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传媒(600229)
搜索文档
城市传媒(600229) -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2:01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 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 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 暂缓、豁免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 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 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青岛城市传媒 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 据证明拟披露的 ...
城市传媒(600229) -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2:01
关联交易管理 - 公司关联交易应定价公允、程序合规、披露规范[2] - 董事等相关人员需及时告知关联关系[4] - 审计委员会确认并修订关联人名单[4] 决策与审核 - 关联交易按章程等履行程序,重大交易需独立董事认可[7] - 审计委员会审核并可聘独立财务顾问[7] 信息披露与档案管理 - 公司应履行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9] - 财务管理部负责关联交易档案管理[11] 监督与方案制定 - 审计委员会等监督关联交易,违规提纠正意见[11] - 关联交易部门方案应减少交易、公允定价,购资产定补偿方案[11]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由董事会解释[13][14]
城市传媒(60022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2:01
董事离职 - 辞任报告收到日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3] - 任期届满未连任或决议解任自动离职[4][5] 离职交接 - 离职生效3工作日内完成移交并签确认书[7] 义务与限制 - 忠实义务任期结束后二年内有效[8] - 任职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9] 追责机制 - 发现问题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11] - 离职人员有异议可15日内申请复核[11] 制度相关 - 制度经董事会制订通过生效及修订[14]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4]
城市传媒(600229) -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2:01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 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经营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为实现内部控 制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第三条 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 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 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第四条 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 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各部门、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各种业 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 ...
城市传媒(600229) -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2:01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保护股东利益,促使广大股东积极参与 公司管理,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征集投票权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以下 简称"征集投票权"),是指符合本细则第四条规定的主体 公开请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 权、提案权等股东权利的行为。 第三条 征集投票权应当采用无偿的方式进行。 第二章 享有征集投票权的主体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 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 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以下简称投资者保护机构), 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 开征集股东会投票权。 公司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公开征集: (一)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 的; 1 ( ...
城市传媒(600229) -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2:01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规范运作,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确保信息 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切实维护公司、股 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青岛城市传 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能对公司证券及 其衍生品种(以下简称"证券")交易价格已经或可能产生 重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决策的信息,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 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 式向社会公众公布信息,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备案的 行为。 第三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能够实施重大影响的 参股公司发生的重大事 ...
城市传媒(600229) -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2:01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内部审计机构、人 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内部管理规 定,对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 风险管理等相关业务活动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 议,以促进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公司所属单 位包括公司的直属机构、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其他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内部审计工作领导体制 第四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机构,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内部 审计工作,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 挥内部审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 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 ...
城市传媒(600229) -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2:01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治理,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确保 控股子公司业务符合公司的总体战略发展方向,有效控制经 营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青岛城市传媒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系指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 限公司;"子公司"系指公司依法对外投资设立的、具有独 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其设立形式包括: (一)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 持有其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权,或者持股百分之五十(含百 分之五十)以下但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旨在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对子公司的 组织、资源、资产、投资,以及子公司的运作等进行风险控 制,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第四条 公司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 制度规定,及时、有效地对子公司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 工 ...
城市传媒(600229) -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2:01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 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根据《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确定。 第二章 职能部门及职责分工 第三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应 当保证内幕信息管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 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 负责办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管理的具体工作及内幕信息知情 人的登记入档事宜。 第五条 董事会办公室具体实施公司内幕信息的日常管 理工作。当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 董事会秘 ...
城市传媒(600229) -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实施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2:01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实施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 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青岛城市传媒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 举董事时,出席股东会的股东(以下简称"出席股东")所拥 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该次股东会应选 董事人数之积,出席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数全部投向 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数分散投向多位 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公司在一次股东会上选举两名以上(包括两 名)的董事时,应当采取累积投票制,以保障公司中小股东 有机会将代表其利益和意见的董事候选人选入董事会。公司 应在召开股东会的通知中,明确提示该次董事选举将采用累 积投票制。 第四条 股东会召开前,公司董事会秘书应负责组织制 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