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创科技(833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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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创科技: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2023-10-18 09:14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833533 证券简称:骏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7 2、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 果四舍五入所致。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18 日 二、激励对象名单 序号 姓名 类别 1 任谷璋 核心员工 2 陈伟锋 核心员工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分配表 | 类别 | 获授的股票期权 | 占预留授予股 票期权总量的 | 占目前总股本 | | --- | --- | --- | --- | | | 数量(万份) | | 的比例 | | | | 比例 | | | 任谷璋等 2 名核心员工 | 59.40 | 97.06% | 0.60% | | 合计 | 59.40 | 97.06% | 0.60% | 注:1、《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计划预留授予股票 ...
骏创科技: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权益授予公告
2023-10-18 09:14
证券代码:833533 证券简称:骏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8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本次权益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 年 10 月 10 日,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与激励 对象签署股票期权授予协议的议案》,并审议通过《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 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吴宇先 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 ...
骏创科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和调整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3-10-18 09:14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和调整 2022 年股权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 声明事项 1 | | | --- | --- | | 释义 | 3 | | 正文 | 5 | | 一、本次预留权益授予和调整相关事项的批准与授权 | 5 | | 二、本次预留权益授予的条件 | 7 | | 三、本次预留权益的授予日 | 9 | | 四、本次调整事项和预留权益授予的对象、数量和价格 9 | | | 五、结论意见 | 10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和调整 2022 年股权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致: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骏创科技")的委托,担任骏创科技 2022 年股 ...
骏创科技: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3-10-18 09:14
证券代码:833533 证券简称:骏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0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和 2023 年半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和数量进行调 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管理办法》《监管指引第 3 号》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 15.89 元/份调整为 8.35 元/份,首次已授予尚未 行权的股数由 187.50 万份调整为 337.50 万份,预留部分 34.00 万份调整为 61.20 万份。 二、关于激励计划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1、除核心员工陈天明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外,公司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与公 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相符。 2、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
骏创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18 09:14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证券代码:833533 证券简称:骏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6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0 月 16 日 (一)会议召开情况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0 月 11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李亮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 (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 ...
骏创科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09-27 08:38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锦 天 城 律师事务 所 ALLBRIGHT LAW OFFICES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邮编: 200120 电话: 021-20510849 传真: 021-20511999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6 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 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 ...
骏创科技:关于认定核心员工的公告
2023-09-27 08:38
证券代码:833533 证券简称:骏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4 2023 年 9 月 21 日,公司监事会对核心员工公示情况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3 年 9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同意认定任谷璋等 3 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 | 序号 | 姓名 | 类别 | | --- | --- | --- | | 1 | 任谷璋 | 核心员工 | | 2 | 陈伟锋 | 核心员工 | | 3 | 陈天明 | 核心员工 | 二、核心员工名单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认定核心员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核心员工的认定程序 2023 年 9 月 8 日,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拟提名任谷璋等 3 人为公司核心员工。 2023 年 9 月 11 日至 2 ...
骏创科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9-27 08:38
证券代码:833533 证券简称:骏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3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9 月 2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沈安居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8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64,234,5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6483%。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97,93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18%。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
骏创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023-09-21 09:19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 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1 日至 2023 年 9 月 21 日通过公司内部信息公示栏对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向全体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公 示期 11 天。公示期内,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截至 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证券代码:833533 证券简称:骏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2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 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8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骏创科技:监事会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的核查意见
2023-09-21 09:19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提名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未发现相关信息存在虚假、不符合实际的情况,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认定董事会提名的任谷璋等 3 名 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8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等议案,提名任谷璋等 3 人为公司核心员工,并于 2023 年 9 月 11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了《关于对拟认定核 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66)。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1 日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