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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信通(06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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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信通出资200万元成立定西迪信通商贸有限公司,持股100%
金融界· 2025-12-21 00:44
公司投资与设立 - 北京迪信通商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00万元人民币成立全资子公司定西迪信通商贸有限公司 [1] - 新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为刘亮,注册资本为200万元人民币 [1] - 新公司注册地位于定西市 [1] 新公司业务范围 - 新公司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1] - 业务涵盖广泛的零售与制造领域,包括日用百货、办公用品、家用电器、文具及办公设备的销售 [1] - 制造业务涉及卫星移动通信终端、光通信设备、移动终端设备、互联网设备、网络设备、终端测试设备及物联网设备 [1] - 销售业务包括光通信设备、移动通信设备、广播电视传输设备及卫星移动通信终端 [1] - 服务业务包括通信传输设备专业修理、通信交换设备专业修理、5G通信技术服务、卫星通信服务及商务代理代办服务 [1] - 技术开发业务涉及轨道交通通信信号系统开发 [1]
迪信通(06188) - 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三十日止月份之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2025-12-02 08:01
股份情况 - 截至2025年11月底,H股法定/注册股份548,760,400股,面值1元,股本548,760,400元,本月无增减[1] - 截至2025年11月底,内资股法定/注册股份337,700,000股,面值1元,股本337,700,000元,本月无增减[1] - 2025年11月底法定/注册股本总额886,460,400元[1] 发行股份情况 - 截至2025年11月底,H股已发行股份(不含库存)548,760,400股,库存为0,总数无增减[2] - 截至2025年11月底,内资股已发行股份(不含库存)337,700,000股,库存为0,总数无增减[2] 其他情况 - 股份期权不适用[3] - 香港预托证券资料不适用[4]
迪信通(06188) - 截至二零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止月份之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2025-11-03 08:05
股份与股本情况 - 截至2025年10月底,H股法定/注册股份548,760,400股,股本548,760,400元[1] - 截至2025年10月底,内资股法定/注册股份337,700,000股,股本337,700,000元[1] - 2025年10月法定/注册股本总额886,460,400元,无增减[1] - 截至2025年10月底,H股已发行股份548,760,400股,无库存股[2] - 截至2025年10月底,内资股已发行股份337,700,000股,无库存股[2] - 2025年10月H股和内资股已发行股份等均无增减[2]
2025年第三季度用户快递服务公众满意度得分为85.0分
中国新闻网· 2025-10-29 02:33
快递服务公众满意度 - 2025年第三季度用户快递服务公众满意度得分为85.0分,同比上升1.3分 [1][2] - 在品牌公众满意度方面,顺丰速运和京东快递得分较高 [3] - 区域公众满意度方面,河南、天津、江苏、北京、青海、河北得分高于86分,满意度较高 [4] - 下单服务中,对统一客服热线下单和快递员电话下单的用户满意度得分分别为90.7分和87.7分,同比分别上升4.3分和2.1分 [4] - 揽收服务中,对揽收员服务和上门时限的用户满意度得分分别为87.9分和86.4分,同比分别上升3.5分和2.3分 [4] - 信息查询服务中,对全程信息推送和物流信息及时准确的用户满意度得分分别为85.7分和86.2分,同比分别上升0.9分和0.7分 [4] 快递服务时限妥投率 - 2025年第三季度快递服务全程时限为51.32小时,同比缩短2小时 [5] - 寄出地处理环节平均时限为8.50小时,同比延长0.28小时 [5] - 运输环节平均时限为29.94小时,同比缩短2.50小时 [5] - 寄达地处理环节平均时限为9.95小时,同比延长0.29小时 [5] - 投递环节平均时限为2.94小时,同比缩短0.06小时 [5] - 72小时妥投率为86.47%,同比提高2.08个百分点 [6] - 72小时妥投率较高的品牌为邮政速递和顺丰速运 [7] 调查方法与范围 - 监测对象包括邮政速递、顺丰速运、中通快递、圆通速递、韵达速递、申通快递、京东快递、德邦快递和极兔速递共9家快递服务品牌 [1] - 调查范围覆盖50个城市,包括各直辖市、省会城市和19个快递业务量较大的城市 [1] - 满意度调查获得有效样本8255个,时限测试获得有效样本212万个 [1]
迪信通:刘亮获委任为执行董事
智通财经· 2025-10-21 09:13
公司人事变动 - 谢辉辞任非执行董事及战略委员会成员职务 自2025年10月21日起生效 [1] - 刘亮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及战略委员会成员 自2025年10月21日起生效 [1] - 人事变动于临时股东大会结束后发生 [1]
迪信通(06188.HK):刘亮获委任为执行董事
格隆汇· 2025-10-21 09:07
公司人事变动 - 谢辉辞任非执行董事及战略委员会成员职务,自2025年10月21日起生效 [1] - 刘亮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及战略委员会成员,自2025年10月21日起生效 [1] - 刘亮的任期将持续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1]
迪信通(06188) - 审计委员会职权范围及程序
2025-10-21 09:05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董事会成立,最少三名成员[5] - 成员全为非执行董事,独立董事过半且至少一名有专业资格[5] 会议安排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6]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一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6] 决议规则 - 决议案须全体成员过半数票数通过[6] 股东会职责 - 主席或成员出席公司年度股东会回应股东提问[8] 职权范围 -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9][10] - 就外聘核数师委任等向董事会提建议[12] - 审阅公司财务资料[12] - 向董事会报告并提改善建议[11] 沟通协调 - 每年与外聘核数师开会两次[13] 系统检讨 - 检讨集团财务监控等系统[13] - 与管理层讨论相关事宜[13] 工作协调 - 确保核数师工作协调及内审功能运作[13] 政策实务 - 检讨集团财务及会计政策实务[13] 关系监察 - 担任集团与外聘核数师主要代表[13] 关注处理 - 检讨集团雇员关注安排并确保调查公平独立[13] 事项汇报 - 就《上市规则》附录C1相关事宜向董事会汇报[14] 查阅权限 - 有权查阅公司一切账目等[15] 异常调查 - 发现经营异常可调查,必要时聘专业人士费用公司承担[16]
