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高纤(600527) - 江南高纤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江南高纤江南高纤(SH:600527)2025-10-30 08:37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各开一次定期会议[4] - 特定情形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6] - 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会议[7]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发通知[9]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变更需提前三日发出[11] 会议举行 - 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3] - 非关联董事审议关联交易不得委托关联董事[15]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视频等方式[16]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联名提议延期[18] 会议表决 - 一人一票,现场和通讯表决[20] - 提案决议须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担保需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9][23]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24] - 利润分配先出审计草案,决议后出正式报告[27] - 问题提案可暂缓表决,提议董事提再次审议条件[28] 会议记录 - 会议可全程录音[29] - 秘书安排人员记录,含日期等内容[31] - 秘书可安排制作纪要和决议记录[32] -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不同意见书面说明[33] 会议公告与档案 - 秘书按规定办理决议公告,披露前保密[34] - 会议档案保存不少于10年[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