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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芯云产业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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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土地案争议:17亿元全额付款土地被无偿收回,再罚款3亿
经济观察报· 2025-09-27 09:11
项目背景与投资情况 - 紫光和创科技发展(广东)有限公司与紫光和融科技发展(广东)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获得广东省东莞市滨海湾新区258亩土地使用权,用于建设“紫光芯云产业城项目一期”[1][6] - 项目土地总价款为17.21亿元,其中和创公司支付1.67亿元获得108亩工业用地,和融公司支付15.54亿元获得150亩商业用地[1] - 项目计划打造数字化、智能化产业新城,工业用地部分建设5G技术研究院、物联网技术研发应用产业中心、智能汽车芯片研发应用和销售产业中心,商业用地部分建立商业综合体[7] - 两公司均在2019年9月注册成立,注册资本分别为2亿元和6亿元,紫光集团原董事长赵伟国在两公司均担任董事职务[6][7] 土地权证与处罚争议 -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于2020年2月26日向和创公司的108亩工业用地颁发不动产权证,但和融公司的150亩商业用地至今未获得不动产权证[2] - 2023年3月,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做出《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对两公司共处以3.44亿元土地闲置费处罚,同时做出《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宣布无偿收回258亩土地[2][16] - 3.44亿元的土地闲置费相当于17.21亿元土地出让金的20%,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16] 项目延期原因与法律诉讼 - 公司主张项目延期主要因2019年底至2020年初新冠疫情导致国际设计团队无法入境、现场沟通困难,以及紫光集团2020年资金链断裂和破产重整影响政府态度[8][9][11][20] - 公司提供证据显示2020年6月开始项目开工,至2020年11月17日已完成95%基坑开挖和20%基础桩施工[9][10] - 两公司先后向东莞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被驳回,随后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败诉,2025年5月案件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审理,截至2025年9月27日尚未宣判[3][4][5][6][23] 政府认定与法律依据 -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于2021年4月启动闲置土地调查,2022年8月11日认定258亩土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企业自身原因未能动工”[11][12][13] - 法院审理承认调查启动时间存在瑕疵且闲置时间计算错误,但不影响闲置土地认定[12][22] -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局长表示对类似闲置土地予以无偿收回的处罚并非个案,一切依法依规进行[6][23]
东莞土地案争议:17亿元全额付款土地被无偿收回,再罚款3亿
经济观察报· 2025-09-27 09:06
事件概述 - 两家民营企业(紫光和创科技发展(广东)有限公司与紫光和融科技发展(广东)有限公司)于2019年全额支付17.21亿元,获得东莞市“紫光芯云产业城项目一期”258亩土地使用权 [4][11] - 2023年,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决定无偿收回该258亩土地,并对两公司处以3.44亿元土地闲置费处罚 [5][26] - 两家公司起诉东莞市政府及自然资源局,一审败诉,二审尚未宣判 [6][7][9][35] 项目背景与投资细节 - 项目位于东莞市滨海湾新区,邻近深圳,和创公司支付1.67亿元获得108亩工业用地,和融公司支付15.54亿元获得150亩商业用地 [4][11] - 项目初衷为打造数字化、智能化产业新城,包括5G技术研究院、物联网研发中心、智能汽车芯片研发中心及商业综合体 [13] - 两家公司为项目执行而成立,紫光集团原董事长赵伟国在两公司担任董事 [12] 项目延误与争议焦点 - 合同约定项目应于2020年4月17日前开工,2023年4月17日前竣工 [14] - 公司主张疫情为主要延误原因,包括国际设计团队无法入境、总部与地方政府沟通受阻等,并已完成80余版设计方案,支出设计费3400万元 [14][16] - 公司指出2020年6月后已进行开工准备,至2020年11月已完成95%基坑开挖和20%基础桩施工 [16] - 2021年紫光集团债务违约及原董事长被调查,公司主张此事改变了东莞市政府对项目的态度,影响了审批 [18][19] 政府调查与处罚依据 -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于2021年4月30日启动闲置土地调查,认定土地自2021年4月17日起闲置,原因为“企业自身原因” [20][22] - 处罚依据为《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6条,满二年未动工开发可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土地闲置费为土地出让金17.21亿元的20%,即3.44亿元 [27] - 法院一审虽承认调查启动时间存在瑕疵且闲置时间计算有误,但不影响闲置土地认定 [21][33] 法律诉讼进程 - 两家公司行政复议被驳回后,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败诉 [6][7][29][32] - 案件二审于2025年5月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截至2025年9月27日尚未宣判 [9][35] -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局长回应称处罚依法依规,且非个案,但未回应是否有类似大额先例 [10][35][36]