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雅达(600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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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雅达: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4-19 11:42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或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且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7] 履职规定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六十日内补选[5] - 披露财务报告等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督导内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2] - 根据内审报告对内控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报告董事会[13] 会议规则 - 分定期和临时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主持,不能履职时指定独立董事代行[17]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按需开临时会[18] - 定期会提前五天、临时会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随时通知[18]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向董事会审议意见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9] 信息披露 - 披露人员及年度履职情况[23] - 履职重大问题触及标准及时披露及整改情况[23] - 意见未被采纳披露并说明理由,按规定披露专项意见[23] 其他 - 议事规则未尽或抵触按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修订[25]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26][27]
信雅达: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4-04-19 11:42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度4位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1] - 4位独立董事为周昆、任奎、黄英、陈为[1] - 董事会认为4位独立董事符合独立性要求[1] 意见出具 - 董事会出具独立董事独立性专项意见时间为2024年4月18日[2]
信雅达: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19 11:42
目 录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第 1—2 页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4〕2622 号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雅达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信雅 达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徐伟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第 2 页 共 2 页 ...
信雅达: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2024-04-19 11:42
人员数据 - 上年末合伙人238人,注册会计师272人,签过证券服务审计报告的836人[1] - 项目合伙人等自2021或2022年开始服务,近三年无执业处罚[3] 业绩数据 - 2023年业务收入34.83亿元,审计收入30.99亿元,证券收入18.40亿元[1] - 2022年上市公司客户675家,审计收费6.63亿元[1]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2家[1] 其他要点 - 事务所及人员无影响独立性情形[4] - 2023年审计无重大意见分歧[5][7] - 制定合理审计方案,能按时提交工作[11][12] - 累计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超1亿,职业保险赔偿限额超1亿[15]
信雅达: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2024-04-19 11:42
董事会调整 -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会议通过调整审计委员会成员议案[1] - 叶晖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1] - 朱宝文当选审计委员会委员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1] 成员变动 - 调整前审计委员会成员为黄英、陈为、叶晖[2] - 调整后审计委员会成员为黄英、陈为、朱宝文[3]
信雅达: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为)
2024-04-19 11:42
会议情况 - 2023年召开4次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应出席2次,亲自出席2次[2] - 审计委员会应参加会议2次,亲自出席2次;提名委员会应参加会议1次,亲自出席1次[4] -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半年报、三季报议案[9] - 2023年4月6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薪酬方案,后经董事会通过[12] 公司事项 -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10] - 截止报告期末无控股股东等占用公司资金[11] - 董事会通过续聘审计机构议案,经股东大会通过[13] - 独立董事审核利润分配预案,认为符合规定[14]
信雅达: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4-19 11:42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信雅达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 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执行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 ...
信雅达: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4-04-19 11:42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通 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 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 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 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公告编号: 2024-008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拟回购注销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信雅达: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杨易)
2024-04-19 11:42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等相关工作经验[1] - 需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2] 独立性限制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具独立性[5] - 在持股5%以上或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具独立性[5] 不良记录限制 - 近36个月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有不良记录[6] - 近36个月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有不良记录[6] 其他限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三家[6]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6] 候选人情况 - 已通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获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7] - 承诺任职后若不符合资格将辞去职务[7]
信雅达: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4-19 11:42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公告编号:2024-009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次 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一、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事项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回购注销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二、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事项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并于 2023 年 9 月 4 日生效实施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了部分梳理和修订,启 用新章程,同时原章程废止。《公司章程》于同日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