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泽生物医药(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 B(H0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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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泽生物医药(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 B(H0266) - 申请版本(第一次呈交)
2025-12-30 16:00
公司概况 - 公司是专注辅助生殖和眼科药物的生物制药公司,历史可追溯至2014年[33] - 公司全称为景泽生物医药(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江苏璟泽生物医药有限公司[138] 财务数据 - 2023 - 2025年H1净亏损分别为2.462亿元、2.427亿元、1.281亿元[86] - 2023 - 2025年H1研发开支分别为1.22022亿元、1.32738亿元、6366.1万元、5076.8万元[83] - 2023 - 2025年负债总额分别为13.33512亿元、15.8397亿元、16.77409亿元[87] - 核心产品研发开支2023年为4,640万元、2024年为6,220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为2,950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为2,980万元[63][65] 产品研发 - 公司拥有两项核心产品JZB30和JZB05,六项管线产品[33] - 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公司共有八个候选药物,三个处于后期阶段[34] - 2025年4月获批上市一款产品,6月提交NDA[35] - 预计2026年2月完成3期临床,下半年获批上市[35] 市场情况 - 中国辅助生殖药物市场预计2025 - 2030年将以13.5%的复合年增长率增长至119亿元[48] - 中国眼科药物市场预计2025 - 2030年将以11.0%的复合年增长率增长至537亿元[50] 生产情况 - 公司在四川成都和江苏徐州的生产基地合计规划产能超5,000L[67] - 截至2023年、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以及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成都生产基地原料药生产线利用率分别为29.8%、36.6%及21.1%[67] 未来展望 - 公司预计2026年完成I期临床,提交IND[35] - 预计2027年提交IND,第四季度完成相关工作并获批上市[35] - 目标于2026年下半年启动JZB30自主商业化生产[68] 商业合作 - 2025年7月与康哲维盛科技签署JZB05在中国大陆的独家商业化协议[35] 上市相关 - 公司因未符合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根据第18A章寻求在联交所主板上市[32] - 最高发行价为每股[编纂][编纂]港元,发行价预计由[编纂]与公司厘定[8][9] - 上市主要目的是为推动核心产品商业化筹集资金[119]
Jingze Biopharmaceutical (Hefei) Co., Ltd. - B(H0266) - Application Proof (1st submission)
2025-12-30 16:00
产品情况 - 公司有2款核心产品和6款管线产品,共开发8款候选药物,3款处于后期阶段[43][44] - JZB30冻干制剂预计2025年4月获新药批准上市,针对促性腺激素功能减退症的3期试验预计2025年9月启动,2027年四季度完成[46] - JZB33液体制剂预计2026年四季度获新药批准,其美国市场商业化权利已授权给南京金斯瑞[46][47] - JZB05预计2026年下半年完成3期试验并提交新药申请,2025年7月与康哲视觉科技就其在中国大陆的独家商业化达成协议[46][47] - JZB33于2025年6月完成生物等效性研究并提交新药申请,已获受理[56] - JZB32是中国唯一处于临床开发阶段的奥克纤溶酶产品,截至最新实际可行日期仍处于1期临床试验[57] - 公司正在开展一项2.2类改良生物制品研究,评估JZB32治疗息肉状脉络膜血管病变(PCV)的效果[58] - 2025年6月完成JZB33生物等效性研究并提交新药申请,12月提交CTA申请EMA批准[140] - 2025年8月JZB05 III期研究完成335名患者入组[140] - 2025年11月JZB32完成18名sVMA适应症患者入组,10名PCV适应症患者入组[140] - 2025年12月提交JZB30生产场地变更申请,目标2026年底获批并开始内部生产[141] 市场数据 - 2024年阿柏西普(Eylea®)全球年销售额达95亿美元,JZB05是其生物类似药[52] - 中国辅助生殖药物市场2019 - 2024年复合年增长率为6.0%,达57亿人民币,预计2025 - 2030年以13.5%的复合年增长率增长至119亿人民币[61] - 中国眼科药物市场2019 - 2024年复合年增长率为8.7%,达295亿人民币,预计2025 - 2030年以11.0%的复合年增长率增长至537亿人民币[62] - 中国眼底新生血管疾病(FND)可治疗患者数量预计2025 - 