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能集团(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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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HN(01730) - 将贤能集团有限公司以股代息计划应用於二零二四财政年度特别股息 - 新股份发...
2025-04-11 11:59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新加坡證券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 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 失承擔任何責任。 LHN LIMITED 賢能集團有限公司* (於新加坡共和國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香港股份代號:1730) (新加坡股份代號:41O) 將賢能集團有限公司以股代息計劃 應用於二零二四財政年度特別股息 新股份發行價 賢能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茲提述(a)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股 東週年大會通告及本公司於二零二五年一月八日發佈的公告,內容有關(其中包括)將賢能集團有限公司以股 代息計劃(「以股代息計劃」)應用於截至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止財政年度的免稅特別股息每股普通股0.01新 加坡元(相當於0.0578港元)(「二零二四財政年度特別股息」)及二零二四財政年度特別股息記錄日期通告, (b)於二零二五年一月二十四日公佈的於二零二五年一月二十四日舉行的本公司股東週年大會的投票結果,尤 其是股東已批准宣派二零二四財政年度特別股息,及(c)本公司日期 ...
LHN(01730) - 将贤能集团有限公司以股代息计划应用於二零二四财政年度特别股息
2025-04-09 12:29
股息相关 - 2024财年特别股息为每股普通股0.01新加坡元(相当于0.0578港元)[3] 以股代息计划时间 - 发行价价格确定期为2025年4月4日至2025年4月10日[5] - 公司将在2025年4月11日或前后确定发行价并提供资料[6] 以股代息计划规则 - 发行价折让不超10%,不超价格确定期内5个交易日新交所股票最后交易价平均值[5] - 配发和发行新股份无需支付经纪佣金等费用[13] - 所有新加坡和香港股东(海外受限)合资格参与[13][28] - 股东可选择部分或全部股份参与合资格股息[14][32] - 董事可酌情厘定计划适用于特定股息[15] - 参与股东在合资格股息支付日或前后收到通知[15] 不同地区股东操作 - 新加坡股东不选计划股息现金发放,选收新股份需交回通知书[18][19] - 香港股东不选计划股息现金发放,选获配新股份等需交回表格[20][22] 海外股东情况 - 通常不向海外股东提供计划,除非董事决定[29] - 海外新加坡股东参与需提前5个交易日通知[30] - 公司查询香港股东登记地址在港外的限制,必要时排除[31] 选择相关 - 选择表格和通知书需在指定日期前交回,否则股息全现金支付[18][21] - 股东不得就所有合资格股息永久选择,可就各项选择[33] 新股份计算 - 配发给参与股东新股份数目计算公式为N = (S×D) / V[42][46] 计划调整 - 董事可酌情取消、修改或终止计划,重大修改需交易所批准[48][49] 收购要约情况 - 股东取得公司30%或以上投票权等情况可能需提出强制收购要约[55][57][62] 授权与申请 - 以股代息计划配股和发行新股授权可经股东大会特定或一般授权获得[58] - 采用计划无需股东批准,特定批准或无一般授权需编制通函[58] - 公司将就新股上市提出申请,交易所批准不视为优劣指标[59] 税务与责任 - 公司对股东税务责任不负责,将按法律扣除所得税[60][63] - 新加坡股东股息税款不因参与计划改变或获优惠[61] - 公司不对股东亏损和新股上市批准负责[65] 声明相关 - 董事对声明信息准确性负责,确认构成重大事实完整真实披露[66] - 声明发布时间为2024年1月8日[67]
LHN(01730) - 董事名单与其角色及职能
2025-04-07 12:42
陳嘉樑先生 (首席獨立非執行董事) 洪寶祥先生 林建通先生 董事會設有三個董事委員會。下表提供各董事在該等委員會擔任職位的資料。 | | 董事委員會 | | | | --- | --- | --- | --- | | 董事 | 審核及風險委員會 | 薪酬委員會 | 提名委員會 | | 林隆田先生 | | | 成員 | | 陳嘉樑先生 | 主席 | 成員 | 成員 | | 洪寶祥先生 | 成員 | 成員 | 主席 | | 林建通先生 | 成員 | 主席 | 成員 | 新加坡,二零二五年四月七日 LHN LIMITED 賢能集團有限公司* (於新加坡共和國註冊成立) (香港股份代號:1730) 董事名單與其角色及職能 自二零二五年四月七日起,賢能集團有限公司的董事(「董事」)會(「董事會」)成員載列如下: 執行董事 林隆田先生 (執行主席及集團董事總經理) 林美珠女士 (集團副董事總經理) 獨立非執行董事 *僅供識別 (新加坡股份代號:41O) ...
