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百川能源(600681)
icon
搜索文档
百川能源上半年净利1.65亿元,同比涨超三成
北京商报· 2025-08-31 04:04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实现归属净利润约1.65亿元 同比增长30.68% [1][1] - 营业收入约29.08亿元 同比增长5.82% [1][1] 业务构成 - 主要从事城市燃气业务 包括城市管道燃气销售、燃气工程安装、燃气具销售 [1]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上海证券报· 2025-08-29 21:40
公司治理与董事会决议 - 公司全体7名董事出席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多项议案 [2][7] - 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7] -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并已事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 [8]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拟实施半年度现金分红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0元(含税) [4][9][14] - 以总股本13.41亿股为基数计算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21亿元 占当期归母净利润的73.34% [15] - 利润分配预案在2024年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4][16][18] 财务数据表现 - 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5亿元 [15] - 截至2025年6月30日 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0.12亿元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64亿元 [15] 制度体系更新 - 公司修订18项治理制度 包括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 [10][11][12] - 新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11] - 所有制度修订议案均获得董事会全票通过(7票赞成 0反对 0弃权) [10][11][12] 报告披露情况 - 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投资者需查阅上交所网站获取全文 [1][3] - 报告期内无控股股东变更、优先股及存续债券等重大事项 [5]
百川能源: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30.68%
证券日报之声· 2025-08-29 13:20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08亿元,同比增长5.82%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5亿元,同比增长30.68% [1] - 净利润增速显著高于营收增速,显示盈利能力提升 [1]
百川能源: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8-29 11:52
公司治理 -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8月29日晚间召开 [2] -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等多项议案 [2]
百川能源: 百川能源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9 09:25
利润分配方案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9元(含税)[1]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0元(含税)[2] - 分配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4] 财务数据 - 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64,535,180.98元[2]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011,840,346.90元[2] - 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64,106,058.73元[2]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总股本为1,340,854,810股[2] 决策程序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2] -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审议通过分配预案[3] - 本次分配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审议[2] 实施安排 - 分配总额将根据股权登记日总股本变动相应调整[2][4] - 具体实施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公告中明确[4]
百川能源(600681.SH):上半年净利润1.65亿元 同比增长30.68%
格隆汇APP· 2025-08-29 09:02
财务表现 - 营业收入29.08亿元 同比增长5.82%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5亿元 同比增长30.68% [1]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90元 [1] 业绩驱动因素 - 收购联营企业股权产生投资收益 [1] - 天然气销售量有所增加 [1]
百川能源(600681) - 百川能源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9 08:59
会议情况 - 百川能源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7位董事全到[2] 报告审议 - 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3] 利润分配 - 公司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0元(含税)[3] 制度修订 - 会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4] - 修订多项制度,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4][5]
百川能源(600681) - 百川能源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5-08-29 08:58
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百川能源 公告编号:2025-03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 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 提交股东会审议。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9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 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股东大会授权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164,535,180.98 元。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