2030年以2.2%的复合年增长率从5500万增长到6120万,抗VEGF药物市场2019 - 2024年复合年增长率为15.8%,达50亿人民币,预计2025 - 2030年以23.1%的复合年增长率增长至186亿人民币[63] - 中国症状性玻璃体黄斑粘连(sVMA)患者数量2024年为4190万,预计2025 - 2030年以2.0%的复合年增长率增长至4830万[63] 财务数据 - 公司核心产品JZB30和JZB05的研发费用在2023年、2024年、2024年上半年和2025年上半年分别为4640万、6220万、2950万和2980万人民币,分别占总研发费用的38.1%、46.9%、46.4%和58.8%[78][80] - 2023、2024和2025年上半年,公司向五大供应商采购额分别为1960万元、2830万元和790万元,占总采购额约31%、36%和31%[91] - 2023、2024和2025年上半年,公司亏损额分别为2.462亿元、2.427亿元和1.281亿元[99][102] - 2024年末净流动负债为13.247亿元,2025年6月30日增至14.412亿元[103] - 2024年末总亏损为12.584亿元,2025年6月30日增至13.740亿元[105] - 2023、2024和2025年上半年,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使用量分别为1.45亿元、1.218亿元和4820万元[110] - 2023、2024年末和2025年6月30日,流动比率分别为9.3%、5.7%和5.5%[115] - 2023、2024年末和2025年6月30日,速动比率分别为8.7%、2.9%和2.5%[115] - 2025年上半年净亏损1.281亿人民币,高于2024年同期的9430万人民币,预计2025年净亏损同比增加[144] - 预计以发行价中位数发行可获得约XX万港元的净所得款项[138] 生产与合作 - 公司生产设施位于成都和徐州,计划总产能超5000L,成都工厂2023年、2024年和2025年上半年原料药生产线利用率分别为29.8%、36.6%和21.1%[83][84] - 公司计划2026年下半年开始在成都工厂对JZB30进行内部商业化生产[85] - 公司为JZB30与中国一家上市公司建立战略营销合作伙伴关系,目前在协商修改合作条款,海外市场与南京金友合作推动JZB33在美国的注册和商业推广[88] 股权与股息 - 公司自2018年进行七轮特定投资,共筹集约10.1404亿人民币[120] - 截至最近可行日期,彭先生持有约32.40%已发行股份,包括25.72%直接权益和6.68%间接权益[121] - 业绩记录期内公司未支付或宣派股息,因累计亏损可能无足够可分配利润[126][127] 其他 - 每手的最大认购价为每股HK$[REDACTED],需加上相关费用[11] - 每手H股的面值为人民币1.00元[11] - 申请人可能需按申请渠道支付每手香港发售股份最高认购价HK$[REDACTED]及相关费用,若最终定价低于HK$[REDACTED]可获退还[15] - 截至最新实际可行日期,公司核心产品在华拥有6项已授权发明专利、3项待决发明专利申请和1项待决外观设计专利申请[53] - 假设未来每月经营活动净现金使用量和资本支出为2024年平均水平的1.0倍,公司估计自文件日期起可维持43个月财务 viability[112] -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总银行授信约1.7亿元,其中约1.138亿元未提取[113] - 董事认为公司有足够营运资金覆盖未来12个月以上至少125%的成本[114] - 业绩记录期内,新冠疫情未对公司运营、临床活动、药物开发时间表、供应链或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146] - 公司从药明康德和药明生物位于中国的关联公司采购某些CRO/CDMO服务[148] - 公司不是美国联邦合同、贷款或赠款的接受者且目前不计划申请此类资金[150] - 公司董事认为《生物安全法案》不会对公司运营和财务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150]
景泽生物医药(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 B(H0266) - 整体协调人公告-委任
2025-12-30 16:00
公司信息 - 景泽生物医药(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于中国注册成立[2] - 公告依联交所及证监会要求刊发,仅作向香港公众提供资料用[3] 上市安排 - 招股章程注册前,不会向香港公众提要约或邀请[4] - 证券不在美国登记发售[5] 人员委任 - 委任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证券等为整体协调人[7] - 彭红卫为董事会主席兼执行董事[8]
Jingze Biopharmaceutical (Hefei) Co., Ltd. - B(H0266) - OC Announcement - Appointment
2025-12-30 16:00
上市情况 - 公司申请未获上市批准,港交所和证监会可能接受、退回或拒绝申请[3] - 公司证券未在美国注册,不得在美国发售,无美国公开发行[5] 公告信息 - 公告为向香港公众提供信息,不构成证券发售要约或邀请[3] - 香港公开发售需公司招股章程在港注册,投资者应依此决策[4] 相关委任及人员 - 截至公告日,公司委任中金香港证券和徽商证券(香港)为整体协调人[10] - 公告涉及申请中的公司董事包括彭宏伟和梁冠军等[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