意见[22] 工作细则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4] - “以上”含本数,“过”“不足”不含本数[24] - 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