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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纸业(60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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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纸业(600103)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陈亚东)
2025-04-14 11:47
会议召开情况 - 2024年召开12次董事会、5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出席12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大会[3] - 2024年召开1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和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全出席[4] - 2024年召开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全出席[5] 议案审议情况 - 独立董事对两份《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投反对票[4][5] - 独立董事对《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等投赞成票[8] 公司事务进展 - 按时披露多份报告,准确披露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9] - 审议通过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议案,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9] - 推荐陈礼辉、叶莲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2024年5月9日完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11] 未来展望 - 2025年独立董事将加强与董事会及管理层沟通,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12]
青山纸业(600103)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5-04-14 11:45
Grant Thornton 致同 关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会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bttp://ac.not.gov.cn)"进行直播 【 致同; 目 录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4年度募集资金 1-5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Grant Thornton 致同 关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5)第 351A006615号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山 纸业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 称"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 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 -- 规范运作》的要求编制2024年度专项报告,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 ...
青山纸业(600103) - 关于控股子公司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5-04-14 11:45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 2025-016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投资类型:低风险、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 于银行保本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银行结构性存款、大额可转 让定期存单等)。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及期限: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投资期限不 超过 12 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5 年 4 月 11 日,公司十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 于控股子公司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正 常开展的前提下,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运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开 展现金管理业务,本次现金管理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投资期限不超 ...
青山纸业(600103) - 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5-04-14 11:45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 2025-015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5 年 4 月 11 日,公司十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 于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生 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运用部分自 有闲置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本次现金管理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投 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 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投资类型:低风险、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 于银行保本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银行结构性存款、大额可转 让定期存单等)。 ●本次现金 ...
青山纸业(600103)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04-14 11:45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 2025-018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 政部")于 2023 年 11 月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通知》 (财会[2023]21 号)以及于 2024 年 12 月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第 18 号>的通知》(财会[2024]24 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 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了相关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 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 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 证券代码:600103 ...
青山纸业(600103)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2025-04-14 11:45
Grant Thornton 致同 关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n/】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mof.gov.cn】"进行在800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致同会计 400 目 录 关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 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1 Grant Thornton 致同 关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致同专字(2025)第 351A006613号 我们接受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山纸业公司") 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青山纸业公司 2024年12月31日 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 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致同审 ...
青山纸业(60010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5-04-14 11:45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前身是 成立于 1981 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 12 月 22 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 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先生。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4 年 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 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截至 2024 年 ...
青山纸业(600103) -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04-14 11:45
公司代码:600103 公司简称:青山纸业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
青山纸业(600103)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025-04-14 11:45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本保荐机构")作为福 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山纸业"或"公司")2015年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经审慎尽职调查,就青山纸业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和使用情况发表如下专项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879 号《关于核准福建省青山纸 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文件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不超过 72,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 2.9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99,999,994.75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51,761,927.45 元。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经福建华 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闽华兴所(2016)验字 D-008 号《验 ...
青山纸业(600103) - 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4-14 11:45
募集资金情况 - 2016年9月22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20.52亿元[1] - 募集资金总额为205,176.19万元[19]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6.06亿元,累计已实际使用17.90亿元,累计银行存款利息等净额为3.44亿元[4] - 2024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31亿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等净额为978.46万元[4]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33,139.43万元[19]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178,980.42万元[19] 募投项目变更 - 2022年公司变更募投项目,新募投项目为碱回收技改项目、水仙药业相关项目,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拟使用募集资金分别为6.80亿元、4.90亿元、6.43亿元[2][3][4]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52,415.72万元,比例为74.29%[19] - 原年产50万吨食品包装原纸技改工程因技术及行业竞争问题中止,原计划切入白卡纸领域项目规模为50万吨[19][20] 项目投入与效益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累计投入进度达100%[19] - 碱回收技改项目累计投入59,026.17万元,投入进度为86.78%,2024年实现效益4,312.95万元[19][22] - 水仙药业风油精车间扩建及新建口固车间和特医食品车间项目累计投入400.15万元,投入进度为0.82%[19][22]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投入66,793.63万元,投入进度为103.96%[19][22] 资金管理 - 2023 - 2024年,公司获批分别使用不超过9.1亿元、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9][10] -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且未到期金额为5.845亿元[10] - 公司各类存款产品投资金额合计58,450元[11] 项目进展与决策 - 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将“碱回收技改项目”节余募集资金4374.73万元用于“水仙药业风油精车间扩建及新建口固车间和特医食品车间项目”[11][20][22] - 水仙药业风油精项目进展缓慢,原因是搬迁补偿方案未获批和委外研发受挫[22] - 公司对水仙药业项目可行性重新论证,决定暂缓实施[23] 审核意见 - 2025年4月11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2024年度专项报告符合规定,如实反映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14] - 保荐机构指出“水仙药业风油精车间扩建及新建口固车间和特医食品车间”项目进展缓慢[15] - 保荐机构督促公司推进募投项目进度,关注募集资金理财产品[15] -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法规,保荐机构无异议[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