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高纤(60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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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高纤(600527) - 江南高纤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08:37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稿)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募集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 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操 控公司擅自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四条 公司控 ...
江南高纤(600527) - 江南高纤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2025-10-30 08:37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属内幕信息[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股份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 内幕信息是涉及公司经营等未公开重大信息[4] 重大事项影响 - 新增借款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影响债券交易价格[6]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影响债券交易价格[6]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影响债券交易价格[6] 管理机制 -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 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2] 信息报送 - 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应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0] - 重大事项需制作进程备忘录并与档案一起提交[12] - 应在内幕信息公开后5个交易日内提交相关材料[12] 违规处理 - 发现知情人违规2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及处理结果[18] - 股东擅自披露信息造成损失公司保留追责权利[19] - 知情人违规按情节处罚[18] 保密要求 - 知情人对内幕信息负有保密责任[16] - 各部门涉及内幕信息按制度办理可制定保密制度[16] - 非知情人知悉内幕信息受制度约束[16]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并批准生效后实施[22][23]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12]
江南高纤(600527) - 江南高纤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08:3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6]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提名需具备知识经验并符合三个条件之一[6] - 候选人不得有近三十六个月内证券期货违法犯罪不良记录[6] - 连续任职不得超六年,满六年三十六个月内不得再被提名[8]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8] - 特定股东及相关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候选人,经股东会选举决定[12] -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请求股东委托提名[12] - 候选人与提名人应作声明与承诺[12] - 选举二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4] 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17]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六十日内补选[16][17] - 不符合规定或任期届满前辞职需按程序处理并披露理由[16] - 特定事项经专门会议审议,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7][18]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三十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0] - 对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需说明理由,公司同步披露异议意见[22][21]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2]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召集人主持,公司提供便利[21][22] - 发表独立意见应明确清晰并签字确认[22][23]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最迟发通知时披露[24] - 任职期间应参加后续培训[25] 公司支持 - 保证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27][28] - 及时发会议通知,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资料,保存资料至少十年[28]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8] - 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确保信息畅通[32] - 行使职权相关人员应配合,遇阻碍可报告[29]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给予适应津贴[29][34][35]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36]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有重大影响股东,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非董高人员[32]
江南高纤(600527) - 江南高纤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08:37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各开一次定期会议[4] - 特定情形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6] - 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会议[7]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发通知[9]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变更需提前三日发出[11] 会议举行 - 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3] - 非关联董事审议关联交易不得委托关联董事[15]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视频等方式[16]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联名提议延期[18] 会议表决 - 一人一票,现场和通讯表决[20] - 提案决议须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担保需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9][23]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24] - 利润分配先出审计草案,决议后出正式报告[27] - 问题提案可暂缓表决,提议董事提再次审议条件[28] 会议记录 - 会议可全程录音[29] - 秘书安排人员记录,含日期等内容[31] - 秘书可安排制作纪要和决议记录[32] -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不同意见书面说明[33] 会议公告与档案 - 秘书按规定办理决议公告,披露前保密[34] - 会议档案保存不少于10年[36]
江南高纤(600527) - 江南高纤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08:37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修订稿)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能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或 者对公司所披露的信息存在异议的,应当在公告中作出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公 司应当予以披露。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相关信息 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 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 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 是指公司或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 《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或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 (以 ...
江南高纤(600527) - 江南高纤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08:37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修订稿)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确保公司经营管理层工作的规范性、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及经营管理层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诚信和勤勉地履行职务。 第三条 本细则对公司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有约束力。 第二章 任职资格与任免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 施,期限尚未届满; (四)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 未届满; (五)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 ...
江南高纤(600527) - 江南高纤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08:37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4]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独立董事等提议或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或请求后10日内反馈[6][7]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2]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12] 股权登记与会议变更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4]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5] - 股东会现场会议地点变更需在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7]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3]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8] 会议费用与记录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9]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5年[21]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3]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5] 中小投资者与关联交易 - 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等以外的其他股东[28] - 重大关联交易指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29] - 连续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发生同类关联交易应累计计算交易金额[29] - 关联股东在关联交易表决时应回避,其所持表决权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29][30][31] - 重大关联交易决策需经审计或评估、独立董事会议审议等程序[30] 董事候选人提名 - 上一届董事会可以1/2多数通过提名下一届董事候选人[3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书面提董事候选人[34] 股东会表决规则 -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会对提案逐项表决,按提案时间顺序进行[35] - 股东会审议提案时不修改提案,变更视为新提案[35]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为准[35] - 股东会表决前推举2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利害关系股东不得参与[36] - 股东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36] 提案实施与争议解决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2个月内实施方案[38] - 股东会召集等程序及决议有效性有争议可向法院诉讼[40] 规则生效与修改 - 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由股东会通过后生效,修改权属股东会[40]
江南高纤(600527) - 江南高纤风险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08:37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风险管 理,建立规范、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保证公司安全、稳健 运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风险是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公司实现其经营目标的影响。 第三条 按照公司目标的不同对风险进行分类,公司风险分为:战略风险、 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制度(修订稿)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制度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一)战略风险:没有制定或制定的战略决策不正确,影响战略目标实现的 负面因素。 (二)经营风险:经营决策的不当,妨碍或影响经营目标实现的因素。 (三)财务风险:包括财务报告失真风险、资产安全受到威胁风险和舞弊风 险。 1、财务报告失真风险。没有完全按照相关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规定组织 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没有按规定披露相关信息,导致 ...
江南高纤(600527)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30 08:10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527 证券简称:江南高纤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 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本报告期比 | | 年初至报告期 | | --- | --- | --- | --- | --- | |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增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末比上年同期 | | | | 减变动幅度 | | 增减变动幅度 | | | | (%) | | (%) | | 营业收入 | 137,504,219.85 ...
江南高纤(600527) - 江南高纤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08:09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3年1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3,176.0902万元[6] - 公司股份总数为173,176.0902万股,全部为普通股[1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3]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人员提起诉讼[29]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请求后30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30] 关联交易与担保 - 关联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6][100]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41]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4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8][52]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3名[9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01] 独立董事相关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12]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已满6年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13][114] 公司经营与财务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中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报[139]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9] 利润分配 - 最近三年以现金形式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42]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142] 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57] -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需清理财产、通知债权人等多项事宜[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