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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60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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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苏州高新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2024-04-26 10:41
业绩总结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7元(含税)[1]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7元(含税)[2] - 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1,084,908.49元[2] - 2023年度现金分红占净利润30.88%[2] 其他 - 2024年4月26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4] - 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5]
苏州高新:苏州高新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5月修订)
2024-04-26 10:41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应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决定[3]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8] - 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8] - 审计费用报价得分有计算公式[10] 聘期与资料保存 - 聘期一年,可续聘[11] - 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13] 改聘与更换 - 出现四种情形应改聘[15] - 更换应在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6] 信息披露 - 年报披露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8] - 每年披露履职评估和监督职责报告[18] 其他规定 - 连续聘任原则不超8年,特殊不超10年[23] - 审计费用降20%以上应说明情况[23] - 审计人员有轮换限制[23] - 审计委员会关注5种情形[19] - 4种严重行为不再选聘[20] - 违规后果报告董事会处理[20] - 处罚及时报告证券监管部门[21] - 制度按规定执行、修订、解释、生效[25][27]
苏州高新:苏州高新关于使用间歇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024-04-26 10:41
资金使用 - 公司拟用不超30亿间歇闲置自有资金买理财产品,额度内可滚动使用[2][3] - 投资期限自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日起12个月[4] 投资种类 - 包括银行理财、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等产品[2][3] 决策流程 - 购买事项已通过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无需股东大会审议[2][5] 风险控制 - 理财投资有市场波动风险,公司将适时适量介入并跟踪[6] 监督管理 - 相关部门管理核算,审计部门监督,独董和监事会可监督检查[6]
苏州高新:苏州高新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5月修订)
2024-04-26 10:38
关联方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7]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应及时披露[16]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应及时披露[16]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8] 关联担保与资助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9]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关联人提供担保,关联人应提供反担保[19] - 向非由公司控股股东等控制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 关联理财与协议 - 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委托理财以额度计算,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21]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3年的,应每3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28] 关联交易审议 - 公司应披露的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2]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时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1]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定价可参照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可比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等原则执行[34] - 关联交易定价方法包括成本加成法、再销售价格法、可比非受控价格法、交易净利润法、利润分割法[34] 其他关联交易规定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以公司出资额作为交易金额适用相关规定[25] - 公司因放弃权利发生关联交易,按不同情况以放弃金额与相关财务指标适用规定[23] - 连续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23] - 公司监事会应对关联交易审议、表决、披露、履行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在年报发表意见[23] - 公司委托关联人销售产品,除买断式委托外,按委托代理费适用规定[29] - 公司单方面获利益且无对价义务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等[37] - 关联人向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无需担保[37] 信息披露豁免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关联交易信息为国家秘密可豁免披露[37]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关联交易信息为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38]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所指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子女等[40] - 本制度所称“以上”含本数,“超过”“不足”不含本数[41]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2]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43]
苏州高新:苏州高新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26 10:38
业绩总结 - 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4][5]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收占合并报表对应总额之比均为100%[9] 未来展望 - 2024年公司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监督检查[21] 其他新策略 - 2023年重点关注宏观经济、发展战略等高风险领域[11] - 2023年内控部门加大重点环节和风险点排查,开展专项审计[21] - 各单位运用内控自评进行自我监督检查并完成缺陷整改[21] 内控情况 - 财务与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评价有定量标准[15][16] - 报告期公司无财务报告内控重大、重要和一般缺陷[17][18] - 公司存在少数非财务报告内控一般缺陷,已基本完成整改[19]
苏州高新:苏州高新关于2024年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公告
2024-04-26 10:38
证券代码:600736 股票简称:苏州高新 公告编号:2024-005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 苏州高新绿色低碳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30,000 | 0 | | --- | --- | --- | | 小计 | 200,000 | 10,140 | | 合计 | 3,000,000 | 1,540,387 | 注:其他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包括截至目前其他已在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及通过新设立、收购 等方式获取的控股子公司,在本年度预计担保总额内可内部调剂使用。上述担保额度内,各子公司可进行 担保额度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 70%以 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为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内子公司。 2024 年度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新增融资担保额度 300 亿元;截至 2023 年 1 ...
苏州高新(600736)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26 10:3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代码为600736,公司简称为苏州高新[1] 公司治理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2] - 公司负责人王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金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徐蓉保证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3] 股利分配 - 公司拟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7元,合计分配31,084,908.49元[4] 财务表现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781.44亿人民币,较上年同期下降27.13%[11] - 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71亿人民币,较上年同期下降34.54%[11] - 公司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013.58亿人民币,较上年末增长5.39%[11] - 公司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09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3.75%[11] 财务细节 -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29.35亿人民币,第二季度为22.10亿人民币,第三季度为8.55亿人民币,第四季度为18.14亿人民币[12] -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39亿人民币,第二季度为1.29亿人民币,第三季度为4.21亿人民币,第四季度为7.08亿人民币[12] - 公司2023年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包括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政府补助、金融资产持有损益等,合计金额为12.34亿人民币[13] 产业发展 - 公司光伏业务方面累计建设并网发电光伏电站16个,总装机容量达18.29兆瓦,2023年发绿色电量达1,397.49万度[17] - 公司医疗器械产业园引进了多个优质项目,包括全国视觉健康筛查领域龙头微视医疗、全球首个定向诱导NK细胞疗法项目爱特康生物等[17] 资产状况 - 公司资产总额达到716.1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73.46亿元[16] - 公司存货为30,377,102,869.91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42.42%[34] 融资情况 - 公司综合融资成本为3.61%,较2022年下降38个BP[21] - 公司成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直融产品21单,募资金额100亿元[21] 公司治理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64] 股东情况 -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苏州苏高新集团有限公司持股量最大,持有量为504,194,894股,占比43.79%[5] 债券情况 -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146][147][151][152][153] 公司发展战略 - 公司将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区域产业创新集群发展,聚焦医疗器械和绿色低碳两大新兴产业,以“园区运营+资本赋能”广泛链接区内外产业资源,驱动主业集群发展[55]
苏州高新:苏州高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4-26 10:38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已获董事会通过,待股东大会批准[1] 利润分配 - 公司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最低比例不同[2] - 股东大会决议或董事会制定方案后,须两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 控股股东定义 - 控股股东指持股达50%以上或表决权影响决议的股东[2] 委员会要求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1] -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为非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1]
苏州高新:苏州高新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方先明)
2024-04-26 10:38
会议情况 - 2023年召开董事会会议10次、股东大会3次,独立董事均出席[2] - 2023年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现场会议2次、通讯会议8次,同意全部议案[4] - 2023年召开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共7次,独立董事均出席[4] 关联交易 - 2023年子公司苏州高新进口商贸与关联方日常购销总额预计不超22000万元[6] 审计机构 - 2023年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年度审计机构[7]
苏州高新:苏州高新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6 10:38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五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提名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人数低于规定三分之二时原委员仍履职[4] 提名委员会职责 - 负责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7] 提名委员会会议 - 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