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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彩高科:安彩高科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4-02-02 08:41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HENAN ANCAI HI-TECH CO.,LTD.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目录 |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2 | | --- | |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 | | 议案二、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 | | 议案三、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9 | 1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Xi=0\,\Xi\,\rlap{\,/}\,\Xi\,\rlap{\,/}\,\Xi\,\rlap{\,/}\,\Xi$$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大会安排 1.召开时间:2024 年 2 月 27 日上午 10:30 2.召开地点:河南省安阳市中州路南段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24 年 2 月 20 日 二、会议议程 1.大会主持人介绍 ...
安彩高科:安彩高科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4-01-31 09:05
证券代码:600207 证券简称:安彩高科 编号:临 2024-006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于2024年1月29日、1月30日、1月3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 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 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公司近期日常经营情况及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所处的市场环 境、行业政策目前未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目前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 经营秩序正常。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控 股股东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彩高科""公司")股票于2024 年1月29日、1月30日、1月3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 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 ...
安彩高科:安彩高科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4-01-17 09:29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确保公司经营管理层工作的规范性、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 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三条 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 和董事会赋予的职权,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本细则适用范围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和分工 第五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董事会授予总经理行使以下职权: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 ...
安彩高科:安彩高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1-17 09:29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及以上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 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 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本细则 有关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 ...
安彩高科:安彩高科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4-01-17 09:29
会议召集 - 不定期召开,原则提前三天通知并提供资料,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可免除[3] -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4] 会议召开 - 应由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4] - 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时两名以上可自行召集并推举代表主持[5] 会议表决与审议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书面表决,可传真、电子邮件表决[8] - 特定事项需经会议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才可提交董事会[5]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6] 会议记录与制度 - 会议记录应至少保存十年[10] - 本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11][12]
安彩高科:安彩高科投资管理制度
2024-01-17 09:29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行 为,加强公司投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保障投资安全,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实际控制 的其他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的一切投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投资是指公司和子公司用货币资金、实物资产、股权、 有价证券、无形资产等在境内外实施投资的行为。主要包括: (一)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基本建设投资(含 BT、BOT、PPP 等模式开发 的项目)等。 (二)股权投资。包括出资设立子公司、合资设立企业、对企业增资、股权 置换,收购目标企业全部或部分股权等。 第五条 投资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三)公司及子公司其他投资活动,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投资项目是指列入"三重一大"范围的投资项目。 (一)投资必须符合 ...
安彩高科:安彩高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1-17 09:29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及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4] - 薪酬与考核工作小组设组长1名,工作人员2 - 3名[5][6] 会议规则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例会,临时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可豁免[16]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职责权限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与薪酬政策方案,向董事会提建议[8][9] - 公司董事薪酬报董事会同意后股东大会审议,经理人员薪酬报董事会批准[10] 考评流程 - 工作小组为决策提供资料,先述职自评,再绩效评价,报报酬建议[13][14] 细则说明 - 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修改和解释由董事会负责[19][20]
安彩高科:安彩高科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1-17 09:29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风险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及时识别、评估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经营活动及运作过程中的重大风险,提高公司控制风险的能力,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重大投资、融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提出公司风险管理的策略;对公司经营方面需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的重大事项进行 研究,提出建议。 第三条 企业风险是指企业未来的不确定性对企业实现经营目标的影响。按 照风险的来源分为外部风险和内部风险。 P A G E 第八条 公司风险管理部门为风险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 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风险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风险管理委员会由三名及以上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 董事。 第五条 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以 ...
安彩高科:安彩高科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相关制度的公告
2024-01-17 09:29
制度修订与制定 - 2024年1月17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十八项修订、制定管理制度的议案[1] -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修订需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6] - 《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制度修订经董事会审议[6] -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由董事会制定[6][7] 经营范围变更 - 公司经营范围拟新增租赁服务和机械设备租赁[2][3] 股票与交易规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相关人员股票买卖收益有规定[3] - 公司与关联人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4] 会议相关规则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需全体过半数同意,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3] - 多方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4] 委员会与决策权限 - 董事会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3] - 风险管理委员会对重大投资等决策研究并提建议[4] - 董事会确定对外投资等权限,重大投资报股东大会批准[4] 其他 - 修订、制定的制度全文同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7]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4]
安彩高科:安彩高科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01-17 09:29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是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基本行为准则。公司应当审 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 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并在年度审计 的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鉴证。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 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五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