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6]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提名需具备知识经验并符合三个条件之一[6] - 候选人不得有近三十六个月内证券期货违法犯罪不良记录[6] - 连续任职不得超六年,满六年三十六个月内不得再被提名[8]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8] - 特定股东及相关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候选人,经股东会选举决定[12] -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请求股东委托提名[12] - 候选人与提名人应作声明与承诺[12] - 选举二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4] 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17]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六十日内补选[16][17] - 不符合规定或任期届满前辞职需按程序处理并披露理由[16] - 特定事项经专门会议审议,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7][18]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三十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0] - 对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需说明理由,公司同步披露异议意见[22][21]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2]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召集人主持,公司提供便利[21][22] - 发表独立意见应明确清晰并签字确认[22][23]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最迟发通知时披露[24] - 任职期间应参加后续培训[25] 公司支持 - 保证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27][28] - 及时发会议通知,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资料,保存资料至少十年[28]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8] - 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确保信息畅通[32] - 行使职权相关人员应配合,遇阻碍可报告[29]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给予适应津贴[29][34][35]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36]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有重大影响股东,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非董高人员[32]
江南高纤(600527) - 江南高纤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