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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产品的石脑油、燃料油退(免)消费税政策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0-24 08:47
石脑油、燃料油消费税退(免)政策 - 政策针对自产或使用石脑油、燃料油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生产企业 对自产自用部分暂免征消费税 对购进使用部分按实际耗用数量暂退所含消费税 [3][4] - 享受政策的企业需满足条件 即用石脑油、燃料油生产乙烯、芳烃类产品的产量占其用石脑油、燃料油生产产品总量的50%以上(含50%)[6] - 应退消费税税额计算公式为:石脑油、燃料油实际耗用数量乘以消费税单位税额 政策自2011年10月1日起持续执行 [5][6]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19][20] - 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的 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同时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水利建设基金 [20][21] -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 若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 但扣除本期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 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仍免征增值税 [21]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优惠 -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 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22] - 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 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22] - 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并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 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2] 印花税计税依据错误处理 - 纳税人因应税凭证列明的增值税税款计算错误导致计税依据减少或增加的 应按规定调整增值税税款并重新确定计税依据 [14][15] - 调整后计税依据增加的 纳税人应就增加部分的金额补缴印花税 调整后计税依据减少的 纳税人可就减少部分的金额申请退还或抵缴印花税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