百川能源(600681) - 2025 Q2 - 季度财报
2025-08-29 08:35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29.0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82%[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0.68%[20] - 基本每股收益0.1227元/股,同比增长30.67%[2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43%,同比增加1.00个百分点[22] - 利润总额2.3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9.53%[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87%[2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20%,同比增加0.14个百分点[22] - 营业收入29.08亿元,同比增长5.82%[2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5亿元,同比增长30.68%[28] - 营业收入29.08亿元,同比增长5.82%[34] - 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5.8%至29.08亿元,其中营业收入29.08亿元[103] - 营业利润同比增长32.4%至2.40亿元[104] - 净利润同比增长27.5%至1.70亿元,归母净利润增长30.7%至1.65亿元[104] - 基本每股收益增长30.7%至0.1227元/股[105]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25.75亿元,同比增长6.26%[34] - 研发费用173万元,同比增长9.01%[34] - 营业总成本同比增长5.6%至27.10亿元,营业成本增长6.3%至25.75亿元[103] - 研发费用同比增长9.0%至173万元[103] - 财务费用同比下降9.3%至3748万元,利息费用下降14.6%至3665万元[104]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2亿元人民币[20]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3.43亿元,同比大幅增长233.96%[34]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2.24亿元,主要因投资并购所致[3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0.7%至-2.022亿元[110]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同比下降0.7%至27.71亿元[110] - 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大幅增长41.5%至1.883亿元[11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增长99.4%至2.751亿元[111]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增长18.8%至14.6亿元[111]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同比下降42.3%至3.12亿元[111] - 母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16亿元[113] - 母公司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同比增长38.1%至2.302亿元[113] - 母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下降17.5%至15.86亿元[113] - 母公司期末现金余额同比下降80.6%至403万元[114] 资产和负债变化 - 短期借款11.16亿元,同比增长156.82%,占总资产14.18%[37] - 应收账款2.66亿元,同比增长42.28%,占总资产3.37%[37] - 合同负债6.62亿元,同比下降33.36%,占总资产8.41%[37] - 长期借款7.37亿元,同比增长54.31%,占总资产9.37%[38] - 受限资产总额2.54亿元,包括货币资金1.19亿元[40] - 公司货币资金为5.628亿元人民币,较期初6.434亿元减少12.5%[96] - 应收账款增至2.656亿元人民币,较期初1.866亿元增长42.3%[96] - 交易性金融资产新增2000万元人民币[96] - 存货为2.725亿元人民币,较期初2.621亿元增长3.9%[96] - 长期股权投资从4015.36万元减少至1643.11万元,下降59.1%[96] - 固定资产达42.31亿元人民币,较期初40.94亿元增长3.3%[96] - 公司总资产从770.80亿元人民币增至786.95亿元人民币,增长2.1%[97][98] - 短期借款大幅增加156.8%,从4.35亿元人民币增至11.16亿元人民币[97] - 长期借款增长54.3%,从4.78亿元人民币增至7.37亿元人民币[97][98] - 合同负债减少33.4%,从9.93亿元人民币降至6.62亿元人民币[97] - 商誉小幅增长1.2%,从13.33亿元人民币增至13.48亿元人民币[97] - 货币资金(母公司)下降87.5%,从3220万元人民币降至403万元人民币[99] - 长期股权投资(母公司)增长2.4%,从64.17亿元人民币增至65.72亿元人民币[100] - 其他应付款(母公司)减少49.1%,从4.42亿元人民币降至2.25亿元人民币[100] -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下降25.8%,从2.21亿元人民币降至1.64亿元人民币[101] - 母公司新增长期借款3.50亿元人民币[100][101]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45,627,911.22元,其中政府补助17,156,459.27元[23][24]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40,078,204.61元[24]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1,748,926.86元[23] - 其他营业外支出-7,749,793.04元[24]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收益64,707.89元[23] 业务运营规模 - 天然气输配管网长度超过6,700公里[30] - 覆盖居民用户276万户,工商业用户数万家[30] - 经营区域覆盖人口超过1,800万[30] 子公司表现 - 公司主要子公司百川燃气总资产为48.27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为14.86亿元人民币,营业收入为20.59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8508.08万元人民币[44] 投资和并购活动 - 公司通过现金购买方式取得江苏伍合能源有限公司,以整合上下游资源[45] - 公司新设百川玖瑞(廊坊)能源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45] - 投资收益大幅增长688.4%至4269万元[104] - 母公司投资收益1.55亿元,同比增长16.6%[107] 担保情况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为8.42亿元人民币[79]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为23.277亿元人民币[79] - 公司担保总额为23.277亿元人民币[79]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比例为64.56%[79]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债务担保金额为10.1亿元人民币[79]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为5.2508256537亿元人民币[79] - 