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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乐卫士(833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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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乐卫士: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3-12-26 14:26
股价情况 - 2023年12月22 - 26日3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42.808%,属异常波动[3] 公司决策 - 2023年12月26日审议通过发行H股并在港交所上市议案[5] 其他说明 - 无影响股价的报道传闻,近期经营环境无重大变化[5] - 异常波动期间公司及相关人员无交易股票情况[8] - 提请投资者注意风险,将做好信息披露[10]
康乐卫士: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联交所上市后适用)
2023-12-26 14:14
审计委员会组成 - 至少由三名非执行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大多数[4] - 成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5]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开临时会[8] - 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8][12][15] - 主任委员10天内召集,会前3天通知全体委员[12]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低于10年[13] 职责范围 - 负责监督评估外部审计、指导内部审计等[7] - 负责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9]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阅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7] 人员补选 - 独立董事比例不符规定,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4]
康乐卫士: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2023-12-26 14:14
证券代码:833575 证券简称:康乐卫士 公告编号:2023-222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 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 月 12 日 15: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 年 1 月 11 日 15:00—2024 年 1 月 12 日 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 ...
康乐卫士: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联交所上市后适用)
2023-12-26 14:14
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联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二章 股东大会性质和职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其组织、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提高 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会议程序和决议的有效、合法,维护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规则》")《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与"北交所"合称"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制定《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议事规则"或"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 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 ...
康乐卫士: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联交所上市后适用)
2023-12-26 14:14
持股及变动管理 - 公司制定董监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2]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相关人员持股数据并申报[5] 交易规范 - 相关人员买卖股票前通知秘书核查并提示风险[6] - 股份变动两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8] 股份转让限制 - 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半年内相关人员股份不得转让[10] - 年报公告前六十日等期间不得买卖[11]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25%[19] 违规处理 - 违规买卖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并披露[11] - 公司可追究违规董监高责任[23] 其他规定 - 新增股份按比例自动锁定[18] - 按上年股份计算本年度可转让额度[19] - 未披露增持计划后续增持需披露计划[20] - 制度自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25]
康乐卫士: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联交所上市后适用)
2023-12-26 14:14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候选人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需5年以上会计专业全职经验[9]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关联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9] - 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0][11]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3] - 北交所5个交易日未提异议公司可选举[16] - 股东大会通过后2个交易日报送文件[16] 任期与罢免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提名[17] - 股东可对独立董事提出质疑或罢免提议[17] - 独立董事履职不达标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24] 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6] - 对重大事项出具意见应含基本情况等内容[27] - 发现特定情形应报告[27][29] - 向年度股东大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29] 公司责任 - 财务报告有非标准意见应提交独立董事意见[31] - 不得披露未经审议定期报告[31]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条件和经费[35] - 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等费用[36] - 给予独立董事适当津贴并披露标准[36] 制度说明 - “任职”“以上”“关联交易”等有明确含义[4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0] - 制度自股东大会通过生效[41]
康乐卫士: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联交所上市后适用)
2023-12-26 14:14
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联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关联交易行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试行)》(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规则》")《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 货条例》《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与"北交所"合称"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和《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关联人与关联交易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符合根据《北交所上市规则》定义的关联法人和关 联自然人及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所定义的关连人士。 第三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 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 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 ...
康乐卫士: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6 14:14
证券代码:833575 证券简称:康乐卫士 公告编号:2023-223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2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2 月 22 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 发出 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永江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提高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
康乐卫士: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联交所上市后适用)
2023-12-26 14:14
信息披露负责人与报备 - 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空缺时3个月内确定人选[4] - 董事等任职变化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备最新资料[5] - 新任董事等应在任命后1个月内签署承诺书并报备[5] 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应披露年报、中报和季报,年报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报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季报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编制并披露[11] - 预计不能按期披露定期报告应公告原因、方案及延期最后期限[11] 业绩相关披露 - 业绩快报与实际数据差异幅度达20%以上需披露修正公告并致歉说明原因[13] - 年度净利润同比变动超50%且大于500万元、发生亏损或由亏转盈需进行业绩预告[13] 临时报告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临时报告[23] - 除董事长或经理外其他董监高无法履职达3个月以上需披露临时报告[23] 交易披露与审议 - 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成交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标的营业收入占最近一年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产生利润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标的净利润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需披露[33] - 交易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成交金额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产生利润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750万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4] 关联交易披露与审议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发生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40] - 公司与关联方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的交易,应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1] 担保与财务资助披露 -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应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时,对方应提供反担保[41] - 公司提供予联属公司的财务资助及为其融资所作担保按资产比率计算共超8%,需公布相关资料[45] 贷款披露 - 给予某实体的有关贷款资产比率超8%,公司应进行披露[48] - 给予某实体的有关贷款资产比率每增加3%,公司应进行披露[49] 其他事项披露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需披露[53] - 控股股东等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达50%以上及之后质押需披露相关情况[57]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权益占比每增减跨越5%以上百分比率整数需披露[59] - 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3个月内超1%则30个交易日前披露[60][61] - 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需及时披露[63] 信息披露组织与责任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68]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保证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68]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发行H股股票经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实施[102]
康乐卫士:关于筹划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2023-12-26 14:14
新策略 - 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申请在港交所主板挂牌上市[1] - 需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18个月内完成发行上市[1] - 发行上市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及多机构批准,存在不确定性[2] - 公司正与中介商讨相关工作,细节未确定[2] - 提醒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和投资风险[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