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工(600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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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建工:累计获得补助5.48亿元
快讯· 2025-06-30 07:46
政府补助情况 - 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收到各类政府补助合计5 48亿元 [1] - 全部补助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5 48亿元 [1] - 补助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22 79% [1] 会计处理方式 - 补助列入营业外收入 其他收益 递延收益等会计科目 [1] - 其中确认为当期损益的金额约4 94亿元 [1]
上海建工: 上海建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7 16:24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上海建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应到董事8名,实到8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1] - 会议由董事长杭迎伟召集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通知于6月16日发出 [1] 董事会会议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提名刘红忠独立董事担任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 [1] - 审议通过聘任史斌为总审计师,史斌曾任公司审计一部总经理、审计部总经理,现任总审计师兼审计中心党总支书记,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 [2] - 审议通过《上海建工内部审计工作规范》,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 [2] - 审议通过修改《会计核算办法》的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 [2] 公司债券信息 - 披露四只存续债券代码及简称:24沪建Y1(240782)、24沪建Y2(240783)、24沪建Y3(241305)、24沪建Y4(241857) [2]
上海建工: 上海建工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7 16:23
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 股东大会于2025年6月27日在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66号B楼201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 - 会议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会秘书及部分监事出席 [1] - 律师游广、李建对会议程序合法性出具见证意见,确认召集、表决程序及决议有效性 [3] 议案表决结果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五项议案通过率均超99.7%,最高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99.7836%同意票 [1] - 反对票比例最高为0.4829%(7,330,140股),出现在一项关联交易议案中 [2] - **累积投票议案**: - 独立董事选举议案中刘红忠获96.2429%得票率(4,048,649,687股) [2] - **关联交易回避**:上海建工控股集团作为关联方对第6项议案回避表决,涉及2,688,670,545股 [3] 关键议案内容 - 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年度报告 [1][2] - 批准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及股东大会授权议案 [1][3] - 通过债券发行方案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3] - 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作为非表决事项 [3]
上海建工: 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27 16:23
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6月27日在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66号B楼201会议室召开 [1] -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杭迎伟主持 [3] - 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 [2]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3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992,257,5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9278% [3] - 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20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206,698,4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3410% [5] 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 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多项议案,包括非累积投票议案和累积投票议案 [6] - 议案12.01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通过 [6] - 议案7、议案9、议案11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 - 议案6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经出席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6] 股东大会程序合规性 -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 - 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4][5] - 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 [4]
上海建工: 上海建工内部审计工作规范
证券之星· 2025-06-27 16:23
内部审计工作规范总则 - 内部审计定义为采用系统化、规范化方法对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真实性及经营活动效果的评价活动,具有独立性和客观性 [1][2] - 规范适用于上海建工集团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事业部,旨在保护投资者权益和资产安全 [1][3] - 审计目标包括检查经营活动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促进经营目标实现 [2] 审计组织体系 - 设立总审计师岗位,由董事会聘任并向党委、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负责,不得分管经营、投资或财务等冲突性职务 [5][6][7] - 总审计师职责涵盖推动审计体系建设、编制中长期规划、组织整改问题、汇报重大风险等9项核心职能 [8][9] - 审计中心独立行使监督权,人员配置不低于职工总数千分之二或财务人员十分之一,经费列入预算 [13][14] 审计职责与权限 - 审计中心需对财务收支、内部控制、经济责任等18类事项进行监督,包括境外机构审计和重大违规行为专项审计 [18] - 审计范围覆盖所有与财务报告及信息披露相关的业务环节,不限于会计资料检查 [19] - 审计人员有权列席重要会议、调阅文件资料并提出管理建议 [20][21] 审计工作程序 - 年度审计计划需结合战略目标及风险因素制定,提前1个月提交审计委员会 [23] - 审计项目实行主审负责制,工作组不少于2人,需制定含目的、范围、步骤等的工作方案 [24][25] - 实施阶段需通过审核、函证等方法获取充分证据并记录于工作底稿 [27][28] 审计报告与整改 - 报告分为一般报告(绩效审计、专项审计)和重要报告(经济责任审计、重大专项审计),需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 [29][13] - 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整改第一责任人,审计中心需跟踪缺陷并安排后续审计 [30][31] 质量控制与评估 - 实行三级复核制度(工作组、业务部、质量部),覆盖计划、实施、报告全流程 [33][34][35][36] - 质量评估采用内部自查与外部独立评价结合,外部评价报告需提交审计委员会 [37] 职业道德与奖惩 - 审计人员需保持独立客观,禁止接受利益关联方物品或隐瞒问题 [40][41][42] - 对违规部门或个人可提出处分建议,包括拒绝提供资料、打击报复等行为 [48][49][21] 附则与执行 - 规范由审计中心解释,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50][51]