LHN(01730) - 海外监察公告
2025-04-07 12:39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新加坡證券交易 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 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 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 LHN LIMITED 賢能集團有限公司* (於新加坡共和國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香港股份代號 : 1730) (新加坡股份代號 : 41O) 本海外監察公告乃由賢能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作出,其規定上市發行人於其證券上 市所在的任何其他證券交易所發布資料時,須同時公布向該其他證券交易 所發布的資料。 請參閱以下本公司於2025年4月7日在新加坡證券交易所有限公司網站 刊發的文件。倘中文及英文版本之間具有任何分歧,以英文版本為準。 承董事會命 賢能集團有限公司* (公司註冊編號:201420225D) (於二零一四年七月十日於新加坡共和國註冊成立) 海外監察公告 林隆田 執行主席及集團董事總經理 新加坡,2025年4月7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會包括本公司執行董事林隆田先生及林美珠 女士; 以及本公司獨立非執行 ...
LHN(01730) - 薪酬委员会职权范围
2025-04-07 12:34
LHN LIMITED 賢能集團有限公司* (於新加坡共和國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 (香港股份代號:1730) (新加坡股份代號:41O) 薪酬委員會職權範圍 1. 成員 儘管存在下文第1.4條所指的申報表(附件1)中列出的一個或多個關係,根據新加坡企業管治守則,倘董事 會欲視董事為獨立,本公司應全面披露董事關係的性質,並有責任解釋為何彼應被視為獨立。無論如何,須 遵守香港上市規則第3.13條項下的獨立性規定。 於考慮有關情況變動後,董事會可遵照薪酬委員會的職權範圍、香港上市規則及上市手冊重新組成薪酬委員 會。 1 1.1 薪酬委員會(「薪酬委員會」)須由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從其成員中任命,並須由最 少三(3)名成員組成。 1.2 所有成員均須為本公司非執行董事,且其大多數成員(包括薪酬委員會主席,(「主席」))須為獨 立非執 行董事。 1.3 董事會須考慮董事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香港上市規則」)及新加坡證券交易所有 限公司(「新交所」)上市手冊第A節:主板規則(「上市手冊」),包括二零一八年新加坡企業管治守則 (「新加坡企 ...
LHN(01730) - 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2025-04-07 12:30
提名委员会组成与运作 - 提名委员会最少3名成员,多数为独立非执行董事,首席独立非执行董事须为成员[6] - 成员每年完成独立性申报表,董事会审阅[6] - 成员退任或辞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董事会[6] - 成员少于3人,董事会3个月内任命新成员使总数最少为3人[6] - 会议通知提前最少3个工作日转交成员[8] - 法定人数为两名成员,含最少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9] - 提名委员会最少每年举行一次会议[11] - 会议记录经主席确认并传阅[11] - 决议案通过方式为会议多数票或多数成员书面协议[12] 提名委员会职责 - 就董事委任向董事会提供建议,董事会至少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或占三分之一(以多者为准)[13] - 最少每年检讨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13] - 物色、评估和推荐合适候选人任董事会成员[13] - 每年评估并厘定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13] - 建议提呈轮席告退的董事膺选连任[13] - 检讨并批准有关董事的新聘用人士及其委聘年期[13] - 评估董事是否充分履行职责[13] - 评估董事会及董事委员会有效性和个别董事贡献[13] - 进行年度表现评估并向董事会报告结果[20] 财务关注 - 财政年度内超50,000新加坡元巨额薪酬或重大服务需关注[23] - 财政年度内超200,000新加坡元巨额付款或重要服务需关注[23] 股权与关联关注 - 主要股东指拥有公司具投票权股份总票数不少于5%的股东[27] - 董事及直系家属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数目多于1%需关注[23] 其他规则 - 公司遵守两套上市规则中更严苛者[26] - 关连公司指公司的控股公司、附属公司或同系附属公司[27] - 重大服务可能包括审计、银行、咨询及法律服务[27] - 直系家属成员界定有不同情况[27] - 董事与主要股东直接关联的判定条件[27] - 董事计算股份总数的要求[27]
LHN(01730) - 审核及风险委员会职权范围
2025-04-07 12:27
