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鼎投资(60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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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鼎投资:董事、监事及高管对2023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2024-04-15 12:21
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及规章的规定,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全面了解和审阅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后,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公允 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末财务状况以及报告期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葛岚 刘玉杰 谭龙龙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的 高级管理人员: 我们保证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 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董事: 康青山 王亮 赵根 刘靖 王欣 易凌杰 徐爽 张宝林 鲜文铎 监事: 康青山 易凌杰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15 日 ...
九鼎投资:九鼎投资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15 12:21
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经审计,北京兴华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 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 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北京兴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兴华")成立于 1992 年,于 2013 年 11 月完成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转制的相关工作,总部设 在北京,经财政部门批准, ...
九鼎投资:九鼎投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4-15 12:21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仅指非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 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一)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 ...
九鼎投资:九鼎投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15 12:21
证券代码:600053 证券简称:九鼎投资 公告编号:2024-017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30 号仰山公园 2 号楼大会议室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5 月 17 日 至 2024 年 5 月 1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 ...
九鼎投资:九鼎投资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4-15 12:21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实 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 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七条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作好战略发展委员会的日常辅助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八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 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九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五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 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 ...
九鼎投资:九鼎投资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4-15 12:21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可设一名副董事长[4] 会议召开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提前十日书面通知[10] -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等情形下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提前五日书面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0][11] 会议举行条件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4] 交易关注情况 - 对外投资等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六种情况需关注[19]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关注[21]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关注[21] 担保事项审议 - 未达《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权限的担保事项,由董事会审议批准,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3] 会议资料与延期 - 董事会应向董事提供充分会议资料,两名或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问题可提议延期[18] 会议通知内容 - 董事会书面会议通知包含会议日期和地点等内容[12] 决议表决 - 董事会决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6] - 有关联关系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表决,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26] - 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应将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6] 会议记录保存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28] 规则生效与修改 - 本规则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31]
九鼎投资:九鼎投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4-04-15 12:21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前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我们认真审核了《公 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于公司目前现金及债务情况、未来业务发展规划、 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等因素考虑,从公司发展的长远利益出发,2023 年度公司拟 不实施分红、送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可分配利润留存下一年度。本次 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政策等相关规定,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事项 我们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定期听取公司内控制度评估 情况的汇报,并及时提供必要的指导。我们还听取了审计师关于公司内控情况的 审核意见,关注内控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我们认为,公司已经构建了较为完善的 内部控制体系和评价体系。公司 2023 年度不存在财务报告相关及非财务报告相 关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 ...
九鼎投资:九鼎投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4-15 12:21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审议[5]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审议[5]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审议[5] - 公司一年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审议[5]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审议[5]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审议[5] 股东大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6]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2]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3] 股东大会投票规则 -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7] -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需由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27] -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需由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7]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27] 其他规则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需保存十年[25]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5] - 股东发言原则上每次不得超过五分钟,针对同一议案发言不得超过两次[23]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17] - 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应就过去一年工作作报告,独立董事应作述职报告[21] - 股东大会召开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董事会认为便于股东参加会议的地点[17]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超规定比例部分,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8]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除法定条件外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最低持股比例限制[28]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其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29] -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人数相同表决权[29]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一种,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30] - 股东大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利害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与[30] - 股东大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正式公布表决结果前相关各方对表决情况负有保密义务[31]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所持股份数表决结果计为“弃权”[32]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股东大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2]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决议内容违法违规或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大会决议[33]
九鼎投资:九鼎投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15 12:21
人员数据 - 截至2023年末合伙人100名,注册会计师433人,签过证券服务审计报告的166人[4] -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等近三年签署或复核报告份数不同[9] 业绩数据 - 最近一年年收入86273.58万元,审计业务收入61308.2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236.42万元[5] -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1家,审计收费2488万元[5] - 2023年度审计收费90万元,与上期无变化[10][11] 其他情况 -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因诉讼一审判决赔偿808万元[6] - 最近三年受行政处罚等情况及从业人员受罚情况[8] 未来展望 - 公司拟续聘北京兴华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待股东大会审议[12][13]
九鼎投资:九鼎投资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04-15 12:21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 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监事会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并向其报 告工作。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三条 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 人,可以 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监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 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对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