上海建工(600170) - 上海建工内部审计工作规范
2025-06-27 10:31
总审计师相关 - 总审计师由董事会根据集团公司党委提名聘任或解聘,对集团公司党委和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负责[5] - 担任总审计师需从事集团公司审计等相关管理工作8年以上,担任相关管理部门正职不少于3年[13] - 总审计师可列席集团公司党委会有关前置决策经济事项的相关议程,参加或列席董事会以及管理层的全部会议[9] - 总审计师负责组织推动内部审计监督体系建设、落实审计规划和计划等多项工作[7] - 总审计师负责做好与国资监管机构等外部监督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9] 审计中心相关 - 审计中心人员数量原则上不低于在岗职工人数的千分之二或在岗财务人员数量的十分之一配置[15] - 集团公司设立审计中心,配备专业化审计人员,为总审计师履职提供组织保障和工作支持[10] - 审计中心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履行职责所需经费列入本级单位预算[15] - 审计中心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一个月提交下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结束后一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4] - 审计中心职责包括定期报告工作、编制年度计划、审计下属企业经营目标等[18] - 审计中心对内部审计项目质量实施三级复核制度[36] - 审计中心对内部审计工作实施质量分级控制政策和程序[36] - 审计中心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年初报年度计划,年末报年度总结[41] - 审计中心对成绩显著部门、单位和个人提表扬或奖励建议[47] - 对拒绝提供资料等情况的相关人员,审计中心提批评或处分建议[47] 审计人员相关 - 审计人员应遵循职业道德规范,审计工作实行审计回避制度[16] - 集团公司应建立和实施后续教育制度,保证内部审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17] - 每个审计项目审计人员不得少于两人[25] - 对滥用职权等违反职业道德的内审人员,经审议报总审计师批准后上报处置[48] 审计活动相关 - 审计活动包括确认业务和咨询业务[21] - 确认业务含经济责任审计、财务收支审计等6种[21] - 咨询业务含顾问、建议等服务活动[22] 审计报告相关 - 审计报告出具前征求被审计单位书面意见,10个工作日内未提书面意见视为无异议[31] 审计整改相关 - 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审计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33] 审计档案相关 - 审计档案除部分永久保存外,一般保管期限为10年,借阅限审计中心内部,特殊情况需总审计师批准[42] 绩效考核相关 - 集团公司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重要指标[46] 审计质量控制相关 - 审计工作组需遵循回避、取得承诺、建立复核制度等质量控制要求[37] - 审计业务部门指导监督工作组,可建交叉复核机制并全面复核[39] - 审计质量部门抽样复核、评估审计结果文书质量和评价程序合规性[40] - 集团公司对集团审计中心评估分内部和外部评价,外部评价需报审计委员会批准[40]
上海建工(600170) - 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6-27 10:30
会议信息 - 上海建工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1] - 董事会于2025年6月6日刊登召开股东大会通知[4] 股东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38人,代表股份3,992,257,509股,占比44.9278%[7] - 参加会议股东及代表共1,208人,代表股份4,206,698,417股,占比47.3410%[17] 议案审议 - 审议并通过12项议案[18] - 各议案按相应规则审议通过[19] 决议效力 -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程序及决议合法有效[20]
上海建工(600170) - 上海建工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6-27 10:30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6月27日召开股东大会,1208人出席,持有表决权股份4206698417股,占比47.3410%[2] 议案表决情况 - 《上海建工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A股同意票4194550871,比例99.7112%[3] - 《上海建工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A股同意票4197594395,比例99.7836%[3] - 《上海建工2024年度财务决算和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A股同意票4197131406,比例99.7726%[5] - 《上海建工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A股同意票4197336376,比例99.7774%[5] - 《上海建工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A股同意票1508524825,比例99.3740%[6] - 《上海建工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议案》A股同意票4173947590,比例99.2215%[6] - 《上海建工2025年度投资计划额度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议案》A股同意票4197011235,比例99.7697%[7] - 《上海建工关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授权的议案》5%以下股东同意票203021495,比例93.6758%[10] 人员选举情况 - 刘红忠当选公司独立董事,得票4164541367,占比98.9979%[9]
上海建工(600170) - 上海建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27 10:30
会议决议 - 同意刘红忠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4] - 聘史斌为总审计师,任期同第九届董事会[4] - 通过《上海建工内部审计工作规范》[4] - 通过修改《会计核算办法》的议案[6]
上海建工旗下公司被罚:使用卫星定位装置不能保持在线的车辆运营
齐鲁晚报· 2025-06-23 02:04
公司处罚事件 - 江苏恒基混凝土有限公司因使用卫星定位装置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被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处以200元罚款[1][2] - 违法行为发生于2025年6月12日10时18分 涉事车辆为苏AV6289(黄) 驾驶员为谢发怀[2] - 处罚依据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宁交路执〔2025〕21456号[2] 公司股权结构 - 江苏恒基混凝土有限公司由上海建工建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持股[3] - 上海建工建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3] - 江苏恒基混凝土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姚一帆[5] - 上海建工建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朱志华[5] 业务概况 - 上海建工建材科技集团是上海地区预拌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销售龙头企业[3] - 业务辐射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四川等省份多个重点城市[3] - 配套产业链包括建材石矿、外加剂、泵车运输等业务板块[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