审核及风险委员会人员规定 - 审计公司或企业前成员在不再担任合伙人或董事且无财务利益之日起2年内,不得担任审核及风险委员会成员[3] - 审核及风险委员会须由董事会任命,最少3名成员组成,多数成员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5] - 欲退任或辞任成员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董事会[8] - 成员总数低于3人时,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尽快填补空缺,最迟不超过3个月[8] - 审核及风险委员会成员可获董事会所订定方式的特别报酬[21] 审核及风险委员会会议规定 - 审核及风险委员会每年须举行至少四次会议[8] - 会议通知须在会议日期最少5个工作日转交各成员[9] - 法定人数为2名成员,包括至少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10] 审核及风险委员会职责 - 委员会须每年至少会见一次外聘核数师和内部核数师[8] - 审核及风险委员会应重视会计政策变更、重要判断范围等事项[15] - 审核及风险委员会至少每年与审计师开会两次[16] - 至少每年与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检讨集团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充分性及有效性[16] - 监督与集团财务、营运、合规及资讯科技监控有关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16] - 监督及批准集团的ESG与可持续发展事宜及数据保证[17] - 每年及必要时对公司重大ESG事宜的政策、管理及表现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并向董事会报告[17] - 至少每年检讨集团内部审计及风险管理职能的有效性及充足性[17] - 检讨及确保内部审核职能拥有足够资源并审阅及监察其有效性[17] - 根据适用标准检讨及监察外部审核的范围及结果、外聘核数师的独立性及客观性以及审计程序的成效[17] - 审核及风险委员会在审计程序开始前与外聘审计师商讨审计性质、范围及申报责任[17] - 每年向核数师事务所索取有关维持独立性的政策及流程并监察是否遵守相关规定[17] - 审核及风险委员会就外聘核数师委任、续聘、罢免及酬金等向股东提供建议[18] - 制定及执行外聘核数师提供非核数服务政策并向董事会报告[18] - 检讨外聘核数师管理层函件及管理层回应,确保董事会及时回应[18] - 与内外部核数师检讨内部控制、财务监管及风险管理的制度[18] - 审核及风险委员会检讨集团财务及会计政策及常规[18] - 审核及风险委员会检讨集团员工或第三方就不正当行为提出关注的政策及安排[20] - 审核及风险委员会就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等事宜展开内部调查并审议结果[20] - 审核及风险委员会向董事会报告与外聘核数师检讨结果及重大发现[20] - 审核及风险委员会主席或替代成员出席股东大会并回应问题[20] 财务关注金额 - 财政年度内合共超过50,000新加坡元的巨额薪酬或重大服务需关注[28] - 财政年度内合共超过200,000新加坡元的巨额付款或重要服务需关注[28] 其他规定 - 董事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数目多于1%需关注[28] - 公司将遵守两套上市规则中更严苛者[31] - 主要股东指拥有公司具投票权股份总票数不少于5%的股东[32] - 关联公司指公司的控股公司、附属公司或同系附属公司[32] - 直系家属成员按不同规则有不同定义[32] - 重大服务包括审计、银行、咨询及法律服务[32] - 董事与主要股东直接关联的判定条件[32] - 董事股份权益收取符合规定仍视为独立董事[32]
LHN(01730) - 海外监察公告
2025-03-05 10:58
(於新加坡共和國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香港股份代號 : 1730) (新加坡股份代號 : 41O) 海外監察公告 本海外監察公告乃由賢能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作出,其規定上市發行人於其證券上 市所在的任何其他證券交易所發布資料時,須同時公布向該其他證券交易 所發布的資料。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新加坡證券交易 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 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 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 LHN LIMITED 賢能集團有限公司* 承董事會命 賢能集團有限公司* 林隆田 執行主席及集團董事總經理 新加坡,2025年3月5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會包括本公司執行董事林隆田先生及林美珠 女士; 以及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陳嘉樑先生、洪寶祥先生及林建通先生。 * 僅供識別 LHN Group 二零二五年財 政年度第一季度 業務發展最新情況 二零二五年三月 免責聲明 請參閱以下本公司於2025年3月5日在新加坡證券交易所有限公司網站 刊 ...
