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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安科技(834950) -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6 12:32
会议情况 - 监事会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在常州公司会议室召开[3] - 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3人[4] -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等5项议案[5][6][7][9][11] 资产交易 - 拟出售常州老厂区工业用地及地上厂房等,评估值2319.99万元,成交价2488万元[7] 公司治理 - 拟不再设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免去两人职务[8] - 拟变更注册地址[8] - 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9][11]
迅安科技(834950) -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6 12:31
会议信息 - 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在江苏省常州市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3] - 应出席董事8人,出席和授权出席8人[4] 议案表决 - 《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等多项议案表决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6][8][11][12][15][20][21][22][24][25][26][28][29][30][32][33][47][48][49][50][51][52] 资产交易 - 拟出售土地使用权及厂房评估价值2319.99万元,最终交易价2488万元[8] 公司治理变动 - 拟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尚需股东会审议[11] - 拟选举高为人为第四届董事会执行公司事务董事并担任法定代表人[50]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为陈文化、钱爱民、唐毓国[51] 制度制定与修订 - 多项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及修订议案表决通过,部分需股东会审议[12][15][20][21][22][24][25][26][28][29][30][32][33][47][48][49] 股东会安排 - 拟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时间为9月11日下午14:30,地点为公司办公楼会议室[52]
迅安科技(834950)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6 12:04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3] 担保审批 - 须经股东会审批的对外担保情形有七种,如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等[10] - 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超总资产30%,股东会审议须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10]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单笔担保额超净资产10%的担保须股东会审批[10] 申请与审核 - 对外担保申请由财务部门受理,被担保人提前20日提交申请及附件[11] - 董事会审核必要时可聘外部机构评估风险,独立董事可聘会计师事务所核查[14]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利害关系人回避表决[17] 实施与管理 - 批准的担保额度分次实施可授权董事长签署文件[21] - 财务部门负责担保登记备案管理,财务负责人负管理责任[16][17] 合同与披露 - 提供担保应订立书面合同,财务部门审查内容[17][25] - 签订互保协议要求对方提供偿债能力资料[27] - 担保合同订立后通报董事会秘书,按季填报情况表[18]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前后需关注还款情况,未履行义务及时披露[20][24] - 控股子公司担保决议后一个工作日通知公司披露[25] 责任与生效 - 董事会违规作决议,参与表决董事担责(异议除外)[27] - 相关责任人违规视情节处分、赔偿,严重上报监管部门[27]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9]
迅安科技(834950)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26 12:04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会议通过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2] 适用对象 - 制度适用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等相关人员[5] 差错认定 - 涉及资产等会计差错金额占比超5%且超500万等情况认定为重大会计差错[8] - 会计报表附注未披露重大事项等认定为重大错误或遗漏[11] - 业绩预告与年报、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差异超20%认定为重大差异[11][13] 处理流程 - 存在重大差错时董事会指定专人收集资料并审议[9][13] - 出现重大遗漏等及时补充更正公告[13] 责任追究 - 公司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各岗位承担相应责任[15] - 依情节轻重处理责任人,追究形式包括责令改正等[15][16] - 董事会处理前听取责任人意见,信息披露负责人拟定方案[16] - 董事会以临时公告披露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16] 其他说明 - 季度、半年报信息披露差错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18] - 制度由股东会制定、修改和解释,审议通过生效[18]
迅安科技(834950)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6 12:04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内部审计制度[3] 审计工作安排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内部审计情况[10] - 每年年末对公司财务专项审计并复核季报等报告[10] - 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进行审计[10] - 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并提交报告[11] - 以业务环节为基础开展审计确定重点环节[10] - 制定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17] - 实施正式审计前三天下达通知书特殊项目除外[17] - 至少每半年审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5] - 每季度与审计委员会开会至少每年提交内部审计报告[29] 报告与评估 - 审计委员会根据资料对内控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29] - 审计委员会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30] - 公司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控评价报告形成决议[34] -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内控有效性并出具报告[35] - 如会计师出具非标准报告或指出重大缺陷董事会需说明[36] - 年度报告披露时在北交所指定网站披露内控评价和审计报告[37] 申诉与奖惩 -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有异议可一周内申诉审计委员会15日内处理[19] - 公司将内控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指标[32] - 审计部可建议奖励模范遵守制度的部门和个人[34] - 公司表彰或奖励避免重大损失的审计人员等[34] - 审计部可建议处分拒绝提供资料等行为的部门和个人[36] - 审计人员违规由董事会处分并追究责任[36] 制度生效与执行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8] - 制度未尽事宜按证监会等规定执行[38] - 制度抵触时按国家规定执行并修订[3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38] - 制度发布日期为2025年8月26日[39]