迪信通(06188):刘亮获委任为执行董事
智通财经网· 2025-10-21 09:04
人事变动 - 谢辉辞任公司非执行董事及战略委员会成员职务 自2025年10月21日起生效 [1] - 刘亮获委任为公司执行董事及战略委员会成员 自2025年10月21日起生效 [1] - 人事变动于临时股东大会结束后生效 [1]
迪信通(06188)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21 09:03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2]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6]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6] - 年度业绩董事会会议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三个月内召开[5] - 半年度业绩董事会会议在会计年度前六个月结束后两个月内召开[5] - 年末工作总结会议在每年年末或次年年初召开[5] 会议通知与议案 - 定期董事会会议提前十四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通知[8] - 议案提出人应在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递交议案及说明材料[12] 董事出席与撤换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建议股东会撤换[15] 会议举行与决议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6] - 董事会决议一般由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特定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26] - 关联交易决议须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签字生效[24] 委托规则 - 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关联董事不得接受非关联委托;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同理[18]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也不得委托已接受两名其他董事委托的董事[18] 表决规则 - 董事会会议不得表决未通知提案,受委托董事不得代表他人表决[19] - 关联董事不得表决和代理表决,决议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20] - 无关联董事不足三人,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20] 决议执行与报告 - 需报股东会的决议及时报批[35] - 董事长可委托其他董事检查督促决议执行情况[37] - 公司管理层在每次董事会报告前次决议执行情况[38] - 董事会秘书每月向董事会和董事长报告决议执行进展并提建议[39] 规则相关 - 规则中“以上”“以内”含本数[40] - 规则制订和修改经股东会通过后生效[41] - 规则与其他规定冲突时以相关规定为准[42]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3] - 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实施[44]
迪信通(06188)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21 09:02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需在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召开,召开至少二十一日前发书面通知[10][23]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发书面通知[10][11][23] 股东会召开触发条件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等特定情形需召开临时股东会[10][11]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8]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应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10]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0]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召开临时股东会[13][14] - 独立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出通知[12]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2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22] 决议相关 - 股东会普通决议由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1][33]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37] 其他 - 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股东会并表决[29]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37]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两名非关联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40]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不少于十年[42][43] -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定、修改,经股东会批准生效,董事会获授权解释[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