LHN(01730) - 海外监察公告
2025-03-05 10:34
业绩数据 - 2025财年第一季度新增45间房用于管理物业,2024年12月31日管理2915间房[11] - 2024年12月31日,工业、商业及Coliwoo共居空间综合占用率超95%[11] - 2025财年第一季度获得29份新设施管理合约,重新中标75份现有合约[12] - 2024年12月31日,在新加坡管理100个停车场超27000个停车位,在香港管理2个停车场超700个停车位[14] - 2024年12月31日,太阳能总发电量约8.8兆瓦[15] - 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合资企业共有19个电动车充电站点[16] 未来展望 - 预计2025年新加坡私人住宅租赁价格上涨2 - 4%,新房供应量降至约5348套,接待国际游客1700 - 1850万名[18] - 公司目标在2025财年将太阳能发电量增加至13兆瓦[23]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2025财年将推出三处全新Coliwoo物业,增加逾130间房,另有两个项目将于下一个财政年度推出[19] 市场扩张和并购 - 2025年2月成立合资企业收购Geylang物业,重建为分层地契商业大厦,可出售面积超28000平方英尺[13][17] - 公司将继续在新加坡及东盟地区实施共居业务扩张计划[23] 其他新策略 - 公司将致力完成LHN Food Chain单位的销售[23] - 能源业务支持新加坡绿色倡议,靠太阳能合约及电动车充电项目推动增长[23]
LHN(01730) - 根据香港上市规则须予披露及关连交易 - 成立合资企业
2025-02-14 13:26
合资企业成立 - 2025年2月14日公司全资附属公司LHN Group与合资伙伴A成立合资公司A并签订合资协议A[4][6][7] - 2025年2月14日合资公司A与合资伙伴B成立合资公司B并签订合资协议B[7][58] 股权结构 - 合资公司A中LHN Group与合资伙伴A股权比例各为50%,各持价值500新加坡元的500股股份[7][56] - 合资公司B中合资公司A持股58%,持价值580新加坡元的580股,合资伙伴B持股42%,持价值420新加坡元的420股[23][24][56] 财务数据 - 合资公司A和B初始股本均为1000新加坡元[49][58] - 物业购买价为3000万新加坡元,已支付300万新加坡元作选择权款项[49][50][59] - LHN Group和合资伙伴A最高财务出资额均为1450万新加坡元[14] 合作目标 - 合资公司A目标是与合资伙伴B成立合资企业收购、重建、营销及销售物业[7] 公司权益 - 合资伙伴A由CCK及CWH分别拥有90%及10%权益[43][56][58] - 合资伙伴B由LJJ及THK分别拥有50%及50%权益[46] 交易性质 - 合资协议A构成须披露交易,签订合资协议A及拟进行交易构成关连交易,获豁免部分规定[5][54] 决策机制 - 合资公司A董事会由2名董事组成,LHN Group与合资伙伴A各任命1名,主席由LHN Group任命[8] - 合资公司B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合资公司A任命3名,合资伙伴B任命2名[25] 僵局解决 - 僵局事项发生后7天内提交给双方CEO,60天内友好解决,若未解决,14天内发出买断要约[17][18][37] 股息分派 - 股息须每三个月分派一次,前提是合资公司B有足够保留盈利[2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