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缘药业(600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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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缘药业董事江锁成、副总经理鲜飞鹏辞任
北京商报· 2025-12-11 10:40
公司人事变动 - 公司董事兼战略委员会委员、财务总监江锁成因工作调整原因辞职 辞任后仍继续在公司任职 [1] - 公司副总经理鲜飞鹏因个人原因辞职 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任何职务 [1] - 公司董事会已聘任李清为新任财务总监 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1]
康缘药业(600557) -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2-11 10:02
重大事项影响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可能影响股票交易价格[6]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等可能影响债券交易价格[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可能影响股票交易价格[6] 内幕信息管理 - 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内幕信息工作,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 董事会秘书负责内部信息保密及监管披露工作[3] - 证券事务部是唯一信息披露机构,未经董事长批准不得泄露内幕信息[3] 知情人登记 - 公司应记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及档案,重大事项需制作备忘录[15][16] - 董事等配合知情人登记备案,股东发起事项需填写档案[16][17] - 内幕信息流转涉及行政管理部门按规定登记[18] 档案报送与保存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档案及备忘录,变化及时补充[18]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18] 违规处理 - 知情人违规由董事会处罚,自查核实后2个工作日内备案[20] - 擅自披露信息公司保留追究责任权利[20] 制度废止 - 本制度施行时2025年4月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废止[22]
康缘药业(600557) -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2-11 10:02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规范管理工作[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批准生效,2014年3月废止[11] 管理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平等、主动和诚信原则[3] 管理目标 -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标是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4] 工作内容 - 多渠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4] - 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7] - 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8] - 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秘负责具体工作[18] - 工作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10] - 可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培训[21]
康缘药业(600557) -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11 10:02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董事会决策职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其 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的要求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 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 立董事占两名,其中至少包括一名是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选举提案获得通过 的,新选委员于董事会会议后即可就任。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应为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主任委员(召 ...
康缘药业(600557) -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2-11 10:02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份变动的 限制性规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 应当严格遵守。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 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 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康缘药业股份 ...
康缘药业(600557) -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2025-12-11 10:02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江苏康缘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
康缘药业(600557) -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
2025-12-11 10:02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 第一章 总则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付的工资、 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偿 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 关联方资金,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 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 资金等行为。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资金管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 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有效保护 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 ...
康缘药业(600557) -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自愿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2-11 10:02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自愿信息 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与标准统一,切实保护公司、 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康缘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自愿信息披露是指虽然所披露的信息未达到《证券法》《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披露标准,但基于维护投资者利益而由公司自愿 进行的信息披露。公司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 及本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 息(以下简称"相关信息"),并应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二章 自愿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除依法需要披露的信息之外,公司可以自愿披露与投资者作出 ...
康缘药业(600557) -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2-11 10:02
第二条 总经理的工作应贯彻诚信、勤勉、守法、高效原则。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公司总经理的 正常选聘程序。总经理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 第四条 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条件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健全和规范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总经理工作程序,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率,积极促进公司稳定、健 康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本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五条 总经理的任职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济 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格的组织结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 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验,精通本行,熟悉行业的生 产经营业务,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年富力强,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公司章程》第一百 零六条规定的 ...
康缘药业(600557) -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12-11 10:02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完善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 会聘任或解聘,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承担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及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 联络人。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财务负责人 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公司设 立证券事务部,负责公司证券事务,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