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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提起上诉案件受理立案暨诉讼的进展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1-24 18:24
诉讼案件一:与浙江格派钴业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加工合同纠纷 - 公司已就一审判决向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案件已获受理但尚未开庭审理 [2][6] - 涉案标的为230吨PW508型号和162吨PW302型号的货物,公司要求被告返还货物或折价赔偿 [2][5] - 该诉讼源于2024年12月5日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被告被指既不履行加工义务也不返还加工原料 [3] - 公司上诉请求包括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或改判支持其全部诉讼请求,并由被上诉人承担诉讼费用 [6] 诉讼案件二:与浙江路加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加工合同纠纷 - 公司已收到一审判决书,但其尚未生效,公司正审慎决策是否提起上诉 [9][13] - 涉案标的为合计1,228,379.66公斤的货物,公司要求被告返还货物或折价赔偿 [9][11] - 该诉讼源于2024年11月12日签订的多份《委托加工合同》,被告同样被指不履行加工及返还义务 [10] - 一审判决结果为驳回公司的诉讼请求,并判令公司负担案件受理费691,678元及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696,678元 [12] 公司运营与财务影响 - 两起诉讼案件均涉及委托加工合同纠纷,模式高度相似,均为公司提供原料委托外部加工 [3][10] - 公司表示诉讼不会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13] - 两起诉讼对公司当期及期后利润的最终影响均存在不确定性,取决于法院的生效判决及实际执行结果 [2][9][13]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提起诉讼事项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8-14 19:32
诉讼案件概述 - 公司及子公司帕瓦供应链因加工合同纠纷向浙江格派钴业新材料有限公司和浙江路加新材料有限公司提起诉讼,案件已由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和兰溪市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1][3] - 公司作为原告,主要诉求包括要求被告返还货物或折价赔偿,以及子公司要求返还预付加工费及利息损失 [1][2][6] 涉案金额及货物详情 - 公司要求浙江格派钴业新材料有限公司返还230吨PW508型号和162吨PW302型号货物,若无法返还则需折价赔偿 [1][5] - 公司要求浙江路加新材料有限公司返还1,228,379.66kg货物,若无法返还则需折价赔偿 [1][5] - 子公司帕瓦供应链要求浙江格派钴业新材料有限公司返还预付加工费1,300万元及按LPR计算的利息损失,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2][6] 诉讼背景及事实 - 公司与浙江格派钴业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签订《委托加工合同》,被告未履行加工义务且未返还原料 [5] - 公司与浙江路加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签订《委托加工合同》,被告未履行加工义务且未返还原料 [5] - 子公司帕瓦供应链与浙江格派钴业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签订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后因合同解除协议约定退款1,300万元未履行 [6] 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 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当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 [7] - 诉讼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系公司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