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友化工(600409)
搜索文档
三友化工(600409)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5-10-28 10:04
制度修订与部门建设 - 公司于2025年10月修订内部审计制度[1] - 公司设立审计部,所属重点公司、域外子公司逐步建立审计部门[4] - 股份公司审计部统一指导、垂直管理所属公司内部审计工作[5] 人员与职责 - 内审人员后续教育时间应得到保障,鼓励取得专业资格证书[6] - 审计部负责制订内部审计制度,编制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9] - 审计部开展多种审计项目,包括评价风险管理等[9][11] - 审计部作为审计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接受业务监督与指导[14] - 审计部参与公司及所属公司改制、重组等工作并发表审计意见[15] - 审计部负责审计信息化建设,推动内部审计数字化转型[14] 审计权限 - 审计部履行职责时有权列席会议、盘点资产等[16] - 审计部有权检查被审计单位有关经营管理和财务活动资料[17] - 审计部与公司职能部门配合的审计项目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17] 审计流程 - 审计部制订公司年度审计计划,经批准后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批并执行[21] - 实施内部审计三日前,审计组应向审计监督对象送达审计通知书[23] - 审计人员获取审计证据应具备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25] - 审计人员应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反映项目审计情况[27] - 审计组出具《审计问题清单》后与被审单位交换意见,下发《审计意见书》[29] - 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意见书》后需按时限整改并反馈[32] 后续管理 - 审计事项结束后应整理资料建立和保管审计档案[34] - 审计部负责人对审计质量控制政策与程序负总体责任[37] - 审计部对全体审计人员开展定期绩效评价,结果与多项挂钩[38] - 审计部负责督促检查审计问题整改,建立台账动态管理[40] - 被审计单位承担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分类整改问题[40] - 审计部与其他监督力量协作,构建内部监督模式[40] 违规处理 - 被审计单位有违规情形,公司责令改正并处理相关人员[43] - 审计部及人员有违规情形,单位处理,涉嫌犯罪移送司法[45]
三友化工(600409) - 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试行)
2025-10-28 10:04
捐赠规模 - 年度累计捐赠价值不超100万元[7] - 三种特定情况出现时,捐赠规模按规定限额50%执行[7] 审批流程 - 累计金额不超100万元由总经理办公会批准[8] - 超100万不超500万元由董事会批准[8] - 超500万元由股东会批准[8] 管理规定 - 统一管理子公司对外捐赠,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捐赠[7] - 对外捐赠支出纳入年度预算管理,预算需董事会批准[7] 特殊情况处理 - 预算内捐赠无需向省国资委报告审核[10] - 突发超预算紧急捐赠,履行程序后可先捐,事后备案[10] - 处理突发事件超预算但在限额内,履行程序先捐,事后报告审核[10]
三友化工(600409) - 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2025-10-28 10:04
投资比例限制 - 对外投资总额控制在公司净资产50%以下[4] - 非主业投资占总投资比重控制在10%以下[4] 投资金额限制 - 总经理办公会一年内每类投资总金额不超净资产2%,单项不超1%[7] - 董事会一年内每类投资总金额不超净资产20%,单项不超10%[8] 董事会审议标准 - 投资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审议[8] - 标的资产净额、成交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审议[8] - 产生利润占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审议[8] 决策程序重行条件 - 初步设计概算超估算20%或投资额超原概算20%以上需重行[10] - 项目比原计划滞后两年以上实施需重行[10]
三友化工(600409) -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8 10:04
提名委员会组成 - 委员由7名董事组成,4名为独立董事[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提名委员会运作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出席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会议按需召开,提前三天通知,由主任委员主持[12] 提名委员会职责 - 负责审查和提交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等议案[2] - 研究当选条件形成决议提交董事会审议[9]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21]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27]
三友化工(600409) - 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10-28 10:04
股东权益与选举规则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达30%以上,股东会选非职工代表董事用累积投票制[4]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5] 董事当选规则 - 董事候选人当选需得票超出席股东会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一半[9] 缺额处理规则 - 当选董事人数不足但达规定三分之二以上,下次股东会增补[9] - 不足规定三分之二,进行二、三轮选举,三轮未达要求再次召开股东会[10] 选举方式与选票 - 累积投票制可等额或差额选举[6] - 股东会前董事会秘书制备适合累积投票制的选票[8] 投票限制与实施细则 - 股东所投投票权数超实际拥有则无效[9] - 实施细则经股东会批准,由董事会解释修订[13]
三友化工(600409) - 公司筹融资管理办法
2025-10-28 10:04
筹融资管理 - 制定筹融资管理办法规范行为、防范风险、降低成本[1] - 筹融资原则含满足资金需要、争取低成本融资等[1] 程序规定 - 增或减注册资本按相关程序办理[1] - 发行股票和债券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大会批准[1] 融资要求 - 向金融机构融资应维护公司信用,避免逾期[2] 计划管理 - 制订年度筹融资计划需多部门审议通过[2] - 超出年度计划需履行相关程序[3] 合同审批 - 对外签订融资合同需多部门审批并获法律意见[3] 子公司管理 - 子公司年度计划须列入公司计划[3] - 子公司应参照制定本公司管理办法[3]
三友化工(600409) - 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
2025-10-28 10:04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决定[4]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8] - 连续聘任原则上不超过8年,特殊情况不超10年[9] 审计监督与评估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及监督报告[4] - 公司每年披露履职及监督报告[11] - 审计委员会监督审计工作开展情况[13] 期限与资料保存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9]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前完成选聘[10] - 相关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14] 办法执行与解释 - 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执行[16] - 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改[16]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16] - 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实施[16]
三友化工(600409)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28 10:04
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5年10月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1] 管理目的与原则 - 目的是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等[3] - 遵循合规性、平等性等原则[4] 沟通内容与渠道 - 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5] - 通过官网、上交所网站等多渠道沟通[6] 信息披露规定 - 上交所网站为指定信息披露网站[8] - 其他公共传媒披露信息不得先于指定报纸和网站[9] 公司责任与要求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9] - 积极支持配合投资者行使股东权利[9] - 承担处理投资者诉求首要责任[10] 人员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负责人,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12] - 控股股东等应为董事会秘书履职提供便利[12] - 其他部门有义务协助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2] 工作措施 - 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培训[12] - 证券部及时归集各部门及下属公司信息[12] - 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证券部负责[14] 工作内容与人员素质 - 工作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多项职责[12] - 从事人员需具备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13] 工作限制与协助 - 不得在活动中透露未公开信息[13] - 可聘请专业机构协助实施工作[13]
三友化工(600409) -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2025-10-28 10:04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2025 年10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办公会 议事程序,保证经理层议事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是公司经理层对董事会授权下的公司经营管理中重要事项以 及《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对经理层明确规定的职权进行决策和处理的重要途径。在 实行总经理负责制的前提下,坚持依法议事、权责统一的原则,以达到互相协调、科学 决策、高效运行的管理目标。 第二章 经理层构成 第三条 公司经理层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总工程师、董事 会秘书。 第四条 经理层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副总经理、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总工程师协助 总经理工作。 第三章 会议召开 第五条 总经理办公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召开总经理办公会临时会议。 第六条 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总经理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时,由常务 副总经理召集和主持。 总经理办公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参加方可召开 ...
三友化工(600409) -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8 10:04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强化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 管理运作水平,促进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 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股权变动及 ESG 相关等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战略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 之二时,公司董事会应尽快增补新的委员人选。 第七条 公司规划发展中心为战略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战略委员会日 常工作实施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重大资 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