百川能源为荆州天然气提供8000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79] - 公司为阜阳燃气提供5000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余额5000万元[80] - 公司为荆州天然气提供1.2亿元人民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余额1亿元[80] - 公司为永清县百川燃气提供1.5亿元人民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余额1.5亿元[80] - 公司为百川燃气提供1.6亿元人民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余额1.12亿元[80] - 公司为固安县百川燃气销售提供1亿元人民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余额9970万元[80] - 公司为永清县百川燃气提供1亿元人民币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余额1亿元[80] - 公司为固安县百川燃气销售提供1.2亿元人民币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余额1.2亿元[80] - 公司为百川燃气提供7000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余额6500万元[81] - 公司为香河县百川燃气销售提供1.4亿元人民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余额1.4亿元[81] - 公司为百川燃气提供2亿元人民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余额2亿元[82] 股东和股权结构 - 第一大股东王东海持股1.775亿股,占比13.23%,其中质押9158.1万股[88] - 第二大股东曹飞持股7469.19万股,占比5.57%,报告期内减持2250.25万股[88] - 廊坊百川资管持有4.743亿股流通股,占比35.3%[88] - 副总经理孟庆贵减持1.48万股,期末持股为零[91] 所有者权益和利润分配 - 公司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0元人民币(含税)[6] - 公司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0元人民币(含税)[52] - 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合计为38.217亿元人民币[116] - 本期资本公积减少4595.51万元至3.727亿元[116][117] - 本期综合收益总额为1.695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部分为1.645亿元[116] - 未分配利润减少2988.88万元至20.118亿元[116][117] - 利润分配总额为2.016亿元,其中对股东分配1.944亿元[117] - 专项储备增加1109.42万元至4832.15万元[116][117] - 本期提取专项储备3481.22万元,使用2371.81万元[117] - 少数股东权益减少1370.77万元至1.380亿元[116][117] - 期末所有者权益合计下降至37.432亿元,较期初减少2.05%[116][11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36.052亿元,较期初减少1.76%[116][117] - 实收资本(或股本)为990,675,141.00元[118] - 资本公积为417,787,539.66元[118] - 未分配利润为1,969,286,032.06元[119] - 所有者权益合计为3,754,603,990.06元[119] - 综合收益总额为133,286,117.17元[118] - 利润分配导致未分配利润减少174,311,125.30元[118] - 专项储备增加4,708,110.05元[118] -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6,476,196,991.20元[121] - 母公司本期综合收益总额为152,675,772.90元[122] - 母公司利润分配导致未分配利润减少209,691,524.74元[122] - 公司期末所有者权益合计为6,364,576,373.58元[124] - 公司本期综合收益总额为131,377,740.48元[123] - 公司实收资本(或股本)为1,340,854,810.00元[123][124] - 公司资本公积为4,470,950,789.68元[123][124] - 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32,730,948.00元[124] - 公司期末盈余公积为420,039,825.90元[124] - 公司本期利润分配导致未分配利润减少174,311,125.30元[124] - 公司本期提取盈余公积13,137,774.05元[123][124] - 公司本期所有者权益减少42,933,384.82元[123] - 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为188,802,106.87元[123] 管理层和治理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动,朱杰离任董事职务,杨轶男辞去副总经理职务,马福有当选董事,孟庆贵被聘任为副总经理[51] -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75] - 公司及相关人员确认最近36个月无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情形[64]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确保填补回报措施执行并与薪酬制度和股权激励行权条件挂钩[65] 经营风险 - 公司披露面临五大经营风险包括行业政策风险、价格变化风险、气源依赖风险、安全生产风险及宏观经济风险[47][48] 承诺和保证 - 曹飞于2015年1月7日出具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承诺函,承诺保持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独立[56] - 曹飞于2015年1月7日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消除与上市公司潜在同业竞争[56] - 曹飞、百川资管及王东海于2015年7月13日承诺若因信息虚假导致立案调查将锁定股份并承担赔偿责任[56][57] - 曹飞于2015年1月7日出具规范关联交易承诺函,承诺避免与上市公司发生非规范关联交易[57] - 上市公司于2015年7月13日承诺对重组提供信息真实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57] - 百川资管及王东海于2015年7月13日承诺承担因资产权属瑕疵导致的损失责任[57] - 百川燃气及下属公司若因社保公积金补缴或处罚,相关方承诺全额承担损失[58] - 若需补缴改制相关个人所得税,相关方承诺以连带责任方式无条件先行承担发起人应缴税款[58] - 因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导致的滞纳金或罚款,相关方承诺承担费用以保证百川燃气无损失[58] - 永清县百川燃气因银行借款诉讼导致超出472.87万元额外损失部分,相关方承诺全额承担[58] - 交易相关财务报告未列明或有事项(如诉讼、资产瑕疵)导致重大损失或处罚,相关方承诺全额承担费用[58] - 承诺避免与百川燃气发生非必要关联交易,确需交易时确保遵循公允价格原则[59] - 承诺人及控制企业均未生产或经营与百川燃气构成竞争的业务,且未来不会开展竞争性业务[59] - 若业务拓展产生竞争,承诺以停止经营、业务纳入上市公司或转让给第三方等方式避免同业竞争[59] - 保证百川燃气人员独立性,高级管理人员不在关联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外的职务[60] - 确保百川燃气资产完整独立,办公和生产经营场所完全分开,且关联企业不占用其资金或资产[60] - 