迅安科技(834950)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6 12:04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3] 投资审批 - 100万元以上投资事项经理层及相关职能部门需可行性研究[8] - 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提交董事会审议[8] - 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况董事会决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9] - 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投资事项由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审批[10] - 投资事项按交易类型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达标准履行审批程序[11] - 购买或出售资产累计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提交股东会且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 - 达规定标准且投资标的为股权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1] - 控股子公司100万元以上投资事项先向母公司总经理报告[12] 决策与实施 - 对外投资决策由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在权限内作出[14] - 短期投资计划由董事会预选编制,财务提供资金状况按程序实施[17] - 长期投资项目由董事会评估论证,董事长提交审议,超权限报股东会[19] - 已批准项目由董事会授权部门实施,管理层监督[20] - 投资项目季报制,经理层汇报进度,预算调整原审批机构批准[21] - 投资协议审批后董事长等签署,草案需相关机构决议生效[23] 后续管理 - 投资项目完成后相关部门30日内报告运作情况[24] - 审计监督部门跟踪检查,收集分析被投资单位财报[27] - 公司多种情况可收回或转让投资,转让按规定办理,财务评估[29] - 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公司实行审计管理[27] - 对外投资组建子公司派出董事、监事或管理人员[32] - 原则上向控股子公司委派财务负责人[32] - 财务部门对投资全面记录核算,取得被投资单位财报分析[33][34] - 年末对长、短期投资全面检查,对子公司定期或专项审计[34] - 子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遵循公司制度[34] - 子公司每月报送财务报表,重大事项报告财务和董秘[34][36] 其他 - 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相关责任人受处分或赔偿[39]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股票在北交所上市生效[41]
迅安科技(834950)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6 12:04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关联方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9]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9]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定价主要遵循市场定价原则,无市场价格按成本加成定价,两者皆无则按协议定价[12] 关联交易上报与审议 - 新会计年度第一个月内,财务部将新年度拟执行关联交易上报董事会备案,报上一年度关联交易价格执行情况[13] - 公司拟与关联方达成特定金额交易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公司为特定关联方提供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法人达成特定金额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5] - 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金额超预计总金额应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19] - 公司与关联方签订超三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及披露义务[26] 审议关联交易要求 - 董事审议重大关联交易应了解原因,评估对公司影响[20] - 公司审议关联交易应了解交易标的和对方情况,确定交易价格[21] 表决回避规则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21]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23] 关联交易实施与变更 - 经股东会批准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和经理层组织实施,经董事会批准的由经理层组织实施[27] - 经批准的关联交易合同变更或提前终止需原批准机构同意[27] 子公司关联交易规定 - 公司控制或持有50%以上股份的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29]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生效、修改、废止由股东会审议通过[29] - 本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29]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29]
迅安科技(83495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6 12:04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5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3] 管理细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有五条[7] - 基本原则有合规性等四条[7]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有九条[9] 沟通方式 - 通过官网等渠道、股东会等方式与投资者沟通[8][9][10][11][12] - 管理方式有定期报告等十种[8][9][10][11][12][13][14] 会议安排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1] - 不晚于年度股东会召开日举办年度业绩说明会[22] - 提前2个交易日发召开年度报告说明会通知[23] 其他要求 - 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12] - 与特定对象沟通做好记录等[13] - 安排参观避免内幕信息[14] - 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董秘组织协调[16] - 指定董办为专职部门[16] - 纠纷可协商等解决[24] - 保障投资者股东权利[17] - 统计分析投资者情况[18] - 准确进行信息披露[18] - 维护与监管等部门关系[19] - 加强与财经媒体合作[19]
迅安科技(83495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6 12:04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 的议案》之子议案 5.05:《修订<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子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证券代码:834950 证券简称:迅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7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 ...
迅安科技(834950)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8-26 12:04
制度通过 - 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会议通过子公司管理制度议案[3] 子公司定义 - 制度所称子公司指公司能实际控制的下属各级子、孙公司[6] 子公司管理规定 - 子公司敏感财务行为应经评估并报决策机构决定[10] - 子公司负责人不得违规操作,财务人员有权拒绝付款[11] - 子公司应及时报送报表资料,接受审计[11] - 子公司对外担保等事项需事先报告并审批[13] - 子公司应及时报告重大事项并审议[14] - 子公司规范管理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15] - 公司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子公司应配合[17]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