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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维设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4-04-18 11:49
审计委员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非高管董事组成[1] - 2023年12月5日起,审计委员会由王洋洋、熊建新、廖宜勤组成,王洋洋任主任委员[2] 会议情况 -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3] - 4月12日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等议案[3] - 10月17日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3] 审计意见 - 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反映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4] - 监督认为天职国际符合规定,能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4] - 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基本健全,开展有效,无重大问题[5] 履职成果 -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促进公司规范治理和稳健发展[6]
华维设计:关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18 11:49
人员数据 - 2022年末合伙人数量为85人[1] - 2022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061人[1] - 2022年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47人[1] 业绩数据 - 2022年收入总额(经审计)为312240.00万元[1] - 2022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为251825.00万元[1] - 2022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为120336.00万元[1] 客户数据 - 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48家[1] 审计安排 - 公司聘请天职国际为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1] - 天职国际对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报告[3] - 公司认为天职国际具备独立性和专业能力,能胜任审计工作[4]
华维设计: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2024-04-18 11:49
业绩数据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归母未分配利润91,755,482.80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58,798,936.21元[3] - 公司总股本103,095,000股,每10股派现2.8元,预计派发28,866,600.00元[3] - 近三年已分配及拟分配现金红利总额95,878,350.00元,占近三年年均归母净利润比例242.20%[4] 分红政策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10%[9][13] - 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13] 决策进展 - 权益分派预案经2024年4月17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待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5][6]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7] 其他信息 - 重大投资或现金支出界定标准[12] - 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15] - 权益分派方案决策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15]
华维设计: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洋洋)
2024-04-18 11:49
人事变动 - 王洋洋自2023年12月5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2] 履职情况 - 2023年度应出席董事会2次,亲自出席2次[4] -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未发表独立意见[4] - 2023年度任职期间现场工作时间累积2天[6] 公司事务 - 对2023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解,交易价格公允[7] - 2023年度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7] - 2023年度不存在公司被收购的情形[7] - 认可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机构[7] - 2023年度不涉及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事项[8] 未来展望 - 2024年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9]
华维设计: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18 11:49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833427 证券简称:华维设计 公告编号:2024-004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1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4 月 7 日 以电话和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陈玉凤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议事内容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 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会对 2023 年度工作进行了总结,编制了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 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 ...
华维设计: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18 11:49
证券代码:833427 证券简称:华维设计 公告编号:2024-019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2022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312,240.00 万元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5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 号 68 号楼 A-1 和 A-5 区域 首席合伙人:邱靖之 2022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85 人 2022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061 人 2022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
华维设计: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洋洋)
2024-04-18 11:49
独立董事候选人条件 - 需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等条件,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 - 任职资格需符合《公司法》等多项法规规定[2] - 不能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等[2]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不超过三家,连续任职不超过六年[4]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需符合相关会计专业条件[5] 限制情形 - 最近36个月内不能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等[4][6] - 过往任职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不超总数二分之一[6] 后续处理 - 任职后不符条件或资格将辞去职务[7]
华维设计:监事换届公告
2024-04-18 11:49
监事提名与选举 - 2024年4月17日提名陈玉凤、杜巧明为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需股东大会审议[2] - 2024年4月17日选举胡雪青为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无需股东大会审议[3] 持股情况 - 陈玉凤、杜巧明、胡雪青均持股0股,占股本0%[2][3] 换届合规 - 换届未违反多项法定人数及比例规定[5] 换届生效 - 换届为任期届满正常换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6]
华维设计(833427)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熊建新)
2024-04-17 16:00
证券代码:833427 证券简称:华维设计 公告编号:2024-016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熊建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熊建新,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为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 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已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北交所业务规则; (二)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 经验; (三)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四)北交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北交所业务 规则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三)中国证监会 ...
华维设计(833427)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024-04-17 16:00
证券代码:833427 证券简称:华维设计 公告编号:2024-010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购买理财产品情况概述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公司及各分公司、子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的理财 产品,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一)投资理财产品品种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稳健型理财产 品。 (二)投资额度 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 4 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 动使用,且投资期限内公司在任一时点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并持有未到期理财产 品总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各分公司、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如单 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止。 (五)决策程序 (六)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