百川资管及曹飞承诺以现金方式承担因资金来源问题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61] - 百川资管及王东海承诺对因房产瑕疵导致的经济损失予以全额补偿[61] - 百川资管及王东海承诺对土地使用权风险导致的经济损失予以全额补偿[61] - 百川资管及王东海承诺对土地划拨转出让违规导致的行政处罚损失进行全额补偿[61] - 百川资管及王东海承诺对未及时办理产权更名过户导致的损失予以全额补偿[62] - 百川资管及王东海在立案调查期间暂停转让股份并申请锁定[62] - 百川资管及王东海承诺锁定股份可用于投资者赔偿安排[62] - 百川资管及王东海承诺不从事与百川能源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62] - 百川资管及王东海承诺不投资与百川能源构成竞争的企业[62] - 百川资管及王东海承诺促使控制企业避免与百川能源产生竞争[62] - 关联企业承诺不与百川能源进行竞争性产品生产或业务经营[63] - 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将按市场公认合理价格进行[63] - 承诺保持百川能源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和机构上的五独立原则[64] - 不利用百川能源违规提供担保或不占用公司资金[64] - 交易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承诺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64] - 若被立案调查期间不转让在百川能源拥有权益的股份[64]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确认不存在涉嫌犯罪或违法违规被立案情形[64] - 百川能源承诺为交易所提供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65] - 百川能源及现任董事高管最近三年未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且无重大民事诉讼仲裁[65][66] - 百川能源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管最近三年诚信良好无大额债务违约或监管处分记录[66] - 贤达实业、景湖房地产及朱伯东承诺不存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泄露及内幕交易情形[66] - 贤达实业、景湖房地产及朱伯东最近五年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监管处分[66] - 贤达实业、景湖房地产及朱伯东承诺减少关联交易并按公平公允原则执行[66] - 贤达实业、景湖房地产及朱伯东承诺不自百川能源及子公司占用资金[66] - 荆州天然气房屋所有权证需在股权过户后24个月内办理完毕,否则由承诺方承担所有费用[67] - 荆州天然气土地性质变更需在股权过户后12个月内完成,否则由承诺方承担所有费用[67] - 若因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导致损失,承诺方在30日内现金全额补偿[67] - 若因土地性质变更导致损失,承诺方在30日内现金全额补偿[67] - 股权权属问题或历史股权纠纷造成的损失由承诺方现金赔偿[68] - 照付不议量差额付款导致的天然气未能销售损失由朱伯东承担[68] - 财务报告未列明或有事项造成的重大损失由承诺方全额承担[68] - 承诺方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情形[68] - 承诺方保证为交易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68] - 所有补偿承诺为无条件不可撤销且履行期限为长期[67][68] - 贤达实业、景湖房地产承诺其持有股权不存在质押、担保或其他第三方权利等限制性情形[69] - 贤达实业、景湖房地产承诺其持有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或法律障碍[69] - 贤达实业、景湖房地产承诺若因股权出资瑕疵引起损失或法律责任,将由该公司承担[69] - 贤达实业、景湖房地产承诺与百川能源保持业务独立,避免实质性同业竞争[70]
百川能源(600681) - 百川能源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08:34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0] - 中期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0] 报告内容及审议 - 年度和中期报告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1][12][13]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13] - 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由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3] 业绩预告及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4] -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等异常波动,公司应及时披露本报告期相关财务数据[14]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应立即披露[15] - 公司应在相关时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9] 子公司信息报送 - 控股子公司召开董事会等会议,应在会后2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及全套文件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29] 报告编制与披露流程 - 公司定期报告由总经理等高管编制草案,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董事长召集董事会审议,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24][25] - 公司临时报告按不同情况编制、审核、备案后公告[26][27] 重大事件报告与披露 - 重大事件发生时,相关人员应立即向董事长报告,董事长敦促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28] 职责分工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实施信息披露制度,组织和管理董事会办公室工作[31] -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公司董事及高管履行信息披露职责[31] - 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应确保本部门或公司重大信息及时通报[31] 保密责任 - 公司董事等人员对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责任[31] 股东信息告知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应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3][35][38] 特定对象参观 - 公司派2人以上陪同特定对象参观并专人答疑[37] 财务信息管理 -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内控和保密制度[40] -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40] 信息披露责任 - 公司董事等对信息披露真实性等负责[42] 文件资料管理 - 公司董办统一管理披露文件资料,保存不少于10年[44] 制度生效与修订 - 公司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后续修订等亦由董事会负责[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