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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纸业(60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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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纸业: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8-19 10:09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 2024-059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9 月 11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 171 号新都会花园广场 16 楼公司 会议室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9 月 11 日 至 2024 年 9 月 1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 ...
青山纸业:董事会工作规则(2024年8月修订)
2024-08-19 10:09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包括4名独立董事[23] - 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连任不超六年,且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24]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26] 交易审批规则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报董事会审批,50%以上报股东大会批准[10] - 交易标的涉及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1000万元以上报董事会审批,50%以上且绝对金额5000万元以上报股东大会批准[10]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内或绝对金额1000万元以内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核准,10%以上且绝对金额1000万元以上报董事会审批,50%以上且绝对金额5000万元以上报股东大会批准[11]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内或绝对金额100万元以内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核准,10%以上且绝对金额100万元以上报董事会审批,50%以上且绝对金额500万元以上报股东大会批准[11]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1000万元以上报董事会审批,50%以上且绝对金额5000万元以上报股东大会批准[11]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100万元以上报董事会审批,50%以上且绝对金额500万元以上报股东大会批准[12] - 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报股东大会批准[14] - 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报股东大会批准[1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6] 其他事项审批 -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并承担连带责任债务,须经股东大会批准[10]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3] - 期货及衍生品交易预计动用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3] - 单笔担保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的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17]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的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17] - 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8] - 董事会运用公司资产风险投资涉及资产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值10%的重大投资项目报股东大会批准[19] - 单笔赞助费超200万元或年累计赞助费超500万元需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 董事会会议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在上下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29]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29]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或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后十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30] - 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通知分别需提前十日和五日发出,书面通知内容有八项,口头通知至少含两项及紧急说明[31] - 董事会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发出,临时会议变更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并记录[31][32]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拒不出席或怠于出席致人数不足时应向监管部门报告[32] - 董事原则上应亲自出席会议,委托他人需书面委托,委托书有四项载明内容[32][33] - 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有四项限制原则,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其他方式[33] - 会议表决一人一票,以计名和书面等方式进行,表决意向分三种,未选或多选视为弃权[35]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形成决议,一般需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担保事项另有要求[35][36] - 出现三种情形董事应回避表决,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且过半数通过可形成决议[37] - 提案未获通过且条件因素未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38]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有问题,可要求暂缓表决[38] 独立董事规则 - 独立董事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25] 人员聘任 - 公司总经理人选由董事长提名,经半数以上董事同意后董事会聘任或解聘[45] -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由总经理提名,经半数以上董事同意后董事会聘任或解聘[45] - 董事会秘书人选由董事长提名,经半数以上董事同意后董事会聘任或解聘[45] -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人选由董事长提名,经半数以上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委任[45] 其他规定 -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处,负责处理董事会会议筹备等业务[7] - 公司委托理财以额度计算占净资产比例按上述规定执行,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12]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40] - 检查监督部门工作资料保存时间不少于十年[44] - 公司年度银行信贷计划在上年年末董事会会议提出并审定[44] - 董事会决议违反规定致公司损失,参与决议董事负赔偿责任,表明异议并记载会议记录的董事可免责[47] -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修改亦同,原《董事会工作规则》废止[51]
青山纸业: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8-19 10:09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 的要求,现将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公司根据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核准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 879号)文件核准,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2.95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 2,099,999,994.75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51,761,927.45元,已于2016年9月22日全部到位, ...
青山纸业:舆情管理制度(2024年8月制定)
2024-08-19 10:09
舆情管理制度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2024年8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 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充分发挥网络互动优势,正 确把握和引导网络舆论导向,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 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 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 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 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 ...
青山纸业: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8-19 1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华兴会计 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 性,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及整体审计工作需要,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 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经履行公开招标选聘程序并根据评选结果,公司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宜 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变更事宜无异议。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召 开十届十七次董事会、十届十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 经履行公开招 ...
青山纸业: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4年8月修订)
2024-08-19 10:09
董事会秘书聘任与解聘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4] - 特定违规人士不得担任秘书[4] - 特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秘书[5]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6个月内完成聘任[6]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信息披露,组织制定制度[8] - 筹备组织会议,负责会议记录[9] 履职保障与义务 - 公司提供便利,人员配合履职[10] - 签订保密协议,离任后持续保密[11] 培训与考核 - 候选人参加相关培训[14] - 任职期间参加后续培训并接受考核[14][16] 制度相关 - 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8] - 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执行[18] - 抵触时按法规和修订后章程执行[18] - 审议通过生效,原细则废止[18]
青山纸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修订)
2024-08-19 10:09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 年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六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 第一条 为规范上市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福 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 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 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 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 上一会计年度结 ...
青山纸业: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实施公告
2024-08-12 09:54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2024-054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7日、2024年6月24日召开十届十五次董事会、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 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2023 年12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计划未予以实施股权激励的股份应当予以 注销。鉴于上述,公司拟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扣除已用于股权激励部分剩余 的52,562,760股股份,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 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2)。 2、公司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就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 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
青山纸业:关于持股5%股东权益变动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2024-07-24 08:25
股权变动 - 中信建投基金定增10号资管计划持股从115,290,900股减至115,290,800股,占比由5.00%降至4.99%[2] - 2024年7月23日通过竞价交易减持100股,减少比例0.01%[4] 公司信息 -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5000万元[2] - 主要股东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占比100%[2]
青山纸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信建投基金-中信证券-中信建投基金定增10号资产管理计划)
2024-07-24 08:25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筒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青山纸业 股票代码:600103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中信建投基金-中信证券-中 信建投基金定增10号资产管理计划") 住所:北京市怀柔区桥梓镇八龙桥雅苑3号楼1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座17层 极益变动性质: 股份减少 (持股比例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2024年7月2